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自己,实在很可笑。“什么时候的事?”
“上星期六。他原本心脏就不好,晚上十点左右突然恶化;照料他的姐姐叫医生来,但医生抵达时已经回天乏术了。”
“他真的……”说来讽刺,没亲眼看见的事,怎么听都很可疑。话说回来,星期六晚上十点,岂不正好若木彻被杀的推定时间范围内?这是单纯的偶然吗?
“这一点毋庸置疑,医生诊断是心脏衰竭。”平塚刑警浮现苦笑,似乎在表示尽是他一个人在说话,实在很累。“今天我来拜访,是想请教泽田直子究竟有无杀害若木彻的动机;她的确反对若木彻和自己的女儿结婚,但作为杀人动机,似乎稍显薄弱。如何?匠先生,你知道泽田直子有何杀害若木彻的动机吗?”
“上次我也稍微提过,”我把若木彻不光是和女儿香里,连直子阿姨本人都发生关系之事全盘托出。“阿姨似乎很有自信,认为自己独占了若木彻的爱;但是再怎么用偏袒的眼光来看,那都是她的自以为是。阿姨的确是个狐媚的女人,但她的魅力还没大到能把性欲旺盛的年轻男人绑在自己身边;对若木彻来说,阿姨只是诸多性伴侣的其中之一而已。若木彻与阿姨的认知差距,在某个机会下清楚呈现于阿姨眼前;阿姨觉得自己被背叛,一怒之下——”
“原来如此,便冲动地杀了若木。而她之所以分尸,便是憎恨的表现。”
平塚刑警似乎接受了这个结论,说句“打扰了”之后,便很干脆地回去了。
当然,刑警是否真的接受了这个结论,不得而知。他表面上说阿姨是凶手,但那是否真是调查小组的结论,尚未可知;就算是,也不见得就是平塚刑警本人的真心话。要说警察会对一个小老百姓逐一报告调查内容,那才奇怪呢!因此,平塚刑警所言的案件全貌即使不是谎言,也是些用来对社会大众公开的内容。
这么说来,或许案件另有真相呢!越是思考,我越是如此认为。
为防误解,我事先申明:即使这案子以直子阿姨为凶手而收场,我也无所谓;纵然另有真相,我也没伟大到誓要亲手揭发以洗刷阿姨的罪名。
只不过,要是警方认为另有真相,而且还怀疑到我头上来,那就伤脑筋了。刚才平塚刑警来访,说不定是因为对我有所怀疑,打算先松懈我的戒心再行观察呢!或许只是我想太多,但现在应有重新观察本案的必要。至少,我得对整个案件全局把握清楚,以后自己被怀疑时也能有所应对。
姑且先举出不自然之处吧!首先,倘若阿姨真的决心杀害若木,为何又要写字条叫我到安槻国宅去?
或许是阿姨已决心犯案,同时又心生恐惧,希望有人能来阻止自己;换句话说,她事先准备了安全阀。假如这个解释正确无误,代表我这个安全装置最终并未发生作用。
又或许是阿姨想要嫁祸那时出现在现场的自己。不,这个解释太不现实了,警方一旦怀疑我,势必从我口中找到阿姨;对于想要隐藏自己罪行的犯人而言,嫁祸对象也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才是最安全的。
不过,一根肠子通到底的阿姨会搞这些小动作吗?令人怀疑。
总的来说,第一个不自然之处,就是为什么会有那张叫我去的字条。
第二个疑惑之处,便是指纹。疑似被用来分尸的电锯遗留在现场,但阿姨的指纹留在上面,实在不合理。若阿姨就是凶手,代表那个把六个箱子搬到车上的人也是她;但当时那个人明明戴着白手套啊!既然考虑到这一点为什么还会留下指纹呢?
不,慢着。我重新搜寻记忆中的画面——可疑人物身上穿的工作服,是否沾有血迹?不,没有。这代表凶手分尸时,是把工作服脱下的;为了防止血溅到衣服上,说不定凶手连手套都脱下了。
这么说来,还是存在凶手一时疏忽,忘记擦掉电锯上的指纹的可能性。不过,还是觉得奇怪。为了避免他人看见容貌而戴着墨镜、口罩,甚至棒球帽也用上来改变装扮的凶手,竟然独独忘了擦去指纹?
思考至此,我又发现了更加不自然之处。凶手是在哪里进行分尸的?当然,是在浴室;要是血溅到自己身上,清洗起来也方便。
但是血迹却遍及103室各处,连客厅及卧室都无一幸免。的确,分解成人身体是个艰难的工作,空间大些好办事;但凶手的移动范围未免太大了吧?
不,这还只是个小疑问而已,另有更大的疑问存在;那就是分尸的理由。
阿姨发现自己的爱只是一厢情愿,愤而杀害若木,这点还能理解。杀害之后仍旧余愤难平,因此将若木的尸体大卸八块,这点也能理解。
令我不解的是,为何分尸后要将尸体分别装进六个纸箱中,四处弃置?有必要这么大费周章吗?
分尸后,直接丢在现场不就行了?假如阿姨是为了销毁证据才把尸体处理掉的,那么血迹自然也该擦干净,电锯更不能留在现场。更何况,她刻意四处散置的尸块也被警方轻而易举地发现了。
再来看看散置地点,半径五公里内?既然都开车来了,为何不丢到更远的地方去?拿到深山里烧掉或是埋掉,还比四处乱丢来得好多了。凶手真的有心销毁尸体吗?
我有种感觉,这几个环节应该就是关键。为何阿姨——假如把阿姨当成凶手的话——要把尸体分为六份?绝不是为了销毁尸体;再怎么看,凶手都没有销毁尸体的意图。弃尸地点离现场过近,还在河边及公园这些地方,摆明了希望快点被发现。这么一来,凶手分尸,应该另有目的和理由;但又是什么理由呢?还有,尸体并不是按照手脚等部位直接分解,那种方式也很不自然。
到目前为止,思路还颇为顺畅,却难以更进一步。将尸体分装于六个箱子的理由、理由、理由……究竟是什么理由?!
我完全想不出来,思考只是一味空转。为了转换心情,我决定去散散步。乐圣贝多芬也不是散步时才想出名曲的?到公园走走吧!
将尸体剁成数块分装于六个纸箱中,并弃置于半径五公里内的不同地点。这个行为隐藏了某种合理的意义吗?假如不是为了弃置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