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一八八八年·伦敦


  皮围裙歇斯底里症冷却了,苏格兰场的声誉也一落千丈,嘲笑焦虑的警方及各种追捕凶手的方案,成了最热门的话题。

  有人提出把所有的妓女都关起来的方法,因为与其被杀死,还不如关在监狱里比较安全。可是,这个方法根本行不通,暂且不谈人权问题,伦敦当时的妓女有数万人,哪里有可以容纳数万妓女的监狱呢?

  还有人提出全体妓女都必须随身携带哨子的方案,日报也想出了妓女穿女警制服等等千奇百怪的点子,可是,那些方法或电子都因为经费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实现。就这样,第二个命案发生后,又过了二十天,到了九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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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伦敦秋意越来越浓的九月三十日星期日凌晨,接近午夜一点的时候。

  路易·狄姆修斯在矮马拉的马车上,进入白教堂区的巴纳街。这个男人白天到处贩卖廉价的装饰品,晚上就到位于巴纳街的国际工人教育俱乐部当旅馆部的杂役。那是他正好离开位于泰晤士河南边、锡德南姆山的水晶宫,走在回家的路上。

  前一天晚上是星期六的夜晚,很多伦敦市民去水晶宫看夜景。星期六晚上的水晶宫前人来人往,路边有很多做生意的流动摊子,有卖各种宝石仿造品的摊子,也有卖别针、音乐盒、衬衫、纽扣、刀子等等物品的摊子。

  国际工人教育俱乐部是由俄国、波兰、德国等地来的犹太人组织,而成立的聚会场所,每个星期六晚上会员们会带着家人来此聚会,议论时事。

  这个晚上的聚会在十二点三十分左右就结束了。狄姆修斯进入巴纳街时,正好听到白教堂的圣玛丽教会凌晨一点的钟声。靠着俱乐部会馆窗户流泻出来的微弱灯光,狄姆修斯最北把马车驶入会馆的中庭。

  面对巴纳街的大栅门敞开着,狄姆修斯听到黑暗的深处里,传出好像人声的声音。大概是流浪汉躲在里面吧,狄姆修斯不以为意。可是,他所驾驶的矮马却突然暴动起来,似乎想把它甩落。因为周围很暗,所以他以为是脚下的地方有什么障碍物,让马受到惊吓。于是他拿着马鞭探触脚下。果然,马鞭碰触到一个有点柔软的物体

  狄姆修斯跳下马车,点燃手中的火柴。夜里风大,点燃的火柴很快就被风吹熄。可是,在火柴还没有完全熄灭前所看到的景象,已经烙印在他的眼中了。

  墙角蹲着一个女人,看不清楚她是喝醉了,还是已经死了。

  狄姆修斯马上跑进俱乐部里,和两个正在里面的会员拿着蜡烛,一起回到现场。

  一个穿着陈旧黑色衣服的中年女子出现在蜡烛的光线下,她的脚弯曲,身体往中庭的方向倾倒,看样子已经气绝身亡了。

  女人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痕,大量的血液染湿了石板地面,血迹延伸到俱乐部的入口处。这个女人吧很瘦,身上的衣服也很整齐。

  因为很快就报警了,不久之后警方的人员便挤满了俱乐部的狭小中庭,巴纳街被封锁,闲杂人等不得进入俱乐部的中庭。

  依据尸体的状况与体温看来,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狄姆修斯驾着马车进入中庭前数分钟。留在俱乐部会馆里的犹太人被彻底盘查,住在附近的居民也被从睡梦中叫醒,不仅得接受警方的询问,有些人的屋子还被警方人员搜索。可是即使如此,仍然找不到嫌犯,甚至找不到目击者。

  奇怪的是,这次的命案仍然没有人听到任何惨叫或争吵的声音。俱乐部的聚会结束后,会员们在十二点三十分时离开俱乐部,经过陈尸的现场:有人则是到了十二点四十分的时候才经过现场,可是那时他们都没有看到尸体。但凌晨一点,驾着马车进入俱乐部中庭的狄姆修斯发现尸体了。因此,死者遭到杀害的时间,应是十二点四十分至一点的二十分钟内。

  不过,现代的人大概无法深切理解十二点四十分经过现场的人所说的,那时什么也没有发现的情况吧!

  “周围很暗,为了不跌倒,离开中庭的时候必须扶着墙壁走,那时如果墙角下有尸体,一定会被绊倒或踢到吧!”

  这就是十二点四十分经过现场的人的证词。十九世纪末的伦敦贫民窟,一般来说就是这样。

  根据医生在现场的验尸报告,发现尸体身上的伤口从左下巴下面2.4英寸开始,左颈动脉与声带的地方被割断,伤口一直延伸到右下鄂下面1.6英寸处,全长4英寸。死者没有惨叫的机会,据推测大约一到两分钟的时间就断气了。除了这个致命伤以外,这名死者没有其他严重的伤口了。大概是狄姆修斯正好驾马车经过,所以凶手没有时间对尸体进行外科手术般的伤害,就逃之夭夭了。

  现场的搜查行动一直持续到上午五点左右,一时之间还不是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清楚死者的身份。

  那是,没有从上一个杀人行为里得到满足感的凶手,又下手杀死了一个人。这个命案的现场是从巴纳街的现场往西约0.6英里,徒步大概十五分钟的主教广场。

  那是同样的九月三十日,凌晨一点四十五分,离狄姆修斯发现被杰克杀害的第二个被害者之后,才过了四十五分钟,艾德华·霍金斯巡警来到主教广场,进行巡逻的工作。

  主教广场其实并不像名字那样的宽敞。主教街的中间地段有一块稍微有弯曲的小空地,哪里就是主角广场。

  当巡警手中的角灯灯光照到广场的东南方,一团黑漆漆的物体出现在角灯的光亮之中,那个物体的周围都是血。

  于是他立刻向在附近做夜晚巡逻的退职警察请求协助,吹哨子集结同伴。受害者是一位中年妇女,她身上穿着仿毛皮衣领的黑色外套,脸朝左侧俯身躺在地上,脚上穿的是像男鞋般有鞋带的鞋子,左脚稍微张开,右脚弯曲,她脸部朝左地趴在地上。

  警官们小心翼翼地翻动尸体,仰起尸体的头部。一看到尸体的脸,大家都皱眉头了。尸体的右脸上有一道很严重的伤口,伤痕从鼻子开始,眼镜被割破,右耳甚至被切掉了一部分。喉咙上也有一个大伤口,血还在继续往外流,可见是刚刚才被杀死的。

  凌晨一点半的时候霍金斯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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