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第四章

过绫濑呢——

  绫濑她应该早就发现那是我在说谎了吧。

  但即使发现了——她还是为了在讨厌御宅族的自己,以及想珍惜身为御宅族朋友的心情当中取得折衷点而选择了继续让我欺骗。她只能不断地对自己说谎。

  这一切都是为了桐乃。

  「大哥我————」

  我转身正面对绫濑并且表示:

  「我真的很感谢你!因为我是个笨蛋,所以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而且就算再怎么道谢、再怎么鞠躬,都不足以表达我的感谢之意!你的所作所为确实值得我们这样感谢你。」

  我为了全力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而怒吼着。

  「——所以!为什么绫濑要为了这种事情而遭受谴责呢!」

  这太说不过去了吧!

  ——给大骗子大哥:

  托你的福,我跟桐乃才能够和好。当然我并不是认同她的那种兴趣了,也没有打算收回我前几天所说的那些意见——目前只是先折衷一下,在没办法完全接受的情况下先继续做朋友。

  「当……当然不承认了!虽然不承认……但是算是庆祝……所以这次算特别……而且既然要送礼物,就想送最能让她高兴的东西……加上自从上次之后,我也有稍微和桐乃聊一些……比较不下流的动画。」

  绫濑在这一年里——诚心诚意地面对桐乃,并且试着去了解好友的兴趣。

  最讨厌说谎的她强迫自己相信谎言,就算内心一直在责备自己,也还是为了好友做出了对两人关系最有帮助的选择。我和桐乃比任何人都还要清楚这件事。

  所以——我便看着她的眼睛,直接做出这样的宣言。

  「听好了。无论是谁因为这件事而责备绫濑,我都绝对饶不了他。」

  就算那个人是你自己也一样。

  「——知道了吗?」

  「……嗯。」

  绫濑轻轻点了点头。

  「…………」

  另一方面,沙也佳则是咬着嘴唇低下头去。

  对于不知道桐乃与绫濑之间友情的沙也佳来说,可能听不懂我想传达的意念吧。

  但我还是希望喜欢绫濑的她能够了解。

  就像绫濑那个时候接受了桐乃一样。

  「其实这一次呢……也是前阵子……绫濑从那个朋友那里拿到了一份小礼物——所以才会硬着头皮走进自己不喜欢的御宅族商店里,买下那样的公仔——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想一定是这样。绫濑把那尊公仔送给了桐乃当礼物。

  我对着缓缓抬起头来的沙也佳这么说道:

  「解开你的误会了吗?」

  「…………」

  「怎么样,你憧憬的学姊很温柔吧?明明连看都不想看到御宅族商品——却还是一边烦恼一边努力理解朋友的兴趣。你所看到的就是那样的情景。这样子你还会对绫濑感到幻灭吗?」

  「这个——但是……那真的……很恶心……」

  「别担心。你的部落格也很恶心啊。」

  「什……」

  「想跟绫濑成为朋友的话,直接找她说话不就得了,但你没有这么做,只是偷偷跟在憧憬的人身边偷拍并擅自刊登到部落格上,然后还写一堆甜蜜蜜的妄想小说。这样子你还觉得自己不恶心吗?」

  应该是传说级的变态了吧。

  「你……你看过了吗!」

  「看得很仔细哩。你公开在部落格上的一百三十四篇文章我全部从头到尾都看过了。小学女生的部落格——其实还满有趣的嘛。」

  不过当时我还不知道写这些文章的人是小学生。

  沙也佳连忙起身跑到我身边来。

  「变……变态!别随便看人家的部落格好吗!」

  被变态骂变态其实还满伤人的耶。

  「呜……呜呜呜……呜啊啊啊啊啊……!」

  哭出来了。她的脸部因为过于羞耻而扭曲,眼泪也不停地落下。

  真是的——别因为公开的部落格被人看见就哭成这样好吗?

  不过……我也能够理解她的心情。

  无论是推特还是部落格——要意识到自己所写的文字正公开在全世界面前,并且被不特定的多数人阅读其实是件不容易的事。

  感觉上那就好像原本收在抽屉里的日记被拿到朋友之间传阅,搞到自己的秘密就跟写在宣传单背面没有两样。

  这也就是所谓的网路隐私问题。

  如果是相当熟悉网路的家伙也就算了,但过着一般生活的正常人,是没有办法自然学会这种保护自身隐私的技能的。就连已经是高中生的我都是这样了,要小学生在写部落格时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根本是天方夜谭。

  「……呜……呜……」

  沙也佳开始啜泣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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