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一章 S.VS.S-1

; “……别一声不吭嘛,有岛将吾。我应该没有弄错人吧。虽然变得有点生疏,但是脚胫和背肌都正在向着击球手的状态恢复——也算是相当不错了。相对于一个废物来说,茬这几个月来,还真算是好好锻炼回来了。”

  男人咳嗽似的笑了起来。

  他吐出了白白的气息。

  难以置信的是,男人竟然在发抖。在这种如同蒸气浴般的热气中,他竟然全身裹着厚厚的连帽外套,而且还一副想喊冷的模样。

  “——怎么了,你这是?”

  这就跟深更半夜到便利店买东西时,碰上了一个拿着菜刀的流浪汉一样。虽然察觉危险也有点太迟了,不过也并不是无法挽救的状况。幸好彼此间的距离还有三米。有岛将吾只要转身飞奔就行了。

  “——等一下,我是来找你一决胜负的。如果你不先跟我较量一下的话就太没趣了。而且啊,你如果在这里就逃的话,我就只能把你杀掉。那样也毫无意义,也实在无趣。没错吧,三流击球手。反正要死的话,到不如跟我玩一局再死更好吧。”

  从戴着风帽的男人声音中,缺少了名叫感情的东西。不,简直是缺少了表达感情的功能。

  那沙哑的声音?听起来既像是兴奋、又像是感到由衷的喜悦。已经无法被别人所感知的感情波动。或者说,那也许是发自愤怒的声音?

  将吾回想起自己一直没有加以重视的另一个谣言。

  几天前,游戏的一名参加者的尸体被发现了。发现场所好像就是眼前这样的人迹罕至的国道。

  死因是后头部遭受了强烈冲击,被棒球大小的东西粉碎了头盖骨的脑挫伤。据说还存活了两小时左右,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得到任何救援而死亡。到了早上才被居住在附近的一名男性发现。

  ……对,游戏的参加者,是被棒球大小的东西杀死了。

  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成为谣言了。

  也许是豪华的奖金招致了犯罪吧,这一季的SVS存在着恶魔。是落后时代的咧嘴女人?还是红披风怪人呢?据说为了一直胜利到最后,那名选手被恶魔附身了。怪人在无声无息间出现在击球手的面前,提出以性命为赌注的较量。

  拒绝的话就会被杀掉,被三振出局的话也同样会被杀掉。

  得救的方法就只有一个,就是按照SVS的规则,把那个投手的球击回去——

  “……你真的。就是传闻中的那个?”

  将吾一边后退一边注视着眼前的怪人。令人意外的是,有岛将吾的声音并没有发抖。

  对他来说,不管眼前的怪人是本人还是冒牌货,不管谣言说的是真话还是捏造的谎言,都根本没有关系。因为,无论是任何一方,都并不足以感到恐惧。正是将吾作为一名击球手的眼光,赋予了他这样的精神余力。

  “……谣言……?”

  “对啊,听说最近出现了一个杀人狂一样的投手。还说他因为恶魔附身而弄得精神不正常,会把三振出局的家伙杀掉什么的。虽然怎么样都无所谓。那么,你就是那个杀人狂吗?”

  “……的确没错。如果说是跟恶魔交易过的话,那就不会有错了。那个杀人狂,一定就是指我。”

  “是吗?”将吾回答了一句,然后放下了包袱。

  他从盒子里取出了木制的球棒,仿佛举剑一样指向戴连衣帽的男人。

  “那么,如果反过来说的话,就是只要把球击回,你就会老老实实回去吧?”

  刚才的畏怯已经完全消失了。

  在瞬间分析投手的战斗力,对击球手来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能力,而且在拿起球棒的时候,有岛将吾的精神已经变得跟面临战斗的士兵一模一样了。没有任何道理可言。因为他们击球手就是为了变成这样而坚持锻炼过来的。

  “嘿——还真令人意外。我以为从第二个开始会出现一点麻烦。但是,你好像愿意老实接受挑战呢。”

  “那当然了。明知道对方会杀人,我自然是不会主动送上门给你杀,而且我也不会被三振出局的。比起那个,你有手机没有?”

  戴连衣帽的男人把一个银色的手机拿了出来。那是被分配给投手的正规登录证明。身为击球手的有岛将吾则拿着一个金色的手机。

  他们的游戏。被称为SVS的单局决胜游戏,是一个互相夺取合计十八台手机的游戏。在决出胜负后,由战胜的一方夺走对方的手机。失去手机的人就算是出局,在投手或者击球手其中一方的手机被全部夺走的时候,比赛就结束了。

  判断胜负的基准是哪一边的阵营拥有的手机数量最多。另外,拥有最多手机的人,将会被赠予最优秀奖(MVP)的称号。

  每月一次的公开战。

  如同生存竞争一般的个人竞技。

  那就是这个城市的年轻人们所构筑起来的、为选手们而存在的乐园。

  集中在公园里玩模拟赛的人们都相当于是后备队伍,只有在那种比赛中得到实力认可的选手,才能得到申请加入公开战的资格。

  有岛将吾的手机是“金3”。戴连衣帽男人的手机是“银A”。虽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但是眼前这个杀人犯,竟然光明正大地参加了SVS投手们的比赛,然后从他们手上夺来了这台手机。

  ……到底是因为其他投手并不知道这个投手是类激化物质异常症患者,还是在参加之后才被恶魔附身的呢?不过,这些事情都跟将吾毫无关系。大概是脱离社会框架,过着无规律生活的时间比较长吧,他对暴力和犯罪的厌恶感已经开始逐渐变得稀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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