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自杀屋黄泉路和杀人魔榴莲 第五天 榴莲再现

  如今已成惯例的预告。

  今天说点什么呢?

  榴莲似乎遇到了麻烦,今天就谈一谈『杀人』吧。

  于是。

  为什么不能杀人?

  这是非常了不得的质问。这个质问太恶质了。能瞬间完美地回答这种质问的家伙反而会觉得可怕。对于说『不行就是不行啦』或者『法律规定的嘛』之类的家伙能持有好感。

  但是存在这个疑问以前,能体会到社会和平的实感。对这个疑问,正因为无意识的觉得「不能杀人」的前提条件下才会存在的问题。大家了解的潜规则下,觉得杀人是不可以的。

  嘛,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

  没有理由不杀人。但是也没有杀人的理由。

  仅仅这样而已。

  自我出生起,一次也没想过要杀人。(大哥去死之类的话只是玩笑而已。虽然希望去死,但是完全没有杀掉的想法。)

  憎恨的家伙和混帐一样的家伙虽然有很多,不过就算不 动手迟早会死吧?只是这样想而已。

  不管是什么样的人,过了一百年自然就会死不用去搭理。

  为什么大家不能发觉这种事呢。

  啊,不过我就不同了。等我死了,世界大概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哦。虽然还没死过无法预测。

  而且,断言「不可以杀人」也有点太勉强。

  死刑也好,正当防卫的话就OK也好,例外太多了。而且我们是在很久以前经过战争战役中幸存下来的大量杀人犯的子孙。

  不可以杀人,只是法律、伦理、道德问题而已,并不是真理。

  结果,我觉得法律和宗教没什么两样。两边的目的,都是为了迎合社会或社团、制造有利于己的人类而已。

  杀人,没有意义也没有价值。

  所以,我不会杀人。

  所以,我不会否定那个家伙。

  虽然觉得为怨恨和憎恶杀人的人脑子有问题,但是那个家伙不会为这种平凡的理由杀人。

  始终对自己忠实地——杀人。

  只有杀人才可以满足的她,努力为自己夺得幸福。她死了世界会变得平和一些,但是这些跟她没有关系。

  对于她来说,活着即是杀人。

  我没资格说她。

  为世界牺牲什么的。

  对那个家伙——对榴莲。

  星期五

  「唔—」

  今天,猛然发觉。

  没钱啊。

  要交给黄泉路的十万日元。

  「呜哇—,完全迷糊啦,忘得一干二净。」

  一边发出悲鸣,一边在家里打滚。话虽如此没有可以打滚空间,以极小的幅度来回走。从上往下看的话一定会很恶心吧。

  不过,真是该怎么办。

  偏偏这种时候那个笨蛋大哥不会接电话,又绝对不想依靠不破。

  如果为了这种理由没能自杀,那就太糟糕了。

  明明说了一大堆帅气(自称)的话,到了这里却因为没钱没死成,这是怎样啊?

  这种结果谁都不会认同吧。

  把家里的电脑和电视卖了够不够呢?

  「啊。」

  这时,突然想起解决办法。

  「卖脏器不就有钱了?」

  唔。没想到还能想出这么了不起的解决方案。

  我应该很健康,所以肾脏或角膜之类的应该能大卖吧。

  那个可疑的自杀屋,一定有那种门路吧。

  既然决定了就马上打电话。我取出手机,看着发信记录打电话。响了几声之后,对手接了。

  『你好。这里是从等活地狱到阿鼻地狱,什么都可以的自杀屋。』

  「为什么是从地狱到地狱啊!至少改成从天国到地狱吧!」

  虽然说得是没错……。

  话说,每次打都会变吗。那个口号。

  『那个声音,莫非是死土先生吗?』

  「嗯,是啊。」

  『有什么事吗?』

  「……虽然说出来很不好意思,没有钱啊。就是上次,黄泉路说过的十万日元。」

  『哎呀哎呀,这还真是……』

  黄泉路哑然失笑。有点害羞。

  「所以啊,想用我的脏器支付。那种事可以吗?」

  『哦呀哦呀,这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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