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二章 脱轨的日常

  「唉……」

  「你已经叹息一整天了,式见君」

  「唉……」

  我望着赫米斯的笑容,继续叹息着。

  与耀和赫米斯的邂逅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还是阴谋我是不得而知,总之,从那以来已经过了四天了。

  赫米斯,照本人的话来说,他是来自北部地区「红叶高校」的高二学生,暑假期间到这边的某幢别墅来自己一人度假。听到这里我已经觉得他的身世够显贵的了,可他又说这是老家父母在推脱他这个麻烦,所以现在对他而言似乎不是什么有趣的境况。既然如此,他当然在这边无亲无故……结果,还是因为灵能力的关系进入了我们这个圈子。

  对,他正是耀所说的灵能力者,在小幽看来也是如此,在铃音看来,抛开其他不管,就灵现象的解释说明,他也是倒背如流。

  就算如此,赫米斯不是现守高中的学生却在我们归宅部的圈子里这点我无论如何都有些无法接受,不过看在其他人都已经把他当朋友对待了,那就当是朋友了吧。

  ……我觉得从态度上都已经表现出来了,我对赫米斯的嗤之以鼻(即使大家都对他很有好感)。而且,一想到我是不是出于什么苦衷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吧,且慢。根本没有。他给我的完全是从第一眼起就扎根于心底的负面印象。换言之,「见了就烦」。用食物打比方就是「还没吃过就讨厌」。但要说哪边有错的话,完全是我的错。连我自己都这么认为,所以周围人怎么看我也不言而喻了。

  要能允许我作出个解释的话。我又不是喜欢讨厌人才讨厌人的。这正是,见了就烦,没吃就讨厌。理由,原因?我自己都莫名其妙呢,就是这类感情。

  ……所、所以头次见面时,我完~全没有对他和小幽还有伞之间的密切关系感到丝~毫介意的。绝对没有。绝对,和那件事没有任何关系。即使铃音对着他的脸蛋「哈呜~」看得入迷,前辈跟他就「归宅」方面聊得热火朝天,阳慈比起萤子小姐的约定更优先他的约定(虽说原本先约的就是赫米斯),这一切,都完~完~全~全,跟我讨厌他的感情没有半点关系。

  我没有混乱。更不是嫉妒。

  但是……说真的,我自己也有点疑惑。大家对他抱有好感简直理所当然。美少年与否先放到一边,他优雅的举止,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就连面对单方面讨厌他的我时都无微不至地关心的态度,待人接物的圆滑,关键时刻绝不掉链子……这一切,本该都是我很欣赏的地方啊,但为什么我还是讨厌他,真是摸不着头脑。

  我所明白的类似的感情唯有一种。对……就是我的「自杀心理」。虽说现在理由已经水落石出了,但在还没有判明的时候,我对自杀心理的来由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毫无来由的感情」。在这层意义上,我对赫米斯的厌恶感可以说完全和自杀心理相同。只是这次这种感情的缘由尚未搞清楚罢了。本想跟深螺小姐打电话谈一谈的,可最近的她总是忙得不可开交(似乎是在搜寻某人的下落),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跟她谈这种事……。结果,对赫米斯的厌恶感在心中久弥不散的我,今天也在为派对做着准备。

  从前辈那里正式得知「派对」这回事,是在我与耀的邂逅,以及小幽和伞向我介绍了赫米斯之后的一天。我是搞不懂请客的约定什么时候发展成了这副态势,不过,知道了实际是为了庆祝伞的病愈,绫的康复,我自杀心理的缘由水落石出等诸多乐事之后,我也没办法拒绝……倒不如说是,我也相当的想欢闹一场。果然还是个让人搞不懂到底是旁若无人还是体贴人的前辈啊。

  派对定在八月十一日。没什么特殊的理由,只是因为那天大家都有空而且也能留下充裕的准备时间罢了。今天是八月七日。还差四天。

  于是,稍事冷静后才发现,奇怪,我已经开始准备一个自己负全责的派对了。……而且,派对里还包括耀和赫米斯。

  我又无法接受了。耀还好说……至少是归宅部部员。可赫米斯不是真正的「无关人士」么,我如是想道。……我是不是心胸太狭隘了。既然是「朋友」,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但是,我还是对这个家伙不太……

  「式见君,购物的清单这些就够了吗?」

  「!」

  正一边慢吞吞布置一边深思时,问题人物本人突然插进话来真是吓人一跳。我慌忙地抬起头。……脸蛋俊秀金发飘飘的少年,露着天真无邪的笑容正站在我身边。我「啊,嗯」地看也不怎么看那张清单就应声道。

  「差不多可以了吧,大体上」

  「嗯,是呢。实话说,大家究竟能吃多少量,我是不太清楚呢」

  赫米斯啊哈哈地笑着。虽然我很想对他的说法吐槽道「才认识几天就一副明了的口气」,但是,又正如他所说……。我只得抱有些许焦躁地,陪笑着面向他。

  「嘛,耀、伞、小幽,还有前辈、阳慈,他们心情好的话估计相当能吃吧……。不过铃音和绫应该吃得不多吧」

  「啊,这倒稍微有点理解了呢」

  赫米斯对我还以笑脸。这句话我也莫名地觉得很无趣,不过,也不能总是在乎这种鸡毛蒜皮的琐事……最后,我只好把这份焦躁硬窝在心底。……我最不想跟这个赫米斯在一起的原因,就是这一点。自己会变得……厌恶别人。厌恶一个跟自己无冤无仇的人,明摆着有错的是我这一边一样……。这实际上对我而言是相当痛苦的。

  今天或许尤为如此。因为现在这间屋子里,只有我和赫米斯两人。

  原本打算在我的房间里举办派对的,无奈人实在是太多了。现在总共九人。单间房根本容不下……倒也不是完全容不下,只是我房间里有诸多家具以及生活用品,果然还是不行。

  但考虑到大家都方便集合的地点,我家周围似乎成了不二选择。于是,前辈的一句「想点办法解决吧,后辈」,害得我连场地都不得不重新找起了,可我又不是人缘很广的那种人。能拜托的,自然只有身为我母亲远房亲戚的这栋公寓的房东了。房东阿姨倒是大大咧咧地说出了「啊啊,这样的话,用你房间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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