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穿呢绒大衣的男子

,但不见得能那样子和人攀谈,所以你真的很有当侦探的天分。”

  新十郎翻到记载那段经过的地方,只是读了几行,就像想起什么有趣的事般,拼命忍住笑意,掏出手帕拭去眼角泪水,这举动还真不像平常的他。

  “说什么目黑一带有专门偷吃竹笋的天狗!我说你这个人还真是……”极力忍住笑意的痛苦,让新十郎忍不住用双手抚着胸口。

  “寺岛那位穿呢绒大衣的天狗,虽然女佣只是简单形容几句对他的印象,不过你不觉得很有趣吗?这个天狗的习惯还真是特别啊!每次女佣送竹笋饭去别馆时,天狗先生绝对穿着呢绒大表,沉默地坐在那儿,想必竹笋对他而言,拥有不输给目黑天狗的深刻含意吧!不过这位天狗在才川家并未受到礼遇,女佣连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离去都不知道,送竹笋饭过去还飞也似的逃出来,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别馆直到法事结束为止,这个天狗还真是饱受不平等待遇呢!除了女佣之外,并未从其他人口中听到关于这名天狗的事,所以也无法向其他人求证,对了,听女佣说石松曾将餐盘拿去送给一个女性,寒冬中收到别人送的珍贵竹笋料理餐盘,印象应该特别深刻。为了让对方留下深刻印象,送个有竹笋料理的餐盘,让对方端出茶水招待,也是个好方法。虽然已经过了段时间,不过依你制作报告的日期来看,对方应该不至于忘了这事,我想一个月之内印象应该还很深刻。”

  只见楠巡警脸庞有些潮红:“意思就是找出那名女子,询问她当天的事啰!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

  “这是石松为了自己制造的不在场证明吗?”

  “不,还是先别这么想比较好。关于石松这方面,既然知道他曾将自己这份餐盒送给某位女子,就要设法找到那女子,询问她对于那天收到餐盒一事的印象,也许能发现什么有利线索。既然有此发现,当然要求证以了解来龙去脉啰!这是身为侦探的基本原则,千万别急着推理、妄下论断。一旦抓住线索,只要先就有价值的部分确认真伪,直到手边结集的诸多零碎事实自然成形,不必全盘皆吃。”

  “了解。我现在想立刻找到那名女子,问个清楚,我要重新出发!”

  楠巡警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新十郎看着充满干劲的他,只是微微颔首说:

  “那些记在笔记本上经过确认的线索,绝对不是无用的东西。”

  楠巡警点点头:“我会以这本日记为基准,重新思考,凭自己的力量找出更多线索。虽然自不量力,但经过先生教诲后,已经清楚了解自己所要追求的方向。”

  “听了你这番话真令人高兴。署长那边我会负责说服的,明早开始就以你独特的眼力去发掘更多线索,逐步清查过滤吧!我预计花费一周时间解决此案,所以也请你和我一样,赌上一周时间吧!虽然条件不利,但是会更刺激哦!真期待一周后能和你讨论这件案子,那么就先预祝你顺利成功。”

  新十郎像念咒语似的补了一句:

  “冲破难关吧!”

  ※  ※  ※

  一周后的傍晚,楠巡警前往拜访新十郎,两人边用餐边喝着慕尼黑啤酒,楠巡警说明发现的新线索以及确认事实的经过,一旁的新十郎针对各项要点进行批评,丝毫不感厌烦。

  “那么经过不断确认、过滤,累积起来的各种线索应该自然成形了吧?”

  听到新十郎这么问,楠巡警有些犹豫地回答:“虽然确认后将所有事实串连在一起,的确有了个雏形,但还是有许多不合理之处,尤其是那名收到石松所送餐盘的女子的说辞,她说事情都过了这么久,早就没什么印象了,从她那里根本问不出什么,我的推理还是无法具体成形。”

  “我从她那里也只得到这种答案,不过却让我明了另一件事,就是那女人的确记得收到餐盘一事。所以假设餐盒这件事遇上瓶颈,是否代表可以搜索到其他线索呢?”

  “我没办法像您这般思路敏捷。”

  “那我就说出发现另一个线索的经过啰!我们知道加十已经娶妻,却没有任何请求协助加十的申诉案件,这不是很奇怪吗?要是他有妻子,应该会很担心他!于是我想办法查出他妻子住哪儿,思考有什么办法能确认以加十的观点看到的事实,以及从平作他们的观点所看到的事实是否有出入。我想到阿直说过的话,那就是加十被逐出家门后,出现前所未有的特征一事。

  “依女佣们所言,活像个天狗的加十总是穿着呢绒大衣默默坐着,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让人印象深刻的特征,也不曾看到他穿脱呢绒大衣。还有,到目前为止发现的尸块也没特别醒目的特征。要说特征的话,可能是身上装了什么东西,或是身体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到目前都没有发现,因此应该是尚未找到的尸块上有什么特征才是。

  “我也曾想过穿着呢绒大衣,默默坐在房内的他,会不会是个哑巴,但并没有找到任何能够暗示有此特征的证据,所以此项论点暂且排除。如果身体有什么特征的话,应该是在尚未发现的双眼、右耳、鼻子、左手肘到手掌、左手掌或右小腿。其中因为脸上留有右耳和鼻子被削掉的痕迹,就算畸形,总之是有此器官的。再来是右腿部位,因为发现右大腿和脚踝以下部位,因此不可能少掉中间那截小腿。虽然曾想过也许这部位有刺青或是伤疤,但依阿直所言,应该一眼就看得到,并非那种藏在衣服下的特征。如此一来,有可能本来就不存在的器官,只剩下双眼、左手掌到手指部分。若是成人后才双目失明,不可能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我也想过会不会是单眼失明,或是装了义眼。

  “到此先思考一下这件案子的特殊之处,当然是指分尸一事。若为了掩饰单眼失明、耳朵或是鼻子畸形、受伤有必要仔细依每个关节部位切断吗?脖子、肩膀、手肘、手腕、大腿、膝盖、脚踝等等,光是逐一依每处关节部位肢解,就挺大费周章,需要花费长时间以及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再依作业时间长短来思考的话,挖除双眼、削掉双耳和鼻子等等,应该需要五分钟左右。若是脸上有什么需要掩饰之处,必须予以去除的话,还得再花个五分钟,再加上肢解大体的浩大工程,在在显示能犯下此案之人绝非泛泛之辈。一想到肢解大体这项作业所伴随的风险,想必有其相对应的条件,至少为了掩怖脸部特征,得赌上一定时间与风险处理。除了脸之外,只剩下左手肘到手掌这部位还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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