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市。五八~七四年担任东京读卖巨人队选手,职棒明星。漫画或动画中都常把他本人画进去,如《超能野球红不让》、《魔投手》等,画面中往往过度夸张他脸上的浓密胡渣。
※麦可贝纳
一九六九年生于南非的K-1格斗选手,九五年出道,二〇〇六年退休。原是职业拳击手,也因此让K-1大赛认识了拳击的重要。毫不畏惧蓝眼武士安迪·福格与暴君彼得·阿特那一击必杀的踢击,被踢中了也依然向前突进,仿佛重战车般勇猛。退休后继续担任教练指导后进。
※四层刀片
我问:「接下来会推出5层刀片吗?」「那得看情形。」但之后对手吉列牌推出了新产品「吉列锋隐动力5+1刮胡刀」,刀片增加到6片。这样下去还会增加到7片吗?
在两千五百部小型机器人的活跃之下,
每天早上只要十秒就能刮好胡子!
要构思未来的刮胡刀,首先非得翻越一堵高墙不可。若想掌握现有刮胡刀的问题,自己一定要先用用看才知道。可是我从三十年前人生第一次刮胡子就把上唇刮破以来,就再也不敢碰T字型刮胡刀了,虽然拿到了舒适牌给的样品,还是忍不住害怕。可是,为了未来,也只好硬着头皮试一试了!
舒适牌的赤松兄说过,干燥状态下的胡须,其强度约等于同样粗的铜线※,所以很难切断。但是只要弄湿了,强度就只剩下原来的三分之一了。所以最好在洗完澡后用温热的湿毛巾敷脸,这样是最完美的。接着涂上刮胡膏。首先来试试初期的双层刀片吧。因为它没有止滑钢丝,所以千万不可横着滑动。一刮下来,有股胡子被刀片牵引的感觉,就这样一口气刮下去真的好吗?我一边心里祈祷一边用力刮下,手上传来一股沙沙的触感——喔,感觉还不错嘛。
为免得意忘形而受伤,改用附有止滑钢丝的四层刀片试试看。这次手感就很轻了,感觉刮得很锐利。最重要的是,有止滑钢丝真是太好了!有一瞬间我也想相信赤松兄或麦可贝纳说的,故意把手横滑一下试试看……不过终究还是没勇气这么做。
有马达震动的创4纪,刮起来几乎没有施力的手感,就像轻轻抚触着脸庞一样,刮起来的感觉真是不可思议。
试用后的感想就是很舒服,以前的精神创伤完全烟消云散了。不过还是有问题存在。首先是刀孔堵塞。赤松兄说过,刮胡子时也会刮下与胡渣等量的老化角质和皮脂等等,而这些废渣会与胡渣及刮胡膏混在一起,残留在刀片之间,而且就算用热水也很难洗掉。双层刀片的时代可以在刀片间装个滑动板,把废渣像压切石花菜冻那样顶出来,现在的四层刀片则得用热水冲洗,让废渣从刀片后的隙缝流掉,然而实际上试了一下,就会明白根本冲不干净。目前正试着在刮胡膏里混入能分解皮脂的成份,以解决这当务之急。
而最需要从根本解决的问题就是「过程太麻烦」。每次都要先敷热毛巾、涂上刮胡膏、刮胡子,然后洗掉刮胡膏、把脸擦干净、再把刀头清干净等等。想来就像茶道或结婚仪式或照着笔顺写书法,非得按着顺序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来——刮胡子难道没有更简单、更快捷的方法吗?
当下立刻想到的招数是:把脱毛剂溶在水中拿来洗脸。可是一查才知道,脱毛剂会刺激皮肤,而且味道很刺鼻,不适合涂在比腿部敏感许多倍的脸部,光是靠近鼻子就有被那味道薰昏的危险。
既然胡须的硬度足以与铜线匹敌,那用雷射光烧断它如何?把普通的刮胡刀刀片改成横向板状的镭射光线连续照射就行了。镭射光束设为厚1公厘、宽5公厘,以秒速1公尺的速度移动的话,只需要—瓦的出力就足以烧断胡须了。剃刀的英文是razor※,所以这招就命名为Laser razor啦!
问题是皮肤会不会烧痛?因为皮肤的色素比毛发来得淡,比较不易吸收光能,所以涂上一层反射性护膜乳霜的话,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还有个更好的法子可以让人坐享其成,就是让大量1公厘的小型机器人在脸上爬行,由它们用剪刀或镭射把胡须切断。虽然这情景想来有点恶心,可是速度超快。成年男性的脸上约有两万五千根胡须,用两千五百只小型机器人去刮,就算一秒才能切断一根,每天早上也只要十秒就能刮完胡子了!而1公厘大小的机器人,就算有两千五百只,排成立方体的话也只不过是每边1.4公分、方糖大小的立方体,如此小巧玲珑也是其魅力所在。
【胡须直径为0.1公厘,所以用1公厘大小的机器人就可以切断它了。以目前的奈米科技来考量的话,开发刮胡子用机器人绝对不是梦!不过看起来会有点恐怖就是了……】
乍看之下,这个点子或许有点荒诞无稽,然而谁也不知道未来的刮胡刀到底会演变成什么样子。毕竟,这只是个三十年前因为没有止滑钢丝而从「刮胡子转大人」的阶梯上摔下来的家伙所想出来的啊。
※同样粗的铜綫
胡须直径约0.1公厘,要切断与此同粗的铜线,需有200公克的力量。
※英文是razor
剃刀是razor,雷射光是laser,对英语圈的人来说,r与l的发音差异一清二楚,所以会看不懂这个同音笑点。(译注:日语无法区分「l」与「r」,所以会混淆。)
第3考 闹钟
用令人不快的方式叫醒人,
多么不人道的机器啊!
每到樱花散落的暮春时节,全日本的工作场所和学校都会涌进一批批新人新生,每个人心里都充满着闪亮的希望。然而从另方面来说,到了新环境不适应的恐怕也大有人在。
尤其是刚从学校毕业的社会新鲜人。以前多的是时间,可以随自己高兴分配,突然变成每天早上九点甚至八点就得上班,而且新进职员还理所当然要提早半小时进公司。想必有不少人的身体都快吃不消了吧。毕竟人类也是一种生物,要适应新环境总得花点时间,这也是很自然的嘛。
这时候不得不依靠的就是每天早上叫你起床的闹钟。闹钟还真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白目机器。人家睡得正熟,偏偏在耳边铃铃铃铃地大响特响!不然就是哔哔哔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