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邪王星团 一 来自遥远星球的贵族

飞去。自从觉悟世界即将毁灭,我们便一直茫然不知所终,而此刻『神祖』对我们下达命令,要我们生擒罗伦斯·法尔休雅。”

  这正是五千年前地球灭亡前的最大之谜,在地球灭亡当天,法尔休雅却在自己的居城里举办酒池肉林的盛宴。

  或许他已安排好逃离的手段。然而,面对未带一兵一卒,直接潜入居城内的这三名贵族,他竟是单枪匹马在大厅迎敌。

  同是不死之身的贵族所展开的恶斗,战况无比惨烈,最后,哈涅斯公爵被击毙,盖斯凯尔大将军也身受重伤。

  正当勇猛无双的普罗周伯爵也自认难逃死劫之际,一名人类穿过他们三人先前入侵的洞口,出现在他们面前,手中的两把剑交叉成十字,抵在法尔休雅的前额上。

  “就像这个样子。”

  伯爵手指交叉,重现当时的模样,双眼撇向一旁。

  “这就是我们最害怕的形状。正因为这样,它才会彻底从人类记忆中抹除——哈哈,你们似乎都已遗忘了。在如此单纯的形状面前,没有『绝对贵族』和『下级贵族』的存在。也许就连『神祖』大人也……不,总之,法尔休雅被十字抵在额头上,整个身子后仰,我和盖斯凯尔俐落地将他制服,顺着先前入侵的洞口将他带出城外。”

  伯爵说到这里歇了口气,静静凝望着阿迪鲁和她的两个孩子。

  “那名勇敢的人类,是从法尔休雅的城堡中逃脱的男子,原本被关在城里当作实验材料。当他在街角深受腹痛所苦时,我给了他解药。当时为何我会那么做,我自己也不明白,也许是因为准备从容赴义的缘故吧。他向我道谢,说他一定会报答我这分恩情。我们笑着告诉他,如果你真有这分心,就到法尔休雅的城堡来吧。之后我们全然没把男子的事放在心上。但他却未曾忘却自己许下的承诺。

  当我们在法尔休雅的领地外围道别时,为了报答男子的这分用心,我们请他说出自己的心愿。他思忖了半晌后说道,他拥有预见未来的能力。由于这项能力偶尔才能发挥,所以看他那幅模样,似乎一辈子都只能当个微不足道的旅行学者,但刚才他击退法尔休雅的剑技,也是仿效自身藉由预知能力所看到的光景。如今,他难得能持续发挥这项能力,而预见了这颗坠落地球的流星。于是他对我们说道,法尔休雅被放逐至宇宙后,总有一天必定会重返,到时候两位如果尚存在于人世,希望能保护他的家人乃至于后世子孙。我们同意他的请求。接着,一切诚如此人所言,『神祖』大人并未在法尔休雅的心脏打入木桩,当他宣布要将法尔休雅连同供他活命的雄伟设施一同放逐至宇宙时,我便深信他一定会重返地球。

  如今,罗伦斯·法尔休雅回来了,我们将重新点燃战火。这也是为了信守承诺,依照约定,守护那位勇者的子孙。法尔休雅曾撂下狠话——我不会忘记这仇恨。我必将重返,将你们两人……不,还有哈涅斯的家人,以及那个我永远不能忘却的狡猾人类之后世子孙,以恶魔也想像不到手段,报此血海深仇。”

  先前一直恍如化石般静静聆听的阿迪鲁,此时终于开口。

  “那个男人究竟是谁?”

  “他叫温斯洛·代亚里斯。虽然感觉就像昨天才相遇,但他肯定是你们五千年前的祖先。”

  普罗周伯爵所言不假。否则无法解释今晚发生的怪事。

  虽说是五千年前的祖先,但年代过于久远,甫闻这个名字时,阿迪鲁脑中仍丝毫没有半点记忆。

  高大到头顶着天花板的巨大贵族,以及长得百媚千娇,但却冷若冰霜的女贵族,从他们口中说出自己为了遵守与某人的约定,而前来保护代亚里斯一家不受『绝对贵族』和其手下的伤害一事,就阿迪鲁看来,他们不要来搅乱一家人的生活,反而还比较谢天谢地。

  当这个堪称奇谈的故事说完后,阿迪鲁只简短地说了一句:“听得一头雾水。”

  这三人似乎也早预见会有这样的结果。

  “这也难怪。不过,一切都是事实。除了和我在平流层交手的蜘蛛男,以及刺穿米兰达公爵夫人心脏的水妖女外,还有其他等着对你们下手的妖魔,你只要先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就行了。他们甚至还击毙了盖斯凯尔大将军。你会怀疑我们说的话,是人之常情,但若是再不采取行动,你的孩子们性命堪虞。”

  伯爵这番话,直接刺中阿迪鲁的弱点。她思忖了片刻。

  “我明白了。”

  她颌首道。

  “不过,我该怎么做?”

  “总之,先离开这里。”

  “离开农场?可是……”

  “你们母子三人继续待在这处远离人烟的地方,就像在满是饿狼徘徊的荒野上,赤身露体,敞开双臂等着受死一样。”

  “可是这里……”

  这里是阿迪鲁十年辛苦的结晶,她很想放声呐喊,但最后还是将这分激动吞回了腹中。

  前三年,还有丈夫可以倚靠。他工作勤奋,而且还是这一带臂力最强的男人。

  以铁锹击碎硬土,待适当的季节到来,四处便会长出壮硕的乳吹草和大苹果,结实累累。等秋去冬来,丈夫会出外打猎。他长枪的神准枪法,在村里的祭典中从未落败,让专业猎人也退避三舍的地下兽牛和针鬼兽,对他来说有如探囊取物,令造访村里的肉铺老板和毛皮商人也为之瞠目结舌。

  阿迪鲁总是无比放心地望着丈夫挥舞锄头的肌肉闪烁着晶亮汗珠。

  十年前的某天,村里盖了一座酒场。那是愚昧的村长为了将村庄升格为城镇,特地从北方的城镇找来的店家。如果光有美酒倒还好,但它还具备了光鲜亮丽的衣裳、莺声燕语、年轻的胴体以及懂得有效发挥肉体魅力的不轨图谋。

  带着农作物到村里贩售的丈夫,开始一有机会就往外跑,之后便再也不肯返家。至今已算不清楚他到底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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