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4月,那是——寿命。 我的小规模奇迹

常的。我记得那故事开头的感觉就像现在命不久矣的我,要实际投稿去参选的话根本不够格。如果去参选,那在第一次筛选就会被剔除掉,接着作为候选稿件的寿命就到此为止了吧。当时写的时候还自卖自夸觉得是个不错的短篇。 事实上,我的确想过拿着它去参加点什么奖的评选,不过好像写得太短了不符合规定,就放弃了。结果把笔记本收到抽屉的最里面,现在回头想想还不禁点头,当时这判断是正确的,因为看清了自己的斤两。

  “…………………………………………………………”

  我穿过人行道,俯下身把双手撑在膝上。我喘了口气,看到前方柜台摆着的招牌上写着“佐仓”,估计是这鞋店的名字吧。

  手推车的小货架上摆着的鞋子似乎有种新鲜的味道,让我想起在运动场奔跑的身影。那是经常踢足球的小学时代的我。那时的我每当放学后的运动量都不小,可是腹部两侧的赘肉还是软绵绵的,摸起来手感不错。现在的我是标准体型,皮肤干巴巴的,一点光泽都没有。

  回想过去的画面刚好能使最近一直沉睡的大脑活动一下,让它尽情运转。

  不过……真是头疼啊。到现在连一句告白的台词都还没想好。

  但怎么说告白对象倒是确定了。总之现在先朝着目的地迈步,不过接下来要怎么办才好啊。“喜欢你”就像“味噌汤”或“吃水果”一样,仅仅是毫无修饰的三个字,如果只是直接和对方说,然后换来一句“我很抱歉”,合起来一共七个字难道就宣告了我这小子的终结吗? 哎呀哎呀,不过我也没有能让人期待的戏剧性的、悲剧性的、喜剧性的命运, 所以这样就完全足够了。不过光靠这种简短的方式真的能把我的好意传达给她吗?我死后,要是残留在肉体上的留念或后悔之情使我化作幽灵或妖怪回到人间,也会给家里人添很多麻烦吧。

  由于车站在靠近海的一侧,空气充满着咸味。在大学里,由于教学楼的位置和窗户的朝向 ,课桌也受到了海风的眷顾,结果都生锈了。我大大地吸了一口这带着咸味的空气。

  为了让散乱的词语汇接成告白的话语,我试着让告白对象浮出脑海。热量和血液全汇集到额头,一股黏腻从头皮渗出。

  想起来。想起来。想起来。她的音容笑貌化作无数画面从我脑海中浮现,美到无从选择到底拿哪张当电脑桌面壁纸。就算混迹在杂乱的音色中,她喊我名字时的声音还是让我无法忘怀。好想轻抚她的侧脸,就算此生仅此一次。

  她二十二岁,是专职主妇,已婚者。我高中时期的学姐,但没上同一所大学。

  听说她中途退学,然后结婚了。

  本想和她保持好关系,但不仅没有能与她相见,而且在这未能相见的几千个小时之内,她却和别人相恋,然后笑着向我报告她的婚事。

  电子邮件的文字以“以后也请多多关照”结尾,我从那以来一次也没和她见过面。与她那种认真地把社交辞令加在最后的态度截然相反,我只是叹了口气把邮件删掉,连一句祝福都没回她。

  我内心并不是没有期待过与她发展成为朋友以外的关系(朋友以上是不可能的了,几乎没什么进步)。但另一方面,我又客观地判断自己是不太可能和真心喜欢的人成为恋人的。能成就完美无缺的恋情的,只有屈指可数的主人公罢了。我没那种资格,也不是那种材料。就像黄瓜怎么着也不可能摇身一变成蜜瓜。

  不过算了,反正现在已经下决心再怎么不济也要在死之前表上一次白的我,正俯身在蔚蓝的天空下。平时驼背的我盯着脚趾前方的地面,比起平视前方要来得快活得多。说起来,好像小时候母亲牵着我的手去上托儿所时,我一路上都没抬头,只是不断地踢着脚边的小石子。

  明明戏剧性的起伏在我身上发生过无数次,但我或许无论何时都低着头,只是重复无数次拼命把沉重的脚抬起再踏下。现在,也是这样吗?

  我抬起头,并不是因为想起了什么,仅仅为了对抗这种想法而已。

  骚动不安的尖叫把周围搅得异常嘈杂,这也是我抬起头的动机之一。

  ……咦?

  在春天的暖意里,这嘈杂就如同运动场上练习守球时伴随着的加油声。

  有个男人握着一把巨大而坚硬的刀东奔西跑,那刀就像小小的水果刀去了三个月训练馆出来后的模样。他激动得上下乱窜,简直要在步行街上 描绘出一副地狱画卷。

  蛮横而粗暴的男人席卷了整个人行道。他穿着像是工薪族,而且从发型什么的来看还是副精英的模样。用发胶仔细固定着,梳得整整齐齐的大背头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辉。从穿着来看,领带既没被扯掉,衬衫也没跑到西装外,看来是刚刚发狂不久的。而且周围也没人受伤倒地,刀子还保持着冰冷的银色,他挥舞刀子时也没挥出血来。在场的人们围成甜甜圈状躲避着他,因此也搞不清楚他到底从哪个方向过来的,也许真的是走到这里才开始挥刀的吧。

  我出神地望着这男人,他的行为就像某个现代艺术家为了摸索现实感而正在导演一出戏。

  不料就在我呆呆站着出神时,人流涌向我和这鞋店来。午饭时间成群的公司职员和在附近补习学校前卖便当的小贩边回头边躲避着持刀男,场面鸡飞狗跳的。本想鞋店的小哥要是躲进店里的话还能帮帮我,可他也被挤进人流渐行渐远。 我盯着手推车货架里的鞋子边想,现在偷鞋子的话肯定想拿多少拿多少。这鞋子王国就算我每天换一双丢一双,也完全足够我度过所剩无几的余生了。只是,有点担心码数合不合。接着突然想起现在不是发呆考虑这种事情的时候,于是再一次瞪大眼睛环视四周。就像刚才那样,危急时刻想些不着边际的闲事是我的坏毛病。

  由于长期卧床导致体力衰竭,这时就连脚也不听使唤,于是我擅自判断自己是绝对逃不掉的。正傻站着不动的时候,竟偶然和持刀男的视线对上了。或许我们是因为各自的理由而双眼充满血丝,但两双同样血红的眼球就这么对上了焦,接着互相吸引着对方。不不不,我万万没有接近他,当然也没有一丁点想和他对峙的意思,但他却步步逼近。周围的喧嚣和尖叫扭成一束,在我鼻尖汇集。扭曲的声音像金属的爪子似的在我耳膜上挠出一道道抓伤,眼睛的一端被往下扯得火辣辣地疼,切割着我的神经。

上一页目录+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