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是词曲交融之下孕育的产物。
词和曲,少了其一,就不是完整的歌;而如果两者之中有一样粗制滥造,就是未完成的歌。完整且完成的才叫歌。
真正的歌。
若是如此,现在在眼前引吭高歌的他,唱的又是什么歌?
述说自己就在这里。
这是对某人传递的讯息。
有词,有曲,还有情感的这首歌在「真正的歌」中亦属终极之作。
完整、完成且完美。
「他」的歌充满了爱。
※ ※ ※
酒吧里狭窄又幽暗,并肩坐在吧台前的常客自顾自地大声喧哗,宛若我根本不存在。妈妈桑看我一个人喝闷酒,怕我无聊,来向我劝酒,我便加点了一杯酒。配着花生喝下的便宜酒精使我的意识逐渐坠落白浊之中。
一瞬间,刚离开故乡时的情景浮现眼底。
毫无戒心地接纳各种事物的日子。
回忆中那个年轻、天真无邪又单纯的自己显得格外耀眼。满怀梦想、希望与憧憬,不断迈步向前。肯定眼中所见的一切,深信所有事物都将成为提升自己的动力。
我曾是街头艺人。
坐在车站前的街头,弹着吉他高喊着「爱」。
散播我想传达和诉求的理念,努力吸引更多人停下脚步。只要我的歌能够传入人们心中的一角,只要人们能够因此感受到些微的幸福——
再也没有比这更令我满足的事了。
当然,我也梦想着要闯出一片名堂来,但是无须心急。实力受到肯定的时刻终会到来,现在先为了触目所见、伸手可及的人们唱歌吧!只要这么做,总有一天,一定会有许多人停下来听我的歌,肯定我的实力。
我是这么想的。
想当然耳,现实并没有这么简单。
不知过了多少日子?我作的曲子无人赞赏,就算翻唱畅销歌曲,也没有路人停步。慢慢地,我开始对只有打工与街头驻唱的生活感到疲惫,怀疑自己的才能。
我一如往常,在街头引吭高歌。我的歌声被都会的杂音空洞地吞没了。正当我为了今天依旧没人听我唱歌而垂头丧气之时,一名女性出现了。她穿着公司制服,应该是个粉领族。她的个子很高,不似日本人的五官极具特色,散发着一种旁人所没有的存在感。她站在我的面前,俯视着坐在路边的我。
老实说,我早就认得她了。每到傍晚这个时段,她必定会出现,停步几分钟后才离去。眼熟的路人还有许多,但不知何故,她特别令我挂怀。
她那张疲惫至极的面容让我印象深刻,那双不服输、意志坚定的眼眸吸引着我。
这样的她现在伫立于我的眼前。
她哑着嗓子向我点了一首歌。那是往年的畅销歌曲,是首鼓励听众、传达「加油」讯息的曲子。只要将歌词中出现的人名代换成眼前这个人的名字,歌曲便立刻化身为送给她的加油歌。
她说她叫「静香」。
我为她演唱这首歌,她则默默地聆听我的歌声。待我唱完,她略带腼腆地说道:
「我满喜欢你的歌声的。」
她人如其名,是个沉默寡言的女性。她说她之前就迷上了我的歌声,今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我点歌。
「明天起,我可以在这里听歌吗?」
她在我身旁坐下。从那天起,那里就成了静香的贵宾席。
每天的这个时间、这个地点,静香总是悄然前来,没说一句话,默默地听我唱歌。
曾几何时,我变得只为静香歌唱。
我和静香的交流并未更进一步。别说情人了,连称不称得上朋友都令人存疑。若要举例,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每天早上都会在通勤电车上碰见的熟面孔。
除了名字以外,我对静香一无所知。
而静香应该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虽然如此,我却对静香敞开了心房。
今天也为了静香而唱。
我的歌逐渐变成静香的。
鼓励某人的意志赋予歌曲脉动,连演唱的我都感觉得出来。歌曲增添了色彩,最好的证据就是停下脚步的路人与日倶增,甚至出现了一些自称为我的歌迷的人。开始受到瞩目之后,有些小型派对会邀我担任来宾,地方上的广播电台也邀我上节目。
身为音乐人的路总算拓展开来了,这全是静香的功劳。我更加起劲地声援邻座的女性。
静香只是凝视着我,宛若看着某种耀眼的事物一般。
不久之后,我正式出道,当度过成为职业音乐人的第三年时——
——我走岔了路。
我忘了初衷。我的歌从为了某人而唱变成为了自己而唱,不再是请人聆听,而是傲慢地施舍别人聆听。粗制滥造的歌词、粗制滥造的旋律,有谁会感动?歌迷转眼间便离去了。
静香亦然。
我猛然惊醒,撑起上半身,轻轻地摇了摇头醒神。
我似乎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