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幕 强尼兔之小人物的安魂曲 A Faint Requiem



  “呜哇啊啊啊!”

  “桑普!”

  “救、请救救我!”我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似的大叫,“我现在就回仙客来大街!”

  “哇哦,真是只活泼的小兔子。”这恶魔一转头态度就哗地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若无其事地把我塞回幸运小子的胸前,

  “那么,我就只开给你涂皮肤的药。”

  我们出了诊室。加德纳医生在幸运小子的身后嘟着嘴给了我一个飞吻。

  看见不住抽泣的我,罗利汪汪大叫·而玛姬·陈则哈哈大笑。见鬼去吧!我守住了我的中间名“爱”,这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事就随意吧。

  有错吗?

  好了,从医院离开后,我们开了整整四十分钟的车后到达了另一个国家——我的意思是这里完全不像是这个国家。

  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虽然离太阳下山还早,但城镇却暗暗的,像是染上了一层黄色。马路上步行的人类也染上了黄色,每一个人的头发都是黑的。等红绿灯的时候看到一对男女在路边彼此大声嚷嚷,却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我觉得他们一定是在

  吵架,但是信号灯一变色,他们却又手拉着手嘻嘻地笑了起来。

  世界是宽广的。谁都无法说他们的“笑”是不对的,我的“笑”才是正确的。看板上的字不是横着而是竖着写的,满街都是我从所未见的复杂文字。

  此外,还有令人无法或忘的气味,和黑人地区的味道不同,却以另一种方式揪扯着我的胃。谜底很快就揭晓了。这条街上的气味有着明确的根源。在经过一些看起来像是餐馆的店门前,我看见玻璃橱窗后面倒吊着无数只被整个烤焦的鸭子。家鸭们都被钩针挂起,再被胖胖的男人用菜刀大切八块。我还看见像过去用铁链拴犯人一样被绳子绑在一起的蜥蜴干。这里不仅有死亡的气息,更充斥了死亡本身。而幸运小子更为此作出证明。

  “你知道吗?桑普。这里的人连狗都吃哦。”

  狗!

  我以为我听错了。要说狗,这不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吗?猫排名第二、金鱼第三,而兔子和鹦鹉并列其后。对人类来说,兔子作为宠物和食物大概是一半一半。这心眼实在是偏得厉害。如果连狗都能吃的话,那么兔子除了当食物以外就再无他用了。我还没听说过吃猫和鹦鹉的,但如果真有这种事,那一定是发生在这条街上。

  雪佛兰徘徊在这条对死亡毫不避讳的街上,随便地穿过一扇气派的红色大门后停下。熄灭引擎,拉起刹车,然后幸运小子下车把那个运动包从行李箱里拿了出来。之后又绕到副驾驶席这一侧说。

  “我很快就回来,桑普。”

  “等一下,波比,别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他头也不回地走入了“油饭”和“聚宝官”之间的窄道,至于这到底是图案还是文字,我可说不上来。

  如我所料,很快就有麻烦事朝我逼近。几个眼睛特别细长的少年在远处围观幸运小子的车:其中一人还从驾驶席的窗口往里窥视。在和我的目光对上后,他对着同伴大声喊。

  “TUZITUZI!”

  众人呼啦一下都赶了过来,口中都嚷嚷着相同的话。

  “算你们厉害,竟敢这么叫我,有你们好看的!”

  其中一人啪的一声抽出把小刀,对着钥匙孔咔嚓咔嚓地挖了起来。

  “很好,放马过来吧!要后悔已经迟了!’

  咔的一声,门锁朝上跳起。拿刀的那家伙打开门抓住了我的耳朵。

  “TUZI!”

  真是一难接一难。好不容易才逃离那个蒙古大夫的魔爪……所谓人生,就是一关又一关如长蛇般排列的危机在等着你啊。

  “你们这些家伙作好思想准备了吗!”我被悬空拎起,竭尽全力地大声呼喊,“波比!救救我!波比——!”

  然后发生什么了?幸运小子宛如魔法一般出现,把我从少年的手中夺了回去,还顺带抢过那把小刀在少年的脸上横着来了一刀。那干净利落的手势,简直堪比我曾在电视上看过的印第安人剥头皮。

  看见满脸是血的少年在地上痛得打滚,其他少年全僵住了。

  “这、这是你的车吗?”一人问道,总算说的是我也能听懂的话了,“我们才读八年级哦!”

  幸运小子看了看那孩子,顿了很久才说:“所以?”

  再无他言。

  少年们搀扶着额前被划一刀的孩子逃入了人群。这学费或诌真的是很贵,但是,雪佛兰也很贵啊。我只能祈祷这些孩子会将今日之事铭记于心,将来成为了不起的大人。

  “你没事吧?”幸运小子把我抱在胸前,“我听得很清楚哦,赛普。刚才你是在叫我吧?”

  “不要太爱我。”我紧紧地贴着他,“我强尼大爷可是为了毁灭你才来这儿的。”

  6

  接下去的几天安然无事。

  幸运小子波比的工作并非朝九晚五,也无须打卡。只要乔治·曼西尼不联系他,那么除了每日的必修课——清理手枪和身体以外,再无束缚。

  我却无法踏出下一步。虽然也可以说是因为加德纳医生,但我自己最清楚其实并非如此。事情轻易地就如我所想地发展,但仍有阻碍存在,那就是我尚未作好思想上的准备,死亡是其中之一,却并非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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