第一卷 春宵苦短,少女前进吧!

石块的命运也许就此底定。

  ◎

  宽敞的厅堂里年轻男女混杂,酒宴方酣。

  他们是大学的文艺社团“诡辩社”的社员。此宴是为欢送前往英国留学的社团前辈而举办,席间递送着适合庆祝这光荣起程的香槟。

  “香槟很顺口,容易一不小心就喝多了,不过你应该没这顾虑吧。”

  樋口先生说。

  “那么,让我们为这位即将前往英国的陌生朋友的似锦前程,干杯!”

  正当我们享用免费美酒,羽贯小姐则如百年知己般融入人群,大肆吵闹。她顺手抓住仓皇而逃的人,不分男女就往对方脸上舔。据说这是她喝醉时的毛病。

  “不会痛的,再靠过来一点。”

  “呜哇!别这样!咿咿咿!”

  “这位姑娘隔岸作壁上观吗?”

  “啊啊!耳朵不行!耳朵不行!”

  看着羽贯小姐一手制造出眼前不可思议的混乱狼藉,我大为佩服。徘徊于木屋町的鲸美人,一旦阮囊羞涩便勇闯陌生人的宴席,轻易将免费的酒收入胃袋,一一舔过众人的脸。这样的她,非痛快无比无可形容。

  刚才只见她佯装喝醉,在走廊上埋伏如厕归来的酒醉大学生,硬是一把抱住对方,半强迫地与人称兄道弟,就这么大声嚷嚷着闯进了宴席。在这种时候,绝不能害羞。能否混进陌生人的宴席,是场你死我活的死战,一丝一毫的犹豫都是致命伤,必须一鼓作气直捣宴席核心,不由分说炒热场面,将“怎么会有这个人?”的疑问一举击溃。

  不过实际上阵的英豪是羽贯小姐,我们只不过是悄悄循着她所开辟的道路前进罢了。

  “每当像这样在夜里晃荡,我就会想起那个人。”

  樋口先生喝下香槟红了脸颊,突然呵呵笑了说。

  “有个奇特的老头叫李白,最近很少遇见他,不过以前我曾经跟着这个人吃香喝辣。李白是他的绰号,他可是个与众不同的奇人。白天是个吝啬到家的铁公鸡,到了晚上就成了豪游的阔客。托他的福,我尝过不少甜头。”

  樋口先生边说,脸上露出极其愉快的表情。

  “李白翁有两个嗜好。一是领着像我这样的清客,偷袭走夜路的男人,抢走他们的内裤。另一个,就是用伪电气白兰来拚酒。”

  “啊,伪电气白兰,久闻大名。有机会真想喝喝看。”

  “那可不容易,因为伪电气白兰不是普通的鸡尾酒,这一带的店都没有。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猜想那大概是私酿的酒。李白翁有的是钱和伪电气白兰。”

  樋口先生从浴衣衣襟内取出雪茄,叼在嘴里。

  “李白先生为什么那么有钱呢?”

  “他是放高利贷的。”

  说着,樋口先生吐出一口浓浓的烟。

  “我也欠了一点钱,所以最近不见李白翁。”

  ◎

  一名男子逃离遭羽贯小姐支配的无法地带,爬了出来。

  “请问你哪位?”这人问。

  “我也不认识你。”樋口先生答。

  一时之间,两人傻傻互望。

  然后,这名男子做出“算了,是谁都无所谓”的表情,展现了大气度。再说他已经烂醉如泥,只见他以不灵活的大舌头抛出了话题,唐突地说出“跟自己爱的男人结婚,和跟自己不爱的男人结婚相比,当然是跟自己不爱的男人结婚比较好”这般与众不同的话。

  “真是个崭新的论调。”

  “为什么呢,因为爱上一个人就会失去理智,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与其嫁给心爱的男人,嫁给不爱的男人才是合理的选择。结婚是要与对方共度漫长的人生,下判断时必须审慎再三才合情合理。可是恋爱这种感情是无法合理说明的,与结婚这码事原本就南辕北辙。再说,与心爱的男人结婚,必须经历热情逐渐冷却的悲哀,但若是嫁给不爱的男人,就无从冷却起,因为本来就没有热情。好处还不止这一样。如果不爱丈夫,就不必为他的花心所苦,做太太的不会嫉妒,也就无须为无谓的烦恼束缚。如果从逻辑的观点来思考,怎么想女人都该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明明这样才对,为什么女人偏要嫁给她们爱的男人呢?她们都认不清真相吗!”

  说完这番话,这名男子醉得口水直流。我拿湿手巾帮他擦了口水。这个人频频喊着一个叫奈绪子的女生的名字。

  “我根本不该来参加什么欢送会!奈绪子正在举行婚宴,那边才重要啊!”

  “那你就赶快过去吧。”

  “不行啊,这是我的欢送会。”

  “搞半天,原来要去英国留学的就是你啊。”

  “而且事到如今,叫我拿什么脸去见奈绪子啊。跟那种硬要嫁给心爱的男人、有理讲不清的女人,说什么都没有用啊!”

  眼看这个人就要缠上来,樋口先生用力将他一推,对方就滚到了房间一角,发出“呼啾”的呻吟声,不动了。简直就像一头生闷气的海狮倒头就睡,那背影看上去真是可怜。我想,以诡辩来做爱的告白是不管用的。

  “那么,现在,让我们以诡辩舞来激励高坂学长。”

  这时,一名看似干事的女子站起来这么说。

  “高坂学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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