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31-35

还是觉得非常舒服。

  呼~正当我舒服得忍不住吁出一声喟叹的时候。

  就在这个时候。

  因为我完全沉溺在清洗身体的动作上而没分心注意,不知何时U连敲个门都没有就走到盥洗室,接着直接踏进浴室里。

  我想起U叫我去洗澡时说的那句『可以请你先去洗澡吗』,我当然明白『你先去』代表什么意思,也知道她的言下之意是等写完功课她也会来洗澡,但现在才搞清楚话里隐含的意思都为时已晚了。

  不,对小学四年级的小女生来说,一起吃饭和一起洗澡都是差不多的意思,身为一名男性,若是在这种地方表现出太激烈的反应,恐怕会让大家降低对我的评价,不是毫无防备或什么天真浪漫,我是真的被吓了一大跳,这和年龄大小无关,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子突然光溜溜地出现在眼前,实在是很吓人啊。要是警方这时候突然闯进来,肯定会把我当成绑匪吧。什么绑匪,根本是鸠占鹊巢的大强盗……

  「打扰了。」

  要把边打招呼边关上浴室门的U赶出去实在很困难,因为有股超越明哲保身的感情正在我心里滋生。用不着我解释吧,并不是对少女产生什么性爱欲望的感情……要是这样的话,现在我就写不出这种文章了。在接受法律的制裁后,肯定也没办法回归社会.我会以自己为耻,再三强调不会自杀的我,到时候说不定还是会走上那条绝路。

  毕竟是这样的时代,连在都市里都开始实行规范言行的法令,我当然不可能深入描述U细致柔软的光裸身体。以我个人来说,我并不认为那样的法令规范有什么意义……用不着等那条法令发布,文字上的规范限制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实施了,在我成为作家的这十年来,第一年能使用的表现手法,到了第十年已经无法再使用……真要为了『言论自由』而战的话,斗争的对象可不只政治家和官僚这么简单,创作者们应该都很清楚这件事吧。话说回来,搞错言论自由意思的创作者不是挺令人心寒的吗……

  话题扯远了,是要说U的裸体才对。我会避免详细的叙述,但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我没能及时将她赶出浴室的理由、还有为了我的名誉,我仍必须仔细描写出来才行。什么啊,我的名誉?那种东西算什么啊!我真是太羞愧了,只不过是小腿跟背部被划了几刀就叽哩呱啦叫个不停的自己,在这一刻让我打从心底感到羞耻。

  念小学四年级的U的身体,隐藏在衣物辽蔽下的肌肤上布满了瘀青和割伤。

  35

  事态远远超出我所能判断与理解的范围。若她只是个脑袋有问题的少女,那还有对应之策,反正我自己本来也就算不上正常;就算她是头怪物,那反而更容另对付,真要是那种状况,我说不定还能成为和怪物对抗的男主角呢。

  可是不行啊。只有在对上可怜的女孩子时不管用。我不晓得该怎么应对这种生物,更不可能打倒她。对全身上下部感到自卑的我,实在很不擅长去同情或怜悯别人……更可以说,我根本是打从心底厌恶那样的感情。

  可当我面对除了脸和脖子、手脚四肢之外,全身都布满遭受暴力虐待痕迹的十岁小女孩时,除了同情和怜悯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

  更揪痛我胸口的,是U根本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按这个变青的地方,会痛痛的。」

  U说的好像那些瘀青就跟指压按摩的穴道一样……如果不用这种方式去理解,我的心智可能就要被摧毁了吧。心智被摧毁?我用的这是什么小说的表现手法啊。

  当我面对的是这种令人恐慌的压倒性现实时。

  之所以U对于伤害我的身体完全没有排斥感、会用刀尖抵着我,将我绑架到这里来,因为她平常就是被这么对待的,照这种逻辑思考也就想得通了。那孩子一直都受到暴力的威胁对待……偶尔还会被扔掷小刀,她平常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吧。所以她才会有那样的举动。小孩子看着父母总是会有样学样。

  看着父母有样学样……我实在没办法向毫无自觉的U直接确认这一点,但U身上那些新生的伤痕一定就是她父母造成的吧。光就可能性这点来说,虽然也有可能是在学校里遭受到暴力对待,但小学四年级学生的霸凌虐行是不可能搞到这么凄惨的。孩子之间的暴力行径从不曾停止,正因为无法停止,会生出要打就该避开脸部等容易被注意到的部位这种狡猾的小智慧,应该是在成为国中生之后。

  而布满U身体的新伤口……说是新伤口,其实也已经痊愈到某种程度了……换句话说,她身上找不到近十天来新增的伤口痕迹。

  父母『不在了』之后的这十几天里,U也从暴力虐行中得到解脱了吧……从这个观点切入考量,U的身体会瘦到连肋骨都明显可见,很难说是这几天饮食不规律所造成的结果。我忽然想起,她曾不经意地说过平常就会吃生肉和没有经过调理的蔬菜。

  那些细碎的线索彷佛都串联起来了,以U伤痕累累的身体为中心……

  就算只存在于极其短暂的一小段时间,就算现在已经完全不那么想了,我还是打从心底对为了逃离U的监禁而指望她双亲协助的自己感到厌恶……如果我什么都没发现,真的向她归来的双亲报告这一切的话,又会演变成什么状况?我实在很不愿意去想像那种情形,但我还是想了。

  我到底该怎么做才好?

  从十年之后的世界冷静下来想想,答案其实显而易见……在看到U赤裸身体的那一瞬间,就该走出浴室,打开手机的电源才对。拨通电话的对象不是警察,而是儿福机构。

  但那是十年后的现在才说得出口的话,当时的日本社会还没有发展出有关儿童受虐的完善应对步骤。

  不过是十年前的事,想想还真是令人无法置信,但这个时候『管教小孩』跟『虐待』之间还没有明显的区别,更甚者『别对别人的家务事多置喙』才是一般认定的价值观。

  虐待行为当然存在,却没有一个能正视虐待暴行的相关单位来处理问题……所以在发现虐待的情形时,我完全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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