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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钱。」
我回答。我是真的没钱,可是地主似乎无法相信世上真的有人连一毛钱都没有,他把我的回答当成了傲慢的挑衅。
「那么,咱们法院见!」他说。
十天过去,我们收到了存证信函这东西,上头写着令人一头雾水的法律用语,叫我几月几日到律师事务所去。
当时我正好画完《河童三平》第八集,便送到兔月书房,回程顺道去了趟律师事务所。
「即使闹上法院,你也没有胜算,把两栋房子里的一栋交给对方吧。」
律师这么说。我莫可奈何,要求了三个月的缓冲期,把其中一栋房子送交给地主。虽然是只有九坪(三十平方公尺)大的小房子,但对于失去它的我们来说,实在是损失惨重。
正在烦恼是要哥哥一家搬走、还是我和妻子搬离时,我们幸运地抽中了市营住宅,于是哥哥一家搬到那边去,居住问题算是解决了。可是,即使房子被抢走,房贷还是没付完。
说到我这时的娱乐,就是去出版社的时候顺便到水道桥去吃两粒十圆的「福福馒头」。
有时候,我甚至会一个人吃掉三盘。我常去逛旧书店,但只会买出清般摆在店头的「一本十圆」的书。
偶尔,我也会买「一串百圆」的烂香蕉,夫妻俩一块吃,这是我们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