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难道不该上前道别?」
没事没事,小夜说道:
「奴家和这位恩人的缘份算不上深,也仅让他收养了半年。」
果真如此?
目送众僧成列随行的两辆人力车离开小巷,药研堀这才恢复与次郎熟悉的光景。
来客甫离去,便有一瘦小人影现身。
——原来是一白翁。
一身墨染作务衣,剃得短短的白发,仿佛一阵风便能将之吹得老远的矮小身躯。
想必是出来送客的罢。老人先是回过头来,一看见两人,便转过身步履蹒跚地走了过来。
虽然还是那副枯瘦容貌,但老人今日的模样似乎有那么点儿不寻常。这下,与次郎才想到自己几乎没见过老人步出屋外,甚至就连老人站姿也没见过几回。平日,老人总是蜷着身子跪坐在小屋中的座敷内。
或许正是因此,才教与次郎感到有点儿不寻常罢。
一白翁在小夜面前驻足,也不知是何故,先是眼神悲戚地——至少看在与次郎眼中是如此——朝这毫无血缘关系的远亲姑娘凝视了半晌,接着才以不大自然的祥和口吻说道:
「与次郎先生,欢迎欢迎。不知先生来访,抱歉让先生久候了。」
「不不,扰您会客,还请老隐士多多包涵——」
先生可是为了百物语来的?老人说道:
「不知老夫借给先生的书卷,是否有派上用场?」
与次郎正欲回答,却发现老人依然朝小夜定睛凝视。
若不介意,还请先生入屋详谈。这下,一白翁方才低声说道。
【肆】
噢?
原来如此,先生果然独具慧眼。
没错,正是如此。百物语这东西,其实不过是出教人心生畏惧的戏。与其说是迷信,其实是符合道理的。
没错。原来与次郎先生也做如是想?
诸位先生,尤其是揔兵卫先生,不时对正马先生所陈述的西洋知识百般挑剔,但真理其实无东西之分。
不仅如此,亦无古今之分。凡古人所言、古人所信者,皆不该以迷妄斥之。凡对古人合理之事,对今人亦是合理。或许说明或解释方式略有出入,但水往低处流这类道理,古时如此,如今亦然。即便到了异邦,亦不可能有任何不同。
只不过,主张所有西洋知识均是崭新、正确,的确有待商榷。
但凡西洋知识均斥之为无稽,并视陈述者为假洋鬼子而不加理睬,亦是有失公允。不论是古是今,亦不论出自何人之口,凡真理者,均是正确无误。总而言之,所谓天然摄理,本就是无可改变。
人伦世理,岂可能简单改变?
是的。
没错。应是神经过敏所致。
因此,一如正马先生所言,对真理无须过度拘泥于特定法式。只要效果相同,即便形式有异,亦属有效。
没错。
只要原理相同,采任何法式,结果应是大同小异。但诚如正马先生所言,择一众人均可遵循之法则,的确重要。
即便不知正确法式,但百物语这东西应是广为人知。
于夜中聚众陈述怪谈,而且须述足百则。
房内益渐昏暗。
述足百则将起异象。
噢,请容老夫更正。
应是——据传将起异象。
没错,并非注定将起,而是据传将起。
正是如此。诚如揔兵卫先生所言,并不会起任何异象。
仅是口头陈述,岂可能发生任何事儿?不过,就气氛与内心所感而言,与会者的确能产生某种仿佛有异象将起之心境。
没错。
任何人均无例外。
不过是为此而设的戏码。诚如正马先生所言,这规矩任何人皆知。在夜里渐暗的房内聆听接连不断的鬼怪故事,会带来何种情绪,想必任何人均不难想象。
没错。
故此,老夫稍早表示这并非迷信,但就某种意义而言,百物语依然是个迷信。不,或许该说,是种借佯装迷信方能成立的戏码。
先生认为这道理实难理解?
是的。举例而言——若能确定述足百则将起异象,会是什么样的情况?若能证明述足百则将起不祥灾祸,将会是如何?
没错。
诚如先生所言。
如此一来,任谁都无胆尝试。
当然要敬而远之。
欲一窥可怖事物的好奇,绝非出于乐于遭逢危险、灾难、或不幸的心境。观看令人厌恶、催人作呕、令人不忍卒睹之事物的欲望,绝非出于对令人产生不快之事物的喜爱。
无人乐于观看令人厌恶之物,亦无人乐于遭逢不幸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