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五位光

  此鹭官拜五位(注:古日本律令制时代之官僚位阶,官员依位阶仕相应之官衔,亦可依功劳晋升)

  故得此名

  逢夜便放光明

  使其周遭光亮如昼

  ——绘本百物语/桃山人夜话卷第肆·第贰拾捌

  【壹】

  往昔。

  帝曾行幸至神泉苑。

  突然间,

  惊见池边有一人影。

  回神后,帝定睛凝视。

  细看半晌,方察觉此影非人。

  而是一庞然青鹭。

  帝遂命一官拜六位者捕之。

  接获敕令,此官拜六位者立即着手捕鹭,但甚难捕得。

  无论悄然逼近或作势威吓,此鹭均能敏捷逃脱。

  帝既已下此敕令,即便无法捕得,此官拜六位者依然竭力尝试,丝毫不敢懈怠。但不论以何法诱捕,此鹭均能矫健脱逃。

  官拜六位者只得向此鹭宣告:

  吾人乃奉帝命行事。

  吾帝既已降令,汝应遵令受擒。

  闻言。

  此鹭立刻静止不动。

  并宛如自投罗网般自行走近官拜六位者,温顺就擒。

  捕获此鹭后,官拜六位者将之献帝。

  惊讶之余,帝大为感动。

  此鹭虽不愿遵从官拜六位者之命,却愿服从帝命,令帝深感其虽为禽兽,但必是地位崇高。故此,帝即宣布——

  朕将赐此鹭五位之官。

  此鹭就此得五位鹭之名。

  五位乃获准升殿之位阶,有此官位者,可入清凉殿(注:京都御所内殿舍之一,自平安时代中期起成为天皇之御殿,在此处理日常政务)与殿上间(注:位于清凉殿南侧,为朝廷官员等候天皇接见之处,简称殿上。可进入此处之官员称为殿上人,须官拜三位以上,并有天皇之特别许可)。

  不过,虽说此五位鹭可于暗夜泛光,但绝非鬼气逼人之妖光。

  而是彰显其崇高身分之威光。

  此光绝非怪异魔性之火,

  而是至为尊贵之光。

  【贰】

  松杉茂林中,偶见大小与蹴鞠相若之火或升或降,但触民宅亦不曾引火酿灾。有人云其乃泊于树梢之苍鹭,每逢其羽随风飘逸,便发出如火焰之明光,滨海人家多谓此为鹭火。

  然而,于暗夜中逆抚猫毛,毛之末端亦可因摩擦而起火光,由此可见,羽、毛遇风飘逸即能发光,若非于暗夜便不得见——

  此乃《里见寒话》中之一节,笹村与次郎说道。此书是什么人写的?闻言,近日新设后,易名为东京警视局本署之名巡查矢作剑之进问道。

  「著者名曰来椒堂仙鼠。」

  「怎没听过这个名儿?是个俳人么?」

  「噢,这我也不清楚,但此人似乎曾任甲府城勤番(注:江户时代官衔。属老中管辖,负责甲府城之警备工作),本名为野田市右卫门成方。」

  甲府城勤番?剑之进抚弄着胡子说道:

  「似乎有点儿微妙。」

  哪儿微妙了?与次郎问道。

  「剑之进,你难道不认为有点儿奇怪?」

  「有哪儿奇怪?不过是这官衔听来似乎是既不低,也不高罢了。」

  「不过,甲府藩代代均为亲藩(注:江户时代大名家格之一,指德川家康以外之德川氏子弟担任大名的藩〕,废藩后甲府国被纳为天领,即幕府之直辖地。这甲府勤番支配,应是老中直属之下属,远国奉行(注:江户时代官衔。配属于江户以外的幕府直辖之天领,负责掌管当地政务之奉行)之首罢?」

  那是勤番支配(注:江户时代官衔。配属于甲府,负责统辖甲府勤番,并执掌府中之一切政务)罢?剑之进说道:

  「不知这位野田究竟是不是支配?这甲府勤番,其实和负责警护府内之棒突(注:手执六尺棒,负责于神社寺庙或番所等地担任警备的警卫人员)没多大差别,反正都不过是小普请组(注:江户幕府直臣团组织之一。由禄高三千石以下的旗本、御家人中之无役者组成,受小普请支配管辖),称不上要职。或许仅和与力或同心差不多罢。」

  「与力至少也比你这巡查大人要来得高罢。在前幕府时代,你也不过是个同心。该不会连这都不记得了罢?」

  如今,剑之进虽是个蓄胡提剑的英挺巡查,但维新前也不过是个黑纹白衣、配刀而无须着流(注:指不须着羽织、袴之男性简装)的见习同心罢了。

  这与我的出身有什么关系?剑之进说道:

  「这下谈的,是此人所言究竟值不值得采信。」

  「凭身分官衔来度量人之信用?这可一点儿也不像咱们剑之进的作风哪。难道官位大了,人就会成这副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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