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幕 强尼兔之小人物的安魂曲 A Faint Requiem

离开墙边,跳到还烧剩一半左右的信封旁。只见好几张照片上还冒着烟。我把信封上还在作响的剩余火星完全熄灭,然后拿起了照片。没被烧到脸的照片只有一张。我的心扑通乱跳,等回过神来,我正兀自用脚咚咚跺地。

  “喂!”

  一回头,埃文·凡伦塔因正一脸凶神恶煞地瞪着我。我忙握着照片跳开。

  “你他妈的在干什么!”

  听到凡伦塔因的怒吼,屋中传来了回答:“怎么了?”

  “没、没事。就是火被兔子弄灭了。”

  “兔子?不是很久以前逃跑了吗?”屋中的声音说,“是离家出走的吉娜留下的那只吗?”

  “有点像,但不是那只。”

  “老婆逃了,兔子逃了,这次轮到自己逃了吗?”

  “闭嘴!”凡伦塔因对着屋里的那人发火,“也不想想这钱是靠谁得来的,嗯?”

  趁这当儿我逃到了安全的地方,躲在树丛下窥视着这一切。凡伦塔因朝我这边扔了块石头,又把烧剩下的信封重新烧成了灰。

  埃文·凡伦塔因正怕得瑟瑟发抖,并且打算远走高飞。虽然不知道他想逃到哪里,但我却知道他害怕的是什么。我又看了一眼被烧焦的照片,不会错的,这张娘泡脸我可不会忘记。

  我仔细听着屋中的动静,凡伦塔因应该不会再回来这里了吧。那么我是该跳上他们的皮卡车呢?还是趁早从这件事收手?我飞快地从原路折回,无须考虑,身为黑手党,身为男子汉,那自然是要好好地了结这件事。我强尼兔所要做的事只此一件。

  然而,正要跑出草坪,我的腿又不听使唤了。

  刚才那奇妙的味道变浓了。这不是我的多虑,而从皮卡车的暗处站出来的男人更是证明了这一点。这家伙丝毫没有警惕周围,迈着悠悠的步伐朝我走来,他身穿时髦的单排扣西装,戴着顶绅士帽。

  我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心怦怦乱跳,肚子咕咕作响,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当那男人走进街灯时,我几乎就要大声呼叫了,而之所以没这么做,是因为我害怕得发不出声。

  还有足够的距离,如果我拼命奔跑,人类应该还抓不到我。但我却连根胡子都无法动弹——兔子的胡子是恐惧的晴雨表。

  脚步确实地朝我靠近。

  “哟,小兔子。”在我的身边站走,男人轻轻抬了抬帽檐,“这里是你家吗?”

  我几乎要窒息,不断地诅咒着若无其事地把事情搞到这般田地的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做一只在原野上撒欢跑的兔子呢?挖个洞,准备过冬,在微风吹拂中眯起眼睛打个盹,这样的生活方式不好吗?

  “最近我和兔子还真有缘,不久之前我见过一只和你一模一样的兔子哦。”

  这人并不是从烧剩的照片中跑出来的,眼前的男人是如假包换、货真价实的幸运小子波比没错。

  “不好意思,我必须要去干掉你的主人。不过,没有关系的吧?就我所见,他也不像是什么好主人。”

  “在这里碰到我,就是你的末日了!”我大声叫唤,不然我或许会乖乖臣服于这个男人,“我要杀了你,混蛋,我强尼兔就算死也是科维洛家的鬼!”

  “你在生气吗?小兔子。”

  这家伙说着伸出了手,他的手上满是刚才那奇妙的味道。幸运小子波比和那甜美的味道,我的记忆被唤醒了,是火药,没错。

  “畜生,不要碰我!”

  “你的毛怎么这么乱糟糟的?”幸运小子垂下眼,一边抚摸着我一边说,“那么,小兔子,来我家吧?”

  我完全没弄明白发生什么了。

  幸运小子波比坐在沙发上,在他面前站着的埃文·凡伦塔因脸色苍白地举枪对着他,那是把左轮手枪,相距只有五米。在凡伦塔因的身后,一个男人倒在厨房与起居室的交界处。虽然从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只看得到他的脚,但是我很清楚事情的发展经过。幸运小子一进屋,就用那把杀了阁下的消音手枪打爆了他的脑袋。

  “你知道我为什么被称为幸运小子吗?”声音从我的头顶传来,“那还是我初出茅庐的时候……”

  “闭、闭嘴!”

  凡伦塔因气势十足地将左‘轮手枪再度瞄准,但在幸运小子的瞪视下,竟然渐渐地萎了,一如他的人生。

  “看来肯好好听我说话的,只有你这小兔子了。”

  他修长的手指抚摸着我的身体。

  是的,我——本强尼兔不知怎么的正心满意足地端坐在宿敌的腿上。

  “不过算了,”他用手挠了挠我的耳朵、脸颊还有后脑勺,“把磁带交出来。”

  汗水似乎流入了凡伦塔因的眼睛,他猛地眨了又眨。

  “你收了曼西尼先生的钱却不把磁带交出来算什么意思?耍人吗?”

  “你、你要是杀了我,磁带就会被交给报社。”

  “故弄玄虚吧?”幸运小子对我说,“喂,小兔子,你怎么想的?你的主人才不是这么有魄力的家伙吧?”

  “哦哦,唔唔……”我在他的抚摸下,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呻吟,“啊啊,就是那里……再上去一点,嗯……喔喔,混账,这家伙太会取悦兔子了……”

  “一看就知道了。”他不住地抚摸着我,一边继续说道,“默?蒙哥梅利拥有信念,他是决意要把曼西尼先生和罗斯上议员的坏事公之于众。虽然是敌人,却是值得钦佩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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