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第四章

p; 唉……怎么到了这种时候还有模拟考之外的问题发生呢。

  ——和赤城讲完电话时虽然已经超过凌晨一点,但我还是试着打电话给应该还没就寝的御镜。

  对果然正在熬夜玩成人游戏的御镜说出刚才发现的事件后……

  「我想应该不用那么担心——为了小心起见,我还是跟事务所连络并且商量看看好了。」

  虽然我担心绫濑买公仔的事情要是被事务所知道不晓得会不会有事,但御镜却表示「这不用担心啦」。

  「那间事务所的社长是很明理的人,真的不能谅解的话我也会请美咲小姐出面说情的。」

  美咲小姐就是御镜所属公司的女社长。

  看来和这家伙商量还真是找对人了。

  「那就麻烦你了。」

  「别客气。这件事就全部交给我吧。京介你只要好好用功就可以了。」

  「抱歉……」

  「都说没关系了。我也曾经遇过跟踪狂——如果我是新垣小姐的话,才不想买个公仔就被说成那样呢。从京介刚才的描述听起来,这个跟踪狂似乎对新垣小姐每天到京介家这件事感到非常愤怒……而且也对她买了『小玛』的公仔觉得很不愉快对吧。」

  小玛又是谁啊?是绫濑买的那个公仔吗?

  「但是小玛又不是十八禁的公仔。所以新垣小姐买下它根本不是什么坏事。还说什么幻灭了——但这根本不是什么会让人幻灭——或是需要深自反省的事情吧。」

  呜哇……第一次听见御镜生气的声音。

  「呃,也不用这么生气嘛。」

  女国中生通常都会有这样的偏见吧。

  「……嗯……抱歉……因为自己也有切身之痛……其实,我也曾因为跟踪狂而有不太好的回忆。」

  不愧是社会人士……说出来的话份量就是不一样。

  而我也只能回答「是这样啊」,然后便把话题拉了回来。

  「和事务所商量的话——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做?」

  「我想应该会报警吧。我当时就是这个样子。」

  「要上警局吗!」

  这样不会太夸张了?对方可能只是国中生而已耶?

  「这是为了以防万一啊。等到真的发生意外就来不及了。」

  「这……这样啊。」

  啊……不过部落格主人就这样被抓的话有点可怜耶。况且我还满喜欢那个部落格……

  当然我也知道御镜说的一点都没错,所以我也不打算阻止他。

  「跟新垣小姐说的话只会造成她的不安,所以我想这件事还是先瞒着她吧。」

  「……我知道了。」

  「运用些关系的话,警方应该也会有所动作才对……但是绝对不可能出现跟踪狂马上就被逮捕,然后就此皆大欢喜的状况——」

  「不可能吗……」

  「绝对不可能。就算有决定性证据,也得花上三个月以上的时间。因为我自己就有这样的经验。这个跟踪狂所使用的部落格服务,总公司和伺服器都设在美国,而那些家伙根本不愿意协助日本的警方办案。就算事务所发出正式的电子邮件也得不到任何回应。」

  ……好有真实感啊。

  「看来你也很辛苦呢。」

  「其实这没什么啦。不论是哪个业界,只要受瞩目的话就难免会出现一两个跟踪狂。如果被知道住处,就可能会被放火、拿刀冲进来威胁或者是每天寄来猫的尸体。其实就算没有泄漏住处也会有狂热的跟踪狂会调查并且跑过来,他们即使被警察抓住也完全不会动摇,隔天早上还是一样精神百倍地冲到你家前面。嗯……其实经常有这种事啦,这就是出名必须付出的代价吧。总之呢——要抓住跟踪狂最少也得花上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他们也不会轻易放弃每天的跟踪行为,所以我们还是要有一定程度的对应才行。」

  这家伙所说的真是太恐怖了。

  难怪他会因为这点事情就表示得报警。

  ……虽然觉得这个部落格的主人不像御镜所说的那么危险,但听完他的经验之后,我也能够理解他如此小心翼翼的心情。

  「那有什么我能够帮忙的吗?」

  「没有。你只要为了妹妹拚命用功就可以了。然后像平常一样让新垣小姐照顾你的生活起居。」

  「但是对方说没有反省的话就要公开合照,继续让绫濑到我家的话不会很危险吗?」

  「就算听从对方的威胁,也无法保证对方就不会公开照片唷。而且你有自信能在隐瞒事实的情况下说服新垣小姐别再到你家去吗?」

  「不可能。」

  我一定会被迫说出真相的。

  「那还是不理会已经造成的伤害,直接预防伤口继续扩大比较重要。像是照片如果被公开时要怎么安慰她,或者是如何保障她的人身安全等等。」

  「0K,如果合照引起问题的话,我会尽力解开误会的。」

  「那就拜托了。当她外出的时候,我会尽量去接送她。而且是男扮女装唷——」

  「

上一页目录+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