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第五话 大叔遇见了受害者


  时间静静流逝────回过神来,大叔才发现饭场土木工程公司的那古里也在店里,他脸上也一样挂著满足的表情,懂得察言观色的大叔知道这时候去打招呼很不识时务,便保持沉默。

  「好了,既然填饱肚子了,也差不多该来谈正事了吧。」

  「……虽然不太重要,不过我们吃多久了啊?」

  「在那样美味的食物之前,这都只是枝微末节的琐事。」

  正确来说过了约两个小时,但沉醉于美味之中的两人觉得时间很短。

  吃到美味的食物,无论是谁都会沉浸在那味觉的飨宴之中。

  这是真理。

  「我就直接问了。你刚才……为何对我展现出杀意?」

  「虽然事到如今已经不重要了…………但我正在寻找一位女性。」

  「女性?女性……啊…………」

  「她叫莎兰……是我发誓要结婚的对象。」

  「莎兰?这是我的猜测……不过那位女性趁你不在家时,把你家值钱的东西都偷走了吧?而且还伪装成像是家里被外人来洗劫过的样子。」

  「……你为什么会知道?」

  「这是那家伙的常套手段。她总是把这种麻烦事丢给我……只因为我们是姊弟。」

  杰罗斯──「大迫聪」在高中时期,有个感情很要好的女性朋友。

  当时他虽然抱持著「如果能跟她交往就好了~」这种少年常有的淡淡期待之情,但好死不死,那位少女的哥哥和丽美勾搭在一起,丽美还要求对方当自己的提款机。

  丽美甚至还靠著花言巧语接近聪的这位女性朋友,最终和对方建立起了能够光明正大的踏进对方家里的良好关系,眼见时机成熟了,便一点一滴地盗走贵重的金饰或财物。

  最后甚至还打了一把备用钥匙,看准对方家中无人的时机侵入行窃。

  而且她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备用钥匙也是谨慎地刻意跑去邻县打的。

  再加上为了让别人背黑锅,她跟品行不良的小混混也有所往来。

  丽美对男方坚称自己是「受到威胁才帮忙的」,从头到尾都一再强调自己受害者。说穿了对方就是她拿来利用完就丢的弃子。

  然后每个人都相信她所说的话。

  实际上那个小混混也犯下了窃盗罪,丽美让他闯进已被翻箱倒柜的家中,再私下通报警察,让小混混作为现行犯遭到逮捕。

  即使聪警告女孩「不要相信丽美」,跟他很要好的少女也只回他一句:「你姊姊人那么好,你竟然不相信她吗?真是太差劲了!」完全不愿接受聪的忠告。

  只有聪被当成了坏人。

  结果聪没能跟那位少女发展为比朋友更进一步的关系,反而因为丽美而招来对方的怨怼。

  在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任何异性缘了。

  「────所以说,她从以前就是个很会搞事的人。我其实很希望她早点死一死啊~不过她应该很快就会自己死掉了啦……」

  「姊弟……这我不相信。不管怎么看她都比你年轻吧!你这说法不可信!」

  「这就关系到『她活不久』的原因了。因为那女人杀害了某人,从对方身上夺走了名为『回春灵药』的魔法药,并靠著喝下那个魔法药变回了二十多岁的年轻样貌。问题是这回春灵药具有副作用,变年轻几岁,就会以两倍的岁数老化回去。」

  「等一下!那么……莎兰她今年几岁?」

  「四十六……不,今年应该四十七岁了吧?我不在乎,所以记得不是很清楚。」

  「也就是说……她会老化成九十四岁?」

  「所以那女人才拚命地找我呢……我手上明明没有解药,但她根本不相信别人说的话啊。她眼中只有对她有利的事情。」

  「……不是你逼她喝的吧?而且你也没办法证明你这番话是事实。」

  「我是无所谓喔。反正那女人是通缉犯,正在被赏金猎人追杀呢。就算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也只会变成老太婆死去。因为这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我也不觉得良心不安。」

  「唔……莎兰……骗人……她竟然是这种女人。」

  札彭仍然放不下,情感上拒绝接受杰罗斯所说的内容。

  他不相信记忆中的莎兰就是杰罗斯口中的莎兰娜,想继续抓著那段幸福的时光。

  这也是许多跟莎兰娜扯上关系的受害者的心境。

  实在令人同情。

  『真亏她每~次都能制造出如此依赖自己的受害者。虽然这点很可怕,但她除了一开始切入的手法之外,其他部分都做得挺随便的吶……』

  头痛的是碰到这种感情上的问题,杰罗斯的话他们是听不进去的。

  只能靠当事人自己解决。

  「唉~……假设你相信的那个莎兰和我姊姊是同一个人好了,你接下来想怎么办?要哭天喊地吗?还是要报仇呢……」

  「这、这个……」

  「根据你的说法,你似乎和她度过了一段相当美好的时光。我想问的是,假设那一切都是假的,你在这之后打算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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