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兽人国 首都利康多篇 3 气氛绝佳!人多又能喝酒的地方!

  三公主举行婚礼之日在即,首都利康多满是人群。

  尽管有各类不同的种族,最多的还是身为国民的兽人。

  在他族眼中,兽人应该称得上特色丰富。

  其成员从貌似站直步行的走兽,一直到形同长了兽耳的智人都有。

  他们身为野兽的特征也五花八门,像狗的、像猫的、像兔子的;头上像鹿一样长着犄角的、体格壮如熊的;此外,也有人兼具多种特征……

  对当事的兽人族来说,顶多只把那当成鼻子大、睫毛长、头发带卷看待,可是对不熟悉兽人的其他种族而言,那多彩多姿的外表应该就显得异样了。

  据说这些特征在战争初期并未出现。

  当时人人都有着完全接近于野兽的外貌。

  然而,随战争越趋激化,兽人族开始与智人、精灵及矮人产生交流。

  结果兽人族的特征就逐渐淡化了。

  有道高大身影走在这样的人群当中。

  路上行人们一看到那道身影就会讶异地瞠目,并在对方经过后回头多看几眼。

  「话说回来,老大,像这样观察以后,会发现兽人也有好多种耶。」

  「是啊。」

  那人就是霸修。

  他按照杂志所教的换了一身衣服,正走在街上。

  霸修认为自己准备了完美无缺的服装。

  根据情报来采取作战行动,这是他在战时一再重复的行为。

  恶魔王格帝古兹在世时,作战内容更是精细入微。

  照作战行动就能掌握胜利;作战若有些许出错或打马虎眼,那就会败阵。

  格帝古兹死后,抑或在雷米厄姆高地决战的那段时期,由于霸修本身变得太强了,也就没有必要一五一十地遵守作战内容,但他仍然明白完美执行作战的意义。

  所以,霸修全照着杂志说的去张罗。

  既然杂志写到「时下最有异性缘的服装!」,他便跑遍赤色之森,打算猎捕野兽取其毛皮……却碰巧遇见遭到魔兽袭击的旅行商人并救其脱险。商人再三致谢,还出让了跟杂志上一模一样的服装给他。非但如此,连尺寸不合的衣物都熬夜赶工帮忙修改得合身了。

  因此服装完美无缺。

  「老大想找什么样的女孩呢?野兽味太浓的话,果然就不讨人喜欢吧?」

  「我不打算挑三拣四。」

  霸修对兽人族没有特殊的偏好。

  无论像智人或精灵,还是外表接近狗或猫,只要是女的就没问题。硬要说的话,感觉像矮人或蜥蜴人那样就不太合胃口。

  「不过,我还是觉得近似智人或精灵比较好。」

  霸修这么嘀咕了一句。

  他回想起先前在克拉塞尔遇见的茱迪丝、在席瓦纳西森林遇见的桑德索妮雅,还有在多邦嘎地坑遇见的普莉梅菈等人。

  她们个个都美丽可人。

  霸修也希望现在就把她们全部娶回去,然后跟每个老婆各生五个小孩。

  错过的鱼总会觉得特别大。

  「我就知道是这样!倒不如说,像野兽的兽人都好野蛮!呼气的味道臭,又动不动就想吃我!啊,老大,刚才那个兽人你看见了吗!他盯着我耶!连口水都流出来了!」

  霸修朝捷儿说的方向看去,确实有流着口水的兽人族。

  虽然说对方的视线是盯着捷儿后头一间卖烤肉的店。

  「哎,反正要结婚的不是我,所以没关系啦!走吧,老大!我们就照杂志上写的,先去气氛佳的酒吧!」

  「好!」

  哥儿俩准备去首都利康多最有人气的酒吧。

  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呢?原因出在杂志上所写的一段文字。

  上头是这么说的:

  「【气氛绝佳!】在人多又能喝酒的地方,悠然示好求爱吧!【夜间酒吧特辑】」

  与其两人独处,兽人族的女性似乎更喜欢在人数众多的地方接受追求。

  因此,霸修在利康多找好旅馆下榻后,立刻就前往决战之地。

  对,他要去杂志上写到的在首都利康多人气第一的酒吧!

  「……唔?」

  「哎呀,这声音是……」

  就在此时,有令人不快的声音传进哥儿俩耳里。

  听起来像在杀猪声与杀牛声中间的不协和音。

  在动指拨弹之间,彷佛有什么不堪入目之物见了光的杂音。

  「嘿嘿嘿~~耶耶~~♪和平~~真是好~~♪大家~~相~~亲~~相~~爱~~~~耶~~♪」

  再加上糟糕透顶的歌艺。

  路上行人都捂着耳朵,板起脸孔,并且从他面前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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