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也听到了那首歌。
“有能唱出那首歌的人吗?”
“一个也没有。听说以前在这附近一带——不管在哪都听得到,可是因为清楚听到歌的人们,无论是男是女都会前去那城馆,所以没事的村人,也只是听过回来的他们唱的歌而已啦。不过,据说那歌不管怎样都无法学起来。曲子本身简单又优美,可是却连要哼出个开头部分都办不到唷。能唱出的人,只有直接在城馆中听过的人而已。进行采谱也是一样,所以也有人说这是不可以做的事呢。”
或许是一直没换气的结果,艾慕妮此时吸了好几口气。
“谈论这种话题没关系吗?”雷苦笑着问。
“当然没啊。因为反正就算去了学校,也没有人会来问我的研究成果。”
“研究?——也就是说刚才的说法是你的说法啰?”
“对呀,别看我这样,我可是在学校有加入‘历史研究会’的哟。你好像也很有兴趣呢?嗳,你是来干什么的?”
“来听歌的啊。”
“骗人!”虽然这样说,她却好像没有不高兴。大概是对自己的解释感到自得其乐。“随便你啦。喂,已经过中午了,你要去吃饭对吧?吃完饭后我帮你介绍村子。”
“虽然很不错,不过不用了。旅馆应该也很忙吧?”
“没关系啦。现在客人也只有你一个,下面的酒店要太阳下山以后才会热闹起来。嗳,你想去哪?”
这下麻烦了,雷心中懊恼。来听贵族的歌的事也好,想来见见歌者的事都是万万不能说的。
得知对方是贵族后,见面的想法不仅没有萎缩,反而开始喷冒出更加灼热的执念之炎。
“我想想……那城馆远吗?”他故意装作没啥兴趣的样子问道。
回答立即出现。
“不远,坐马车只要三十分钟。就算吃完午餐再去,也能悠悠哉哉地来回。我们店里有空的马车喔。请快点去饭馆吧,出了我们旅馆在马路上往右走……”
……右转过去再走了约两分钟,他找到了饭馆招牌,招牌最上面用大字写着“杂货与酒”。
杂货店兼营饭馆与酒吧,乃是小镇或小村庄的特征。
雷想着:不知那三个家伙会不会来?但客人只有他一个。
吃了炖菜与面包解决一餐后,雷走上道路往西行去。他和艾慕妮碰面的场所是在村外的栅栏。
路上处处仍留有残雪。
走入艾慕妮跟他说是捷径的小路后,雷驻足停步。
无数金黄光芒闪烁浮动,那是连微风亦可吹起的金雪草的种子。在东部边境区并非稀罕之物,这种擅长耐寒耐热的物种,还能忍受贫瘠土壤与严苛天候,会在日照趋暖的春日绽放出小巧玲珑的金黄花朵,妆点人们的视野。
在昨夜雨水尚未尽干的泥泞大地上,突兀伫立着一个黑衣身影,他浑身沐浴金光之中,仿佛要将这光吸纳收取。
帽檐宽大的旅人帽加上长外套,背上的优美长刀——是背影。
不远处的路旁,改造马正倒卧在地。
雷变得无法动弹。漆黑身影有着胜过昨晚三人组的危险气息。
突地,雷想到:在森林中救了自己的骑士会否就是这名男子?
春风呼地抚过鼻尖。
或许是这和暖信号宣布了死斗开始,黑衣身影一跃而起。
夜暗凝结而成的身影,爆射出光灿粒子。
右方仓库的屋顶高三公尺,屋顶上有银光一闪。
伴着“噗”一声,简短惨叫声响起。雷见到红色物体往地面斜落而下。
“后会有期!”
一个耳熟身影在天空的某处痛苦大吼。
雷跑到道路正中央,身体的束缚已解。
在他仰头上望的眼前,黑色身影无声落地。
少年不得不再度陷入恍惚。想不到人类的面容竟能如斯美丽。
——该不会我现在还在森林里,而且一直做着梦?
“看来你没事。”
雷也没去怀疑这是否该是才刚结束死斗的男人所说的话,点了点头。
“昨晚真是谢谢你了,”他低下头后说:“那个……刚才的,就是昨晚的人……?”
“他们似乎很执着,最好小心。”
“是的……那个,我叫做雷。”
“叫我D。”
金黄光点飞舞黑衣人周围。
只有亲身体验过才知道录入同志们的辛苦啊。由于不太熟练的缘故,可能会有个别繁体字对应的简体字搞错了,另外,原书中的个别错误我考虑了一下还是保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