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也……”对于他突然拉回话题,我感到有些错愕。“才是目的?”
“对。用手铐铐住两个女人,是为了制造第一件案子与第二件案子板的相似性,这点没错;但凶乎不使用绳索或胶带,而选用玩具手铐,却另有意义存在。因为这么做有个好处:即使没人帮忙,也能把自己铐起来!”
“这么说来,凶手是……”我勉强跟上千晓的思考速度,低叫道:“土居淑子?”
“没错。首先,淑子动手杀害康江;那时她已拟定了第二件案子——亦即杀害坪井的计划,她得事先做好准备。在第三件案子中,她必须装成被害人,因此她在康江的手脚上铐上手铐
“为了制造凶手另有其人的假象啊!听好了,淑子先在六月五日杀死康江,完成‘准备’;一星期后的六月十三日,淑子便采取了以下的行动。首先,她藉口双亲不在家,邀坪井到家中来:坪井是个男人,当然会抱着上床的期待去见淑子,而淑子更是回应了他的期待,全身赤裸地等着他。只不过,她的目的却和坪井期待的大不相同;她打算以菜刀刺杀坪井,全裸是为了方便事后洗去溅到身上的血迹。杀害坪井后,淑子洗去血迹,仍维持全裸状态,将丝袜繮在自己的脖子上,又主动以头撞墙,制造伤痕:准备就绪后,便抱住柱子,以手铐铐住自己的手脚,等候父母回家。”
“那淑子根本没昏迷罗?”
“应该是。这样乍看之下,被凶手盯上的是淑子,坪井只是受了池鱼之殃;凶手没想到坪井会拜访土居家,因此淑子才得以逃过一劫,没和康江一样被剁成六块。事前刻意将康江分尸的意义就在这里。既然攻擎淑子的凶手和杀害康江的是同一个,那他当然也打算把淑子大卸六块:之所以没这么做,是因为坪井突然出现,凶手杀了计划之外的人而大为动摇。无暇去干分尸这种既花时间又费工夫的事——警察这么想,我也这么想。所有人都这么想——不由自主地这么想。”
“花时间……”我愕然地反复念道。分尸既花时间又费工夫——这是一种虽愚蠢却绝对的真理。
“没错,这就是分尸所隐含的深层意义。”
“可是,慢着。对淑子而言,为了伪装成第二个被害人并杀死坪井,必须先制造第一个被害人。对吧?不然无法伪装、可是……淑子就为了这个理由杀了松浦康江?就为了这个理由,杀害素末谋面的人……”
“我想,起因应该是车祸。”
“车祸……?”
“淑子开车撞到了康江。当然,这只是个轻伤程度的车祸;康江脸上及手臂上的擦伤及沾满泥巴的套装,就是这场车祸的副产物。”
我已经想不出该说什么了;或该说我发现自己只要开口,就是覆诵千晓的台词。
“淑子原本打算将受伤的康江送往医院。但一想到赔偿问题及诸多善后工作,就变得忧郁起来;因为以前淑子也曾开车撞到脚踏车……”
我不禁低叫了一声。“就是你刚才说的……她和坪井的相识经过?”
“对。淑子因为头一场车祸的缘故,对坪井显得弱势;其实她根本不喜欢坪井,却在坪井的强迫之下和他交往。淑子一想到又得经历这些纠缠不清的麻烦事,便感到绝望,左思右想之下决心杀掉康江。淑子没送康江到医院,反而问出了她家地址,在她家杀了她。淑子更一不做二不休,决心把坪井也一并杀了;大概是因为坪井真的很令她厌烦吧!她杀了康江之后,又去买了玩具手铐做‘准备’,以利用康江的尸体摆脱自己的嫌疑。我想她应该是在一瞬间拟定了一连事的计划。”
“可是这未免不合理吧?淑子在第三个案子时,曾宣称自己看到了长得和植田相似的男人;常然,这八成是谎言,但淑子并没见过植田,又怎能刚好编出那种相貌来告诉警方呢?”
“不,虽然这只是我的想像,但淑子八成见过植田。你想想,从坪井的尸体髓上发现康江的头发,说是原先黏在凶手身上,又掉到坪井身上;你不觉得这个证据也太巧了吗?第一起案子和第二起案子之间隔了一星期耶!哪能黏那么久?”
“你的意思是,那是淑子刻意放到坪井身体上的……?”
“八成是。对淑子来说,假如警方没把第一起案子和第二起案子做连结的话,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无法发挥分尸的作用。但共通点只有手铐,让她感到不安……或该说,她把康江分尸并离开松浦家后,发觉这点太过薄弱,开始担心起来,因此又回去拿足以补强的证物,比方康江的头发之类的。就在那时,淑子看见植田太惊失色地从松浦家跑出来,她便判断可加以利用。对淑子来说,能让具体的人物顶罪是再好不过了。而指证时,她不表现得自信满满,反而刻意装出没把握的样子,说‘个子好像更高一点’,来增加真实性——应该就是这么回事吧!”
当然,这只是千晓的想像,是种毫无证据的空谈;然而,若他的想像猜中了分毫,我不禁对土居淑子这名素末谋面的女子感到同情(当然,康江和坪井也很可怜)。理由不言而喻,自然是因为我的脑海中浮现了岳母苦恼万分的身影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