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六话 道别要在晚餐后

,小偷先生打不开那个抽屉的锁,所以就这样放着没去碰它吗?可是大小姐,我没记错的话,出没在清川邸附近的小偷先生应该是个开锁高手吧?」

  「是、是啊,你说得没错——不过,你这样对小偷使用敬语是不对的!」

  「对不起,老习惯忍不住就跑出来了……」影山轻轻低下头,然后回归正题。「这个小偷能够以高明的技术打开清川家玄关的门锁,却开不了抽屉上像是玩具的小锁吗?」

  「嗯——这种事情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可是,反正那个抽屉里又没有小偷喜欢的贵重物品,所以根本没必要打开——之类的。」

  「大小姐,有没有贵重物品要打开抽屉看才知道。上了锁的抽屉反而可能存放着珍宝——如果是小偷的话,一般都会这么想吧。」

  「这倒也是。那么,为什么那个小偷没有打开抽屉呢?」

  「答案很简单。那个小偷不会开抽屉的锁。也就是说,那个小偷不具备开锁的技术与工具。」

  「所以说,潜入清川家的小偷、跟在附近行窃的小偷是不同的人罗?」

  「应该说,那个人根本就不是小偷,也不是什么开锁高手。」

  「可是,这样就奇怪了。如果不会开锁的话,那家伙是怎么潜入清川家的?」

  「当然是因为持有钥匙。清川家玄关大门的钥匙。」

  「呃!你该不会是说——那家伙的真实身分,其实是清川家的人吗?」

  在丽子的视线前方,影山静静地点了点头。然后丽子察觉了重大的事实。

  「等一下。如果事情像你说的一样,那么符合的人物就只有一人了。因为根据邻居老爷爷的目击证词,小偷是男性啊。」

  「是的,就是大小姐想像的那个人喔。」

  「骗人!」丽子尖起嗓子大叫。「小偷其实是清川隆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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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如此,面对满怀自信点头这么说的影山,丽子马上反驳。

  「真不敢相信。为什么隆文先生要在自己家里鬼鬼祟祟地做出窃贼般的行径啊?他根本没必要这么做嘛。」

  「不,这可大有必要了,大小姐。根据您的描述,隆文先生跟芳江夫人感情已经淡了,两人处于快要离婚的状态。既然如此,就算隆文先生会想要私下取得离婚谈判时有利于自身立场的情报,比方说芳江夫人外遇的证据等等,而且真的付诸行动去找,那也不足为奇。」

  「原来如此。所以隆文先生才会提早结束高尔夫球的练习,比计划还早回到家里吧。」

  「是的。在其他家人回来之前,隆文先生可以在芳江夫人的房间内任意搜索。而住在隔壁的老人凑巧目击了这样做的隆文先生。如此一来,事情就说得通了。」

  「那么用木刀痛殴隆文先生的人是谁呢……啊,我知道了!是芳江夫人吧。」

  仿佛亲眼目击到那个场面般,丽子得意洋洋地说:「其实芳江夫人也提早结束购物,比计划还早回到自己家里。这时,她刚好撞见了正在自己房内东翻西找的丈夫。芳江夫人勃然大怒,于是拿起放在玄关的木刀痛打丈夫的头。结果隆文先生不幸被打中要害而死——怎么样啊?影山。」

  「不愧是大小姐。您的推理听来十分合理,感觉很像是正确答案。」

  影山以很像是赞美的方式嘲讽丽子。听了管家一席话,丽子火大起来。

  「什么啦,影山。你的意思是,犯人不是芳江夫人吗?要不然是谁?新岛喜和子?她没有动机喔。还是智美和雅美姐妹?的确,她们有谋夺遗产这个充分的动机,可是那两人会做到这个份上吗?」

  「不,隆文先生并不是因为那种可怕的动机而遭到杀害。不如说他的死是一起不幸的意外,我是这么认为的。」

  「不幸的意外?隆文先生是被人杀害的喔。才不可能是什么意外呢。」

  「请您仔细想想,大小姐。犯人使用木刀做为凶器。根据风祭警部的推理,这把木刀是隆文先生为了击退小偷而自己拿出来的。小偷抢下那把木刀,反过来杀害了隆文先生,警部是这么推理的。可是,实际上做出窃贼般行径的人却是隆文先生。这样的话,这名凶手拿着木刀的目的会是什么呢?最高的可能性,就是要用木刀击退小偷吧——您不这么认为吗?大小姐。」

  听了影山意外的见解,丽子忍不住「啊」地叫出声。

  「那、那是怎样?做出小偷般行径的隆文先生被误认成真正的小偷,因而遭到木刀击毙吗?你说不幸的意外是这个意思吧。」

  「这我无法断言。只不过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发生。当然,芳江夫人一怒之下拿起木刀猛挥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否定。」

  「真是的!到底是怎样啦。」管家模棱两可的回答让丽子烦躁起来。

  不过,影山却从容不迫地用指尖推了推银框眼镜,带着若无其事的表情说:

  「哎呀,不管怎样都是一样的喔,大小姐。」

  「你说一样是什么意思?」

  「问题在于指纹。」影山在丽子面前摊开右掌,展示自己的指纹。「如果事情就像大小姐所说的,芳江夫人一怒之下拿起木刀的话,木刀上必然会沾满了夫人的指纹。相反地,清川家的哪个人误以为隆文先生是小偷而抓起木刀也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那个人的指纹也会留在木刀上。可是,实际上木刀上却只留下了隆文先生的指纹。您觉得这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那是因为犯人事后把指纹擦干净了……不,不对。」

  「是的。如果犯人事后用手帕拭去指纹的话,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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