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
她的身子僵住了。
方才还一脸爽朗笑容的少女,忽然整个人变得像石头一样僵硬,而且那硬是强颜欢笑的表情,看起来就像石头出现裂缝。
「你说…………什么?」
「不是啦,就是……不好意思……你是谁啊……?」
既然她知道我的名字,那应该表示她没有认错人。这点我很清楚。
不过,毕竟我久违了七年再次回到故乡。
这也意味着我与这里的人们,已经七年不曾见过面了。
虽然我真的觉得很抱歉,不过居然有人如此地热情地招呼我,这件事情实在令我太惊讶了。
「你忘记了……你居然敢忘记我……?」
少女再次展露出笑脸,但完全不同于刚才的笑容。
她此刻的笑容隐含着某种阴谋似的残暴气息,简直就像是大魔王会有的邪恶笑容。
「难道…………你是…………?」
看到她的笑容,我想起来了。
「你是…………砌?」
我想起事隔七年再次见面的少女的名字。
同时,我也想起名字之外的种种过往。
「冲啊!!!!」
我即刻转身,准备快速地逃离现场。
过去被那白痴老爸逼着陪他上山下海,加上后来又度过七年的修行岁月,经历了这些,我锻链出来的体能可不是假的。
我的这双腿,跑一百公尺只需要10秒48!按照道理来说,不需要三小时就能够跑完一百公里!虽然现实中是不太可能的,不过我确实用差不多这么快的速度准备要逃离现场了。
「命令……」
然而,就在我逃走前,我看见砌从胸前拿出了一个看起来像是筒状的物品。
接着,背后传来她对着那个物品低语的声音。
「追傩狗朗,给我回来!」
天底下才没有笨蛋会听到人家说「回来」就真的跑回去咧。至少我不是那种笨蛋!
但是——
「咦?」
当我发现时,自己的身体已经快速地回转180度,并且用尽全力快速奔回砌的面前。
「咦?咦?咦?」
我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状况。
在我理解之前,身体就擅自采取了行动。
「连个寒喧都没有,就用逃跑来回报我的招呼,狗朗,你真是好大的胆子……」
她用非常恐怖的表情狠瞪着我。
是我的错觉吗?感觉就连她的头发都因为那股怒气而不住地颤抖着。
九十九砌是我的青梅竹马。
我在五岁时认识她。砌的家人把房子租给我家……换句话说,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房东的女儿与房客的儿子。
由于她天生拥有特殊的灵异体质,总会永无止尽地引来各种乱七八糟的灵体,导致她为此所苦,于是我的老爸便亲手为她进行治疗,而这也是我和她认识的契机。
初次见面时,她还是个倒卧在病床上的少女,而或许是因为她原有的坚强生命力不断努力地往好的方向发展吧。经过治疗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她就复原了,变成一个极为健康的淘气少女。
虽然长达七年的修行岁月导致我俩好一阵子分隔两地,但我从未忘记过她。
我忘不了,想忘也忘不了。
小学时,我和她一直是同班。如果砌是是孩子王的话,那我的身分大概就相当于她身边的小跟班。
「阿狗!我们来打棒球!我当投手,你当捕手!什么?没有棒球手套?…………那你就直接用手接球啊!」
于是我的手就肿得跟馒头一样。
「阿狗!我们来踢足球!我当进攻方的前锋,你就当守门员吧?」
一记强劲的倒挂金钩,直接击中了我的脸。
「阿狗!喔,你买到那个漫画啦?很好,那我就好心先帮你读啦!很开心吧!」
漫画交到她的手上后,就再也没回来过了。
「阿狗!哇,那是哪来的玩具啊?看起来好帅喔!我就好心借出我家当它的基地吧!」
我努力积纂少少的零用钱,好不容易买下的机器人模型,就这样被她给徵收了。
我忍不住想要反抗她,但却赢不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赢不了。
不仅如此,反而还遭到她一阵痛击,悲情地在地面上翻滚。
「阿狗,你嚣张什么嘛!」
这到底是哪来的孩子王霸主啊!?
「※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我的东西还是我的东西!」(编注:「哆啦A梦」角色胖虎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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