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见解。
可是,这里用恶作剧来形容才是正确的。因为干出这件事的犯人,确实就是个年纪还很小的孩子。就年龄来说,既然无法以刑法将其问罪,在文章中也就很难用犯罪描写来定义了吧。
经历过在半空中飘浮,最后终于以背部着地摔向柏油路面的我几乎去了半条命,全身上下都痛得不得了,连动都无法动弹。没有以头部着地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但仍免不了意识模糊。
我想起了过去曾遭遇过的两次交通事故。其中一次受的伤算是相当严重,但光就意外发生后的混乱状况来说,根本无法与这一次相提并论。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真的一点都不明白。
如同之前所做的说明,有根铁棒插进了自行车的车辐之间等等的状况……都是事后才搞清楚的,当时突然被弹飞到半空中、又重重摔向地面的我哪有可能注意到这些状况。
国中时学习过的柔道功夫在这时发挥了功效,我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摆出了能将身体伤害降到最低的姿势,还好当时并没有演变成骨折之类的重伤,但精神上却承受了比骨折还要严重的创伤。如此不合常理的意外着实带给我莫大的冲击。
唔……
在那种混乱的状态下,意识已模糊不清的我仰倒在地,换句话说,我是面对着天空躺在柏油路面上的,此时有一名人物凑上前来窥视着我的脸孔,同时遮断了我的视野。
人物,这种用词似乎是有些夸张了。其实我自己也不晓得这种说法恰不恰当。因为那个正露出兴味盎然的表情紧盯着我的人,是个看起来还很稚幼的小女孩……不对。
这种刻意迂回的、过多描写的叙述方式简直像是在写小说一样嘛。我明明再三告诫过自己这不是故事而是事件,不是小说是曾发生过的事情,所以一点都不需要过度的文字赘述,想不到因为职业病的关系,我还是不由自主说了这么多。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只是单纯的职业病发,而不是个人的习惯显露出来了才对。
将过去曾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起事件、那段往事以这种方式叙述出来,或许是我本人企盼着能藉此将那个孩子编写进虚构的世界里吧。
这梦想若能成真就再理想不过了。如果能把那段过去、那种精神创伤变成故事中的一环,我应该就能得到救赎。但我也不得不意识到,这种想法实在过于自我矛盾了。
毕竟如果没有发生过那件事,肯定就不会有现在的我。先不管我会不会因此而无法成为一名小说家,但写故事的执笔速度绝对不会像现在一样。
所以我无法否定那一段过去,更别说抱它当成虚构出来的情节了。我必须认同那起事件是确实存在的现实,我必须牢牢记住才行。
但不能过度赘述。
于是我只需要说明——这时候窥视着我的小女孩就是一个星期前我所目击的、那个在冲到朋友身边之前还不忘将电玩游戏确实存档的女孩子——除此之外绝对不要使用什么奇怪的比喻。
除了不要过度渲染文笔之外,我还是得确实叙述出真正的事实才行。其实当时,我并没有马上认出那个窥视着我的少女,就是一个星期前的那个女孩子。
因为那时我才刚被弹起又重重摔落地面,除了脑子混乱得搞不清楚状况,意识也变得模糊不清。但更重要的是,我从以前就很不擅记住别人的长相。
说出这件事,可以当成是变相的公开自己就是与社会格格不入,换言之,对像我这种希望被大家当成怪人的家伙来说,这可是相当值得自傲的一件事,说得夸张点就是我从来不记得别人长什么样子,其实「记不住」才是正确的说法……但这样的解释听起来好像是我的记忆力有什么问题,恐怕会让大家误会了。我个人是真的觉得很自豪啦,但又不免有些担心,单纯以记忆力而言,我还挺有自信的。但有自信归有自信,我还是没办法记住别人的长相。为了记住别人的长相而下足苦工,那种努力的过程我也完全无法理解,这或许才是最贴近事贲的说法吧。
就像觉得出现在电视萤幕里的艺人看起来全都一样,或是没办法分辨杂志封面的偶像有哪里不同,我想不管是谁都曾经过过这种状况吧。只要说出名字就好像曾在哪里听过,但放眼望去,每个人怎么看都长得一模一样之类的……就跟以上的比喻差不多,只是我对于近在身边的对象也常分不清楚谁是谁。
当没兴趣的类型出现在眼前时,人类似乎就会出现这种现象。为了让大家更容易明白,就用小说来比喻好了。在我这种重度推理小说迷眼中,推理小说可是有许多繁细的分类区别的,但在一般社会大众的眼中,推理小说就是推理小说,全都是同一类型……唔,不对,用颜色来比喻应该比较容易理解吧。在画家眼中,绿色、浅绿色、深绿色、淡绿色还有铬绿色全是不一样的色彩,但由不是画家的人来看,那些色彩全都叫做『绿色』……奇怪,怎么好像愈说愈糊涂了,总而言之,我就是没办法区分人类的长相。确实只要见过面、聊过天、说起谁是谁的时候,我还是认得出来,但如果那个人不在现场,就算给我看了那个人的照片,我还是完全搞不清楚。是不至于会说出「这不是我认识的人」,但也说不出「我认识这个人」这样违心之论。我实在没办法把照片里的这个人跟我认识的那个人当成同一个人。
「老师啊,简而言之,您就是对人类没有兴趣嘛,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还敢恬不知耻地当一个作家呢。」面对这样的指责,我当然会难过得垂头丧气,但如果能给我一个自圆其说的机会,就让找主张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立志当一名作家啊。为了搞懂人类,我才会努力想成为小说家。无论如何,这确实是我想成为作家很重要的动机之一。以将来的梦想来说,这样的理由是有些怪异,但若把职业当成生存的目的,我认为这样的选择是很正确的。
话题似乎有些偏离了……总而言之,一开始我并没有认出眼前这个窥视着我的少女,就是一星期前遇见的那个女孩子,相反地,我还以为她是担心我而特地跑过来关心状况的亲切小孩呢。
看在无法区分人类的我眼中,小孩子怎么看都只是小孩子,因为已经说好不要具体地详加描述,我也不打算说出少女的外表如何又如何,就任由各位读者去想像吧,不过我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