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要杀了他。无论如何,他是为了自己的自尊而死去的。这人体燃烧的犯人心里也有着什么强烈的意志或坚持的事吧,为此他不惜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不然他是不可能会自己制作那些道具来犯罪的……但是,我想这份坚持恐怕与【阿基米德】有关系。水野学姐将公冢学姐逼向自杀的理论是【阿基米德原理】,而烧了那两人的兵器其实是被称为【阿基米德的热光线】的东西。这些并不是偶然——”
“——那么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吧?”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水野学姐就为了打断我而开了口。
“我的父亲是县警察的干部。让那两人烧起来的机关我也从父亲那里听说了,对于阿基米德只是,我比你要清楚得多。因此才会放心的。因为会很烦,所以我说不需要护卫。因为据我所知,他所发明的兵器只有两种,【热光线】和【钩爪】。【热光线】已经被曝光,不可能再使用了,而【钩爪】则是为了让登陆的船只帆船的大型防御用兵器,不适合用来杀人。虽然他除了兵器外也有发明和发现,但那些都不适合伤人。因此如果犯人的的坚持是阿基米德,那我只要对已经暴露的【热光线】做一些对策即可。那个的有效射程距离通过以前的实验结果来看,应该并不远哦?从校舍来算,应该是到操场那端——以前田径经济大会时,枣燃烧的那地方附近就是勉强在射程圈内了吧。气球上升是在操场的正当中,那周围没有能隐藏器材的地方,不要紧的。——今天我也没事需要接近校舍……”
说完这些,水野学姐穿过我身边,向热气球走去。
“再见。马上就是开场仪式了,所以我得走了。虽然是我心血来潮向你搭话的,但尽是些无聊话,让我心情变糟了。真是的,只是浪费时间。”
和之前一样,单方面说完自己想说的话,她向热气球走去。
我只是看着她的背影。虽然其实还有话没说完,但即使追上去应该也只是做无用功,我还是放弃了。
她应该没注意到吧。
热气球浮空的理论也可以用【阿基米德原理】来说明……
热气球是利用变轻的空气浮力在空中飞翔的交通工具。要怎样让空气变轻呢?使用燃烧器加热袋状球皮内部的空气。空气变热,密度就会变小,自然就轻了。
【阿基米德原理】与热气球浮游到底有什么关系呢?首先水槽是球皮,水则是球皮内的空气,将排出水的物体变为加热的空气去想,应该就能容易理解了吧。假设原来在球皮内的空气是(A),新进来的空气是(B)吧。(B)把(A)挤了出去,以同样体积的份额留在球皮内。这时候的(B)得到了与(A)体积所占质量=重力份额的浮力。但是被加热的(B)比(A)要轻,因此这时候才能有浮起现象。把(A)的重量想为0,(B)的重量当做负值,也许会更容易想象吧。这时候只要继续加热,(B)就会越来越轻(负值越大)。
『(A)的重量大于(B)的重量+气球的机体重量』
当此时,气球就能够漂浮在大气之中。
就这样,能够飞到空中的热气球此时就在我的眼前,似乎马上就要飞起来了。
正进入名为吊篮那筐子一样的乘坐物中的,是身为驾驶员的男性和水野学姐。比九点多要聚集了更多的观众,而集众人羡慕的眼神于一身,学姐满足地微笑起来。现在的时间是十点半超过一些。开场仪式已经结束,她作为第一乘客,从现在起要飞上天空。
我环视周围,想看看观众里有没有可疑人物,但没找到类似的人。今天除了消防车外,还有一辆巡逻车在待机,刚才确认过,车里坐着两个警察,对突发事件的对应似乎没什么问题。
几个活动运营委员为了让观众远离气球而大声呼喊。像是司仪的人发出信号,将气球固定在地面的绳索被解开了。
就在那个瞬间——
嗙!
什么东西破裂了的巨大声音响起,同时还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观众们和活动的工作人员们不禁一同向校舍方向看去。能看到从西校舍三楼尽头的那个教室——我想应该是图书馆——那边,有碎成渣渣的玻璃碎片反射着阳光,一边闪光一边落下。
“——爆炸?”
在我不禁如此低语的瞬间,我的脑中有什么一闪而过。匆忙将视线移向热气球。正看到将帽子带到齐眼深,穿着红外套的人物正在那里把身为驾驶员的男性拉到吊篮外,然后一脚踩在边缘,探身进入吊篮的光景。红外套的脸上带着黑色的面罩,因此看不到脸。他摆弄了燃烧器的气门,LPG的火焰变得又粗又猛烈旺盛,向着天空高高地喷射出火柱。同时,红外套从吊篮中跳到了地面上,就这么穿过人群,奔跑着离开。这只是几秒钟的事情。
狼狈的水野学姐被就这样留在了吊篮中,气球开始陡直上升,是因为无法一下子理解这突然发生的意料外的事吧,所有活动的工作人员和观众谁都没能去阻止。即使逃走的红外套在眼前跑过去,也没有任何人去阻止那家伙。因为没人知道他本质是怎样的存在。除了我以外——
骑自行车来真是太好了。看来为了以防万一而留在身边果然没错。我跳上爱车,向着远方,以纵贯操场的形式向着红外套,用力踩脚踏板。
我想红外套的速度是相当快的。让人觉得一般的成年男性也很难追上。考虑到前进方向,那家伙直直地穿过了操场,我想他是打算从网球场和操场的铁丝网间逃到车道上去吧。这样一来徒步就追不上,要坐交通工具追,就必须自停车场往操场外部绕个圈子才行,当然也赶不上。虽然看上去只是单纯在奔逃,但其实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行动。既然敢在公众面前堂堂正正地出现,我想他应该也是个挺乱来的人物。
因此才有在这里抓住他的必要。让他逃掉的话恐怕就没有下次了。必须在他逃到车道前抓住他。我也非常拼命。
不管我的体力有多么差劲,在速度和持久力上绝对是自行车更有利。总算是勉勉强强……就在离网球场铁丝网仅有两米的距离,红外套速度下降的那个瞬间,我追上了他。即使追上他,我也没打算要刹车。
当然,自行车就这样向那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