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恋爱终究只是场游戏罢了。」
戴姆的话似乎永远说不完。珍边假装在整理奶油色的礼服裙摆,边偷偷地打了个呵欠。
是一个和煦的夏日午后。接待室窗外的向日葵井然有序地排列着。
「男人与女人其中付出较多爱的那一方注定是输的。绝对没有平等的情况。只要有一对恋人,必定是由一名赢家与一名输家所组成的。换言之想要在情埸上无往不利,要诀就是千万不要太过爱对方。」
「那是你自己的经验吗?」
珍将茶杯凑到嘴边。杯里的红茶早已凉透。
这样也算是一位诗人吗,珍自从认识戴姆以来,这个想法在内心反覆浮现了好几次。
而且他擅长的这是创作热情洋溢的情诗。
在两年前读过他的诗之后,便不可自拔地陶醉于其中,甚至满怀憧憬地幻想着他是什麽样的男性!此近距离看着现实中的戴姆,不禁为当时的自己感到羞愧难当。
因为当时自己年纪尚轻嘛,珍在心中感慨不已。当时才十七岁而已嘛。透过父亲的人脉,实际见过面之后,却发现戴姆?布莱克一概不符合珍对于恋爱对象所要求的几项条件。
身高不仅只有五尺六寸。头发是茶红色的,眼睛则是不抢眼的咖啡色!非但不是个沉默寡言
的人,反而过度热衷于发表自己的高见。
珍以女性而言,四肢显得格外欣长,又有着一头金发与蓝眼,自然希望站在自己身旁的是一位个子高挑的黑发男性。
更有甚者,他的年纪其实只有大珍三岁,是一位个性早熟的待人。
话虽如此,在至今已经将不少热情的书信,甚至是拙劣的自创故事寄出去的情况下,也不能单单因为对方与自己的理想有所出入就轻易说再见。
相反的是。戴姆一心以为珍为自己所倾倒,之后不只是在书信上往来,他甚至拍着胸脯表示,凡是有恋爱方面的问题可以尽管找他商量。恰巧那个时候自己正为一段淡淡的恋爱而苦恼,于是以向他寻求商量为契机,开始以朋友的身分往来,至今已经快两年了。
「经验?你说得也没错。不过,我可没有在情埸上失败遇。」
「我也是这麽认为。」
珍说道。戴姆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以及那个外表——虽然偏离珍的理想,但是整体而言相貌
并不差——所以深受女性喜爱。他的情诗也是根据自身经验所撰写而成。
「所以你也不需要为这次的失败所苦。切记,谈恋爱的时候不要太过爱对方。然后不要太过追求理想,因为这就是你的两大缺点。不能因为一个讨厌的缺点,就全盘否定对方。」
「够了——一直失败失败的,啰嗦死了。拜托你,罗迪这是喜欢我的。」
珍鼓起了腮帮子。
这次的恋爱对象——是在赛马埸认识的罗迪。关于他的种种,珍皆有向戴姆逐一报告。
戴姆便以此作为题材,将女人的心情化为待句,也因此在社交界变得小有名气。
然而,却没想到那个适合穿单装的罗迪竟然是那种薄情汉。
「我不是和你说过那个雨天的事情吗,只因为马车掉进沟里,他就这样弃我而不顾,一溜
烟地跑不见人影。我顾不得混身汗泥,独力将车轮抬起来的耶?」
「你单凭那些就断定一切是不正确的。罗迪或许会坐上另一辆马车起回来也不一定。」
「但也无法改变我弄得浑身是泥的事实。马车夫也是那副德性,真是没用。」
珍紧咬住嘴唇。代替手足无措的马车夫,当然将手伸进车轮底下,用尽吃奶的力量将之抬起来的正是珍本人。
一个女人家没有人在旁陪同,独自在天色已暗的路上驾着马车,名声下滑的人当然不会是罗迪,也不会是马车夫。
「啊啊——呃。我有听到那个传闻喔。真是辛苦你了吧。」
戴姆故意干咳了一声,嘴角含着一抹笑意。
「定是罗迪将谣传散播出去的。」
「好了好了,冷静下来。尽管事实证明,罗迪唯一具有诚意之处是那张脸,但是你那身力气也未是件坏事。」
珍总狠狠地瞪了戴姆一眼。戴姆装模作样地举起双手。
「我们回归正题吧。你的恋爱缺点是——呃,在罗迪之前的那段恋情告吹的理由是什麽来着。虽然对方体格壮硕,但因为完全不看书,于是对他冷却下来!之前好像是因为对方成天书不离手而冷却。接下来应该是虽然对方勇猛果敢,但因为其貌不扬而对他冷却吧。」
「我一开始就不会和其貌不扬的人谈恋爱了。」
戴姆唉了一声,随即地摇了摇头,随即将脸凑近正鼓着腮帮子的珍面前。
「可怜的大力士少女。可以的话,我尽可能地想告拆你,所谓的恋爱是多麽甜美——多麽
难受、多麽迷人的事物啊。」
「我已经从诗中充分见识到你的恋爱故事了。我可不想被当做题材之后就被抛弃。」
珍依然正对着他的脸,接着说道。
「你这习惯真是不好呢,珍。不能轻易对自己不知到的事情妄下定论。」
「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