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日常生活,有大半是凭借着我们那丰富却又严苛的妄想而成立的。
饰磨曾经这么说过——
“我们的日常生活有百分之九十,都是在脑子里发生的。”
◎
饰磨把他洗印出来的照片放在桌上。
根据报告,这个男人叫做远藤正。一如我所念出的内容,他是大三生,与水尾小姐隶属同一个法学部的课题小组。他的评价普通,虽然与女性交往过,但已分手,目前他正拍摄独立制作的电影。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呢?报告里载明了,这是在与他实际接触之后,他亲口说出的内容。这个男人令人佩服。如果他要做什么,肯定会贯彻到底,绝不会半途而废。甚至他要吸烟之前,也会把各种厂牌的滤嘴分解开来,分析比较这些滤嘴在结构上的相异之处。
在确定远藤的存在以后,饰磨对他进行了好几次跟踪,确认他与水尾小姐是否有互相接触的机会。远藤通常在上完课之后,会稍微绕到书店与生协,然后就回到他位于吉田神社附近的住处。除此之外,他也时常与他那些制作电影的伙伴们一起出门。
这个生活乍看之下十分单调,但事实上,却发生过诡异且恐怖的事。
那次,远藤在回到他住的地方以前,先往北绕上了北白川通。饰磨第一次发现这件事,所以非常奋勇地跟在他后面。他尾随远藤穿过了上池田町的住宅区,在山中越的侧边看到了一个不祥的影像。那是饰磨也相当熟悉的,我的城堡。远藤把帽子压得很低,走到距离我住处的玄关几公尺的地方。饰磨隐身在附近寺庙的门后,小心地观察着远藤。接着,我终于从公寓里出来,兀自往别当交叉口的方向晃过去。远藤回转自行车,跟在我后面,饰磨则是跟在跟在我后方的远藤后方。
“你去了高野的录影带店。那时,你不是在新片区东翻西找吗?远藤躲在那个架子的另外一边,我在远藤背后。”
“诶、诶、诶?”
所以那一天,我感觉到那个从桃色迷宫的另一边传来的注视,就是属于远藤与饰磨的视线?!
“你借了什么录影带,如何镇定你内在的野兽,这些都不需要再假装下去,你的真面目已经被看到了。”
“你给我客气一点!”
“你从录影带店出来以后,就到了高野那个交叉口的甜甜圈店。那样其实不太好,你等于是糟蹋了一间明亮美好、给那些身心健全的年轻人光顾的店铺嘛。”
“不要在那边说废话!”
“然后你就回家了。远藤一直跟你跟到北白川别当的交叉口,然后他也回家了。结束。”
饰磨笑嘻嘻地说。
我点了根烟,喝了口咖啡。傍晚的肯德基其实没什么人,只有一个男生跟饰磨一样把参考书摊在桌上,一边听音乐,一边拼命读书。我盘算了一下,虽然并没有受到什么损害,但我仍然非常不高兴。
“那家伙,到底有什么企图?”我兀自喃喃。
“这样你可以理解被跟踪的人的心情了吧?”饰磨说。
别人的事情不要乱插嘴。我在心里回他。
越过眼镜镜片,饰磨看着白川通,我也随他一起往白川通的方向看过去。已经开始下雪了。几个女大学生高兴地一边看着天空一边往前走。今年的圣诞节,该不会是所谓的白色圣诞吧,我的心底有了不祥的预感。
“这么说,我想起一件事。”我突然开口道。
“什么?”
“算了,等我弄清楚再说。”
◎
上一次我曾经向阁下提出警告,如果阁下持续带给她困扰,我们将会诉诸法律。为避免走上类似途径,希望您能够针对我们的诉求详加考虑,从今往后停止这样的行为。她已经不再对您怀抱任何特别的情感,针对这一点,她认为,透过两位在去年进行的对话,双方已经取得共识。附加一点,她对阁下的行为,感到非常遗憾。同样身为男性,我可以理解阁下的想法。然而,虽然我们身为学生,但仍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对他人有不法之事,理应接受法律制裁。恳请您停止相关愚行,转而向有意义的生活迈步前进。(没有署名)
我很喜欢写信,过去也曾经因为写给人在九州的高中友人得花一整晚才能读完的信,而被人当作麻烦人物。
在我曾经为水尾小姐疯狂的时期,我连着好几天都写信给她,就连那些畅销小说作家也比不上我。生日的时候我写信给她,圣诞节的时候我写信给她,情人节的时候我也写信给她。我曾经在信里向她道歉,曾经在信里抒发过我的愤怒,也曾经把信写得感人肺腑。我回老家的时候写,去伦敦游学的时候也写,我像个笨蛋一样,不断地写、写、写,直到倒下为止。她的房间简直快要变成废纸回收场了。真是愚蠢啊!而到底我是写什么写成那样,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如果还记得,我应该会因为太过羞耻而没办法像现在这般从容不迫,并且会马上跳上睿山电车,躲到贵船(注:京都郊区,赏枫名地之一。)附近去吧。
也因为远藤的这封极其失礼的信,我很快就写了回信给他。而一开头,我就随兴所至,写得非常顺手。
已拜读阁下惠赐之警告书信。吾对法律所知甚微。阁下以一介法学部生之身,刻苦自勉,吾尚不能及。但要说明的一点是,吾对她已经没有怀抱任何特殊情感。我们双方已透过去年的晤商取得共识,我的见解与她相同,甚至可以说,我侥幸能够从这个桎梏当中解脱。但我必须说,阁下对吾诸多行动的理解,可说是完全错误。如此这般理所当然地断定吾的罪过,吾认为是十分不当的行为。再者,阁下针对吾的跟踪行为所提出之所谓侵害隐私权的忠告,吾已从亲切的友人处获知,阁下将吾的行为扭曲后进行理解,将之视作为不正当,试问,以不正当之手段报复不正当之行为,阁下所秉持之伦理法则,是否能获得认同?而获知阁下修习法律,我亦对未来的法界深感不安。
亦或者,阁下之所以如此这般明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