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2部 看似当然,其实不然!

工作者》中登场的。全部作品中登场的工作者一共有75人。真是可怕的恐怖份子集团啊。

  其实笔者我的身边就有一位「必杀」的权威。那就是担任本书插图的近藤丰。由他担任编辑并绘制大半插图和撰写部分文字的《出仓‧绝品电视古装剧》(FlimArt出版)一书中,就有详细介绍此一系列。我问他对「必杀」的评价如何?他说:「拿钱就杀人,这点很好,至少比用正义等等的主观去杀人的家伙来得好。」我竟然能与如此伟大的人一起工作,真是喜不自胜啊。)

  三味线的琴弦,勇次干嘛要选这种东西当杀人的工具呢?

  凶手呼之欲出

  三味线琴弦的确很细也很强韧,用它捆住人的脖子吊起来的话,肯定会深深地卡进肉里去吧,说不定还会割到皮开肉绽、深可见骨呢。但是,在尸体身上留下特征如此明显的伤口,岂不是让人一眼就看出凶手是谁吗?

  更何况,三味线店勇次每周都要如此杀人,那岂不是就在将军脚下京城里掀起「三

  味线琴弦连续杀人事件」吗?这一来,那些衙门的捕快很容易就可以过滤出犯人了嘛,保证会把全城里卖三味线的统统抓起来严刑拷打,刑求逼供一番【图9】。

  卖三味线的人拿三味线琴弦当杀人凶器,怎么想都让人觉得是愚不可及的行为。不但自己第一个就被列为嫌犯,还顺便连同行都牵连,一起拉下水。要是事迹败露,就算再怎么辩解说自己是为了世人替天行道,八成也会被同行公会清理门户。

  如果目标是要达成无法破案的完全犯罪,就应该用凿子或切生鱼片用的菜刀等等其他行业的吃饭家伙当凶器。或者说用刀或匕首杀人,让案子看起来像是武士或江湖客干的,这样不就能扰乱办案侦察的方向了吗?

  然而卖三味线的勇次却不理这些,坚持用三味线琴弦杀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华丽的伎俩

  为了解明此事,就来具体地检证一下犯案的步骤吧。

  首先,是当成凶器的琴弦。就算这琴弦真的很强韧,光用一根琴弦,就能把整个人吊在空中吗?为了确认此事,我去百货公司的乐器卖场买了三味线琴弦。

  (注:买了三味线琴弦

  当我走进戏院看《必杀!卖三味线的勇次》时,就感觉周遭的气氛有点不大寻常,和普通电影的观众完全不同。完全看不到年轻的情侣,全都是像藤田诚(译注:《必杀!》系列演员,已于二O-O年二月逝世)那种年纪的人。这个世代的人,全都是对世间抱着怨恨而活的吗?

  看完电影后,就直接去百货公司的乐器卖场买三味线琴弦。很快就找到了,但仔细看看自己,我还拿着《必杀!》的宣传手册……一个男人拿着这种东西来店里说:「我要买三味线琴弦。」说不定马上会被人怀疑而报警,直接以准备凶器集合罪抓起来了。只好用上衣遮着宣传手册,看看四下无人,拿了最粗的琴弦,假装没事地走去柜台付账。科学实验有时也是有风险的。)

  真的要重现犯案现场的情况,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琴弦勒在自己脖子上,然后找棵粗壮的大树把自己吊起来试一试就行了。

  不过,万一成功的话,我就完啦。

  因此,我准备了两根传真用纸的轴心,把三味线琴弦的两头各自绑在一根轴心上,然后用两脚踏住一根轴心,再用两手握住另一根轴心向上拉,测试琴弦的张力。笔者我的背肌出力有160公斤,虽然这是高中时代测得的数据,所以现在应该已经衰退了不少,不过要是这琴弦连这点拉力都撑不住的话,也就不可能把一个人吊起来了。

  用力一拉,琴弦绷紧,发出了「冰冰冰冰」的声音。喔喔!这不就是电视里勇次登场时的音效吗!

  我压下高昂的情绪,使劲用力一拉……结果琴弦应声而断!哎呀?

  琴弦的直径约1公厘,是三种琴弦中最粗的「一之弦」。三味线的琴弦,是用绢丝绞缠后加上胶固定而成的,根据《理科年表》一书的资料来计算,直径1公厘的绢丝所能吊挂的重量为21。原来如此,这等粗细的琴弦当然吊不起人来。

  乐器应该有超出规格、特别粗的琴弦才对,所以勇次用的是某种特制的特粗琴弦……啊,这说不定就是盲点所在!

  恐怕办案的捕快在检查尸体的伤口时,一定都凭直觉认定凶器是三味线琴弦,然而等到为了掌握证据而拿琴弦来实验,才发现三味线琴弦根本就不可能把人吊起来,这一来他们就会认为:「这是凶手嫁祸的伎俩!想误导我们以为凶手是卖三味线的!所以真凶一定另有他人!」

  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最安全,卖三味线的勇次,就是用这招漂亮地耍弄了办案小组,蛮厉害的嘛!交这特别订做的极粗琴弦来的批发商老兄,现在一定也已经人间蒸发了吧。

  把自己吊起来!

  那么,勇次用这琴弦,是以怎样的步骤犯案的呢?在电视和电影中是这样描述的:

  当琴弦缠绕上被害者的脖子后,下一幕就照出琴弦是向上绕过门楣上方,再斜下来一直拉到勇次的手上。斜向的角度根据目测大约是45度。然后,勇次背对着被害人往下一蹲,让琴弦越过肩膀,用右手一拉琴弦,被害者就被琴弦给吊起来,没两下就挂了【图10】……

  有时依情况不同,勇次也会先用琴弦勒住被害者的脖子,然后一跃跳过门楣把人吊起来。好惊人的跳跃力。

  还有,《必杀!》故事中登场的坏蛋,不知为何每个都是大胖子。所以能用一只手就把他们吊起来这臂力也非比寻常。

  更何况要一口气把人吊起来,就必须有超过被吊者体重的力量。如果要在0‧5秒内向上吊起1公尺,在不计摩擦力的情形下需要其重量1‧8倍的力量。所以若是坏蛋重达80公斤,就需要150公斤的力量。可是要用一只手拉动150公斤……

  不!等等!这种事在力学上办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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