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旧鼠

也应无往来。

  「可有家人?」

  「辰五郎从未成家,又是个打零工的鸢职。」

  「打零工的——鸢职?不是町火消的人夫?」

  「并不是——虽不知其打火时都干些什么样的活儿,但仅限于人手不足时充当人夫,且游走于众组之间,并不隶属于特定头目。至于阿缟,虽年已二十有八,仍是小姑独处,双亲早已亡故。当舖老板已是个高龄八十的老头儿,店内大小事实际上均由阿缟代为打理。巳之八乃飞驿出身,似乎是赴阎魔屋习商的学徒。」

  「似乎——难道无从确定?」

  「是的。目前虽能确认身分,但尚未与商家之任何人详谈。毕竟事发至今仅一刻半。」

  有道理。

  或许,目前能判别身分,已属佳绩。

  虽不愿卒睹,志方仍抬头仰望。

  只见这名日阿睦的姑娘正挂在上头。

  不,如今甚至难以看出,这具尸首生前是个姑娘。

  「着实令人发指。」

  「的确是——天理难容。」

  是否该将尸首卸下?万三问道。

  虽然巴不得尽快将之卸下——

  「得再稍后一阵。死后仍遭曝尸受辱纵然堪怜——然而或许仍得供其他同侪详加查验。如此残虐不仁之恶行——必得以王法制之。想必不出多久,便将有同侪前来。」

  志方虽这么说,但依然不敢进入番屋。

  毕竟上有尸首,谁愿在其下啜茶?

  果不其然,旋即有持大刀之小厮随行的与力一骑、笔头同心笹野、以及多门与钤木两名同心赶至现场。幸好已事先将看热闹的人群全数驱离,众人得以谨慎卸下尸首,进行一场破天荒的自身番屋内查验。

  四具尸首被并置于番屋板间内。

  看来,四人乃遭凌虐致死。

  虽不见刀伤,但每具尸首上均清晰可见施暴痕迹。

  志方再也按捺不住,径自步出了番屋。与这伙同心凑在一起,也办不了事儿。

  万三紧追其后喊道:

  「请大人留步。」

  接着便一脸罕见的凝重神情,邀志方走向屋后的柳树下。

  「怎么了?难道——还有什么机密可禀报?」

  「是的。大人可知——二三日前,多处均曾发现尸首?」

  「不可胡言。」

  「不——此话保证属实。光是小的亲耳听见的,便有五件。据说死者均为无宿人或野非人之流——虽知人命无贵贱之分,但似乎正因死者身分低贱,未受任何重视。」

  岂有此理?志方说道:

  「不论身分为何,凶案毕竟是凶案,城内出现尸首,岂有放任不管之理?」

  「大人,大义名分可不是处处管用。」

  万三打断志方的话说道:

  「大人为人处事光明正大,小的比谁都要清楚。深知大人为信为义,甚至不惜赴汤蹈火。大人生性本是如此,小的此言绝非奉承。正是为此,小的即便力有未逮,亦深以辅佐大人为荣。故大人此番义愤,小的亦甚是赞同。不过,大人,世道并非如此。一如武士与百姓有别,身分亦是高低有别。大人说是不是?」

  这——的确是如此。

  「无须计较哪类人等较有权势。同为武士,大名与随处可见的御家人本是天差地别,而浪人就连衣食温饱亦属难求。而同是庄稼汉,富农坐拥万贯家财,无农地的贫农可就苦了。商人亦是如此。可见行行业业各有高低贵贱,高者藐视低者,低者仇视高者,世间众生就是如此度日的。市井百姓亦是同样道理。每个行业均有自己的规矩。甚至——就连长吏猿饲抑或非人,亦有自己的规矩得守。」

  「此类人等亦有高低之别——?但……」

  「确有高低之别。或许常见其混杂于城内,看似无任何分别,然实有贵贱之分,亦有行规得依循。小的和大人受町方管辖,彼等则受弹左卫门大人、车老大(注16)、或加贺美太夫等。认为其无别,实形同藐视。原本并无藐视或受藐视之理。故此——小的认为,以其亦有贵贱之分视之,较为妥当。」

  「但——」

  大人想说的是,凡人均应一视同仁,是不是?万三说道:

  「没错,既生为人,本应无贵贱之分。但大人可要想想,咱们百姓并无切腹之责。武士蒙羞须切腹以明志,然小的这等百姓并不须为此自戕。由此可证——武士与百姓的确有别。制裁小的之法,不同于制裁大人之法。即便大名为恶,町方的大人亦不得将之绳之以法。大人能逮捕的,仅限于咱们百姓,同目付大人(注17)不得逮捕庄稼汉是同样道理。」

  「你言下之意是?」

  「小的所指,乃不论大人如何公正,都无从改变世间规矩。总之,非人这称呼本就不妥,虽称非人,毕竟也是常人,只是并非百姓罢了。当然,长吏及猿饲也和咱们同样是人,唯一差异,不过是少了百姓的身分。这本非蔑称,不过是活在不同的规矩里罢了。这回的凶案——乃发生于城内。」

  「噢。即便是长吏非人之犯行,若事发于城内,便属町奉行所辖下。」

  「是,这小的也清楚。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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