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讨厌那家伙,那家伙应该也很讨厌我才对。
所以当我听到那家伙主动问出「要不要和我做那档事」的时候,让我不禁吓了一跳。
我和那家伙都是身无分文……不、应该说我们身边的人都没有钱,只能勉强靠着替黑社会跑腿活在这个世界上。
没错,我们根本就是一群如同行尸走肉的垃圾。
早上四点,我和那家伙拿着一条被单走进某个破烂大楼里,如果不在这个时间完事,警察就会开始巡逻,而且还会有酒鬼和吸毒犯在附近四处乱晃。
我还依稀记得早起的鸡正在远处发出鸣叫声。
不,也有可能是即将被扭断脖子前的惨叫声。
我和那家伙都是初尝禁果。
当时的我只有十五岁,只比那家伙大一岁而已。
而整段过程也只能调「惨不忍睹」这四个字形容。
我在昏暗的大楼里勉强找到那家伙的私处,与其说是兴奋,疲劳还比较适合形容我们的状况。
当我总算找到那家伙的私处后,结果反而换那家伙发出「好痛!」的叫声。
「是你说要做这档事的吧?」
正当我勉强想要赶快完事的时候,那家伙痛得朝我挥出一拳。
「技术有够差的耶!」
我的鼻血滴到那家伙的腹部上。
但即使如此,那家伙并没有叫我停下来。
大约经过几分钟后,我们也总算做完了「那档事」。
「………………滚开啦。」
那家伙把我推开并站起身,私处流出的血和我的鼻血将棉被染出片片血渍。
那家伙尽量不用双腿并拢的姿势走到窗边,并且点了一根烟叼在嘴边。
我躺在棉被上,对身体里残留的不协调感仍然感到相当困惑。
「……真是有够不舒服的,看来我还是放弃吧。」
「放弃什么?」
只见那家伙朝着还挂在天际的月亮吐出一口烟雾。
「我原本明天就打算出去卖身的。」
白色烟雾受到月光照耀而清楚地浮向空中。
「如果会这么痛的话,那我不如继续杀人还比较舒服。」
「……那你为什么要找我做这档事?」
烟雾随即消失在夜晚的空气中。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时候差不多了。」
「……这样我会很对不起凯歌的。」
凯歌就是一直很爱慕这家伙的男生,年纪应该比我还小一岁,不管这家伙到哪里都会跟在后面,而且不论她有什么要求都会乖乖听话。
「那你要在做之前就说清楚。」
「……说的也是。」
我们两个保持沉默一段时间后,那家伙把香烟丢出窗外。
「你妹妹叫做什么名字?」
「海媚。」
「状况怎么样?有比较乐观吗?」
「…………很快就会死掉了。」
这是我时常挂在嘴边的话,每当有人问起海媚的事时,我总是会这么回答。
海媚已经反反复覆卧病在床快要六年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回答,真是个有够糬糕的哥哥。」
「要你管。」
那家伙弯腰坐在窗台的边缘。
「你会这么说就像是……」
她胸口的肋骨在雪白腹部遮出一道阴影,旁边还有一道彷佛被枪击中般的鼻血擦拭痕迹。
「感觉就像是用『反正放着这家伙没多久就会死掉,去找别人吧』的理由把死神赶走喔。」
我还是很讨厌这个叫做连莲的家伙。
因为这既强悍、凶暴又美丽,而且还是个口无遮拦的女人。
她总是会用那满嘴的利牙,把别人不想说出来的真相一口咬出来。
这里是堪称为「魔窟」的九龙。
在这一带由大楼与废弃屋舍组合而成的迷宫里,是许多人使用合法与非法手段存活的巢穴。
某个角落甚至受到毒品蔓延与充斥暴力,使得鲜血与精液就像是自来水般不停四处流动。
随着九七年领土即将归还中国,这里也面临着受到区域整顿的命运,据说会让这个地方成为香港的全新城镇。
不过,那时候我们又会遭到什么样的处置?
我们都居住在九龙地下的下水道里,并且将作业员和劳工使用的房间做为栖身之地。
成员大约有一到两百人,所有人不是孤儿就是受到父母虐待,总之都是一群「有某些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