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而道远,感觉活不到那一天了。
综上所述。
我准备搞一个小规模的,也就是旅馆。
正确来说,是务必请让我经营旅馆。
我想要在那个旅馆最里面的房间好好睡觉。因此,才想建一个充满魅力的旅馆。
不过,就算旅馆再有魅力,这荒郊野地的,会有人来么……虽说是个地下城,可这地下城又寒酸得很。
可以在地下城养熊猫,用来吸引客人……嗯,那样的话,放置『怪物生成点』一类的设备会比较合适。
如果我成为地下城主,寿命会有200年或500年,甚至不老不死的话,那时候再向『白之迷宫』那样去发展。
***
「糟了,完全忘记了。」
躺着坚定了建旅馆的构想之后,猛然想起和翠亚的门卫约好2、3天后就回去。现在已经过了一星期了……毕竟没什么大事,稍晚一点也不会有什么关系的。我只不过是个来历不明的冒险者新人。
嗯?说起来,有必要继续当冒险者吗……有这个身份的话,去城镇的时候会很方便,当冒险者又不会带来什么坏处。而且虽然白姐教给了我许多,但情报依然不足。
「……再去一趟城镇吧。」
顺带要说的是,建旅馆的人手不足,需要去补充。
不是指的劳动力,力气活可以交给魔像去干。
我需要的是「人」,想要可以迎接顾客的「人」。
现在我们有「1名男子,2名幼女,大量魔像,大量老鼠」,阵容有些太偏,没有能来迎接客人的。首先,我不想坐在柜台里接待顾客。就算幼女负责接待,客人可能也未必理会。接待客人对魔像来说太难了,而老鼠更不适合这项工作。
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这里是地下城,有着许多秘密。由于秘密很多,所以不能随便去雇佣普通人。
既然如此,该从哪里获得人手呢。没错,奴隶。
买奴隶回来。虽然需要提供衣食住,但有契约魔法的束缚,既不必担心会泄露秘密,也不用担心会偷懒以及私吞财物。只要做好相应的教育,就能够成为非常好的服务员,妮库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接下来要去城镇。顺便这次会买奴隶回来。」
「我、我做的不够好吗!?」
妮库急忙开口说道。她还是第一次这样激动的表述自己的主张。
「文字、魔法都记住了。为了主人,我会更加派上用场的。晚上也会充当一个更舒适的抱枕。」
「嗯,谢谢。你确实很努力了。今后也要好好指导一下后辈。」
「不、不会把我卖掉吗?」
「不会卖的。冷静一下,为什么要脱衣服。」
安慰好精神略微错乱的妮库,使她不再脱衣服。
不能脱衣服哦。特别是不准脱袜子。脱下那个就等于是夜战时间开始的信号。
「况且,若是要把你卖掉,就不会教你魔法了……你知道地下城的很多内部情报……已经无法再放你回去当普通人了。」
「……那、那我直到死都是奴隶吗?」
妮库擦干眼泪,像是很高兴的问道。
嗯,是这样没错……还是不多说了,毕竟她看上去很高兴。
「呐,就算死了也可以继续当奴隶的哦?例如王级暗魔法【亡灵术】。」
「嗯?哦,抱歉了,露可你留下看家吧。只留下魔像和老鼠的话,让人难以放心。」
「你以为我会乖乖答应吗!我也要去!」
不是已经说了只留下魔像和老鼠会令人放心不下吗?
「不是还有哥布林吗!」
「露可你为什么那么自信满满的推荐哥布林啊。」
哥布林有那么优秀吗?
「……不能想想办法让我也跟着去吗?反正没人来。」
嗯,就算有人来,也只会是低等级的冒险者。不可能直接过来像白姐那样的A级冒险者。而且,公会那边也已经发出了公告,禁止对这个地下城动手……保险起见,将地下城核心放在最深处,让魔像严密守护,我们就算在外面住一天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事。
「……好吧,那就一起去。」
「太好了!我还是第一次去人类的城镇呢!」
露可露出了灿然的笑容。
布置妥当之后,我带妮库和露可来到了翠亚镇。
本来还有疑问,作为地下城核心的露可能走出地下城吗?说起来白姐也能随便在外面乱逛,看来只要本体那个发光的石头在地下城里就没有问题。
抵达翠亚镇,也不知道是不是偶然,上次那位门卫大叔正站在那里。
「哦呀,原来你还活着。」
看来门卫还记得我们的长相,很轻松的打来了招呼。冒险者定下的归期似乎根本就不作数。毕竟这个世界没有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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