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部〔事件经过一九八六~一九八七年〕

税被调查。总之,伦克警部确实给了波兹曼致命的一击。

  伦克警部随后不久便离开BKA,来到北莱茵·西发里亚邦的警察大学任教。这时,许多出版社和杂志社都希望能剖析他的生涯——尤其是关于约翰的那段——想委托他执笔、出书,但伦克警部都以自己尚未离开公职为由拒绝了。

  然而笔者认为,前警部伦克之所以拒谈约翰的真正理由,一定是有某些他绝对不能说出口的秘密,或者是他必须坚守对某人的承诺。

  该怎么接近像伦克这样的人物?笔者用了几近诈欺的手法,才取得与对方的联络管道。目前伦克的头衔是北莱茵,西发里亚邦警察大学教授兼欧洲刑警组织行为科学课特别顾问——事实上这是一个尚未正式成立的部门,而伦克是主导者。笔者写了封信给对方,表示想采访关于欧洲的犯罪者侧写方法实务,藉此才得到对方的允诺。至于他是否愿意说出欧洲最可怕连续杀人魔的心理状态——就得看笔者的手腕了。

  笔者与伦克警部是在二〇〇一年初夏,于欧洲刑警组织的总部所在地比利时布鲁塞尔见面。当他现身于为了采访而准备的拉迪森SAS饭店一室时,他的脸上透露出一种睥睨笔者、也是老练警官经常出现的那种不信任大众媒体的表情。这种表情也暗示他认为记者是永远不可能理解警方的。尽管他脸上充满了偏见,他的外表还是比事件刚结束时报上所刊的照片要苍老一些,头发也大多都花白了。

  ——想先请教您现在的工作。据说您要为欧洲刑警组织成立一个专门进行犯罪者侧写的团队。

  「美国FBI的行为科学课想让欧洲刑警组织效法他们,所以主动提出许多协助我们的方案。但我们欧洲的警官都认为必须有一套独自的犯罪者侧写方法,因此才会找上我。我认为欧洲刑警组织提供的条件非常好,这也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

  ——为什么欧洲需要欧洲自己的犯罪者侧写方法?

  「美国人认为他们的文化跟欧洲一样,但我们不认为……就这样。」

  ——犯罪者侧写方法具体而言是什么?

  「简单地说,犯罪者侧写这种侦查方式就是要潜入犯人心中,预测犯人接下来的行动。设法勾勒出犯人的心理状态与背景资料……透过遗留在犯罪现场的迹证以及犯人的癖好、习惯等,可以发掘出犯人的隐私以及不为人知的一面,最后建立起犯人完整的性格……同一名犯人的犯行中通常会有令人讶异的一致性。」

  ——这种方法在电影与小说好像也经常出现。

  「但电影和小说都不会具体探讨进行侧写的步骤。我们警官就必须在实际的搜查中运用并实践这种技巧,甚至与正在服刑的类似囚犯会面,听取他们的意见,检讨现有的资料,加以分类,以求最后能累积到科学办案的领域。」

  ——这么说来,美国人与欧洲人在犯罪动机与手法上真的有些微的差异罗?

  「没错,所以我们需要独具一格的侧写方法。具体来说,欧洲并没有像亚利桑那州一样的沙漠,也没有大峡谷;我们的建筑大部分不是木制,而是砖制或石制;我们有许多千年以上历史的村庄与街道,摩天大楼也不像美国那么多;更不是所有人都说英语,对汉堡的消费量也没那么大;比起棒球,我们更喜欢足球;此外最重要的,我们不会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连续杀人魔,才是我们的侦查对象。」

  ——但以技术而言,FBI优于欧洲的刑警组织吗?

  「很遗憾,他们的确走在前面。在FBI创设行为科学课以前,历史上最先运用侧写技巧的也是美军。美军发现精神科医师可以准确预测犯人的个性,并猜到犯人下一步的行动。然而美军……更正确地说是美国战略情报局,委托精神科医师威廉,兰格所探讨的世界第一个侧写对象,竟然是欧洲人……也就是阿道夫·希特勒。」

  ——那么接着想请教您更具体的问题。为什么有些杀人犯会以杀人为乐?如果是因憎恨或报复而杀人,因贫困而抢夺财物、食物而杀人,还多少可以理解;不过单纯为了找乐子而杀害毫不相关的陌生人……这点就很难理解了。

  「当然可以理解,只是你没试过罢了……那些随机杀人或因取乐而杀人的家伙,通常都有着非常不幸的童年。大抵而言,他们都被双亲或监护人虐待过,最后走上跟父母一样的路……到这里为止你应该还听得懂吧?刚才你说你可以理解因憎恨或报复而杀人,同样地,因取乐而杀人者也是为了报复曾虐待过自己的双亲或其他人,只是他们憎恨的对象可能是任何人,例如所有女性.或所有小孩、所有同性恋者之类的。」

  ——那正是难以理解之处。真正虐待他们的并不是那些女性、小孩或同性恋者,为何他们不去找真正的元凶报复,却转而发泄到这些对象身上?

  「愤怒是由控制他人的欲望变化而来。犯人因愤怒而失控,进而想去控制别人。他们并不是真的想向曾虐待过他们的人报复,只是想让别人也体会他们的痛苦经验,这种能掌握他人命运的快感会使犯人欣喜若狂。也因此,性方面的冲动往往会随之而起……绝大部分这类的案件都会跟性侵结合在一起。」

  ——请等一下,您说那些因取乐而随机杀人的凶手,是因憎恨、支配欲以及性冲动所产生的吗?

  「没错。大部分这些杀人犯过去所受的虐待都跟性侵有关……在犯人小时候,他们就像物品或玩具般被施虐者控制着。这种感觉会伴随犯人的成长,即便是他们成人后,犯人对他人的情绪……如痛苦、苦楚、羞耻、悲伤、恐惧等等……依旧无法明确认知,在他们眼中,其他人简直就像科学实验所使用的白老鼠一样,而最迅速也最有效地让这些白老鼠屈服自己的手段,便是性侵。」

  ——怎么说呢?

  「性高潮会产生一种自己瞬间高高在上的错觉,让你觉得你是自己人生的完全主宰者……简单说就是精神状态近乎于神。那些抵达这种境地的犯人们,至少已经相信对方已经完全受制于己了。」

  ——那为什么还会发展为谋杀呢?既然性侵就可达到目的,应该没有杀害对方的必要吧?

  「所谓的控制另一个人,就是把自身所有妄想都强加在对方身上。每个人内心都暗藏着不能明讲的美妙性幻想,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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