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第四章

  「这……这是怎么回事……?」

  刊登在「Lovely My angel小绫濑♥粉丝部落格」上面的,是绫濑与某个男人牵着手从旅馆里走出来的照片——————————当然不可能有这种事,那其实是一张绫濑在某间店里购物的照片。

  「这不是……桐乃常去的那间御宅族商店吗?」

  就是那间在车站前面,曾经发过「星野克拉拉小姐签名明信片」的商店。由于桐乃也带我去过好几次,所以我还记得这里。

  但……但是……讨厌御宅族且有洁癖症的绫濑,竟然会到这种地方去——

  而且……拿在手上准备购买的,不就是妹系的美少女公仔吗!那个绫濑……真的买了这种东西吗?

  「嗯……」

  这么说来之前她好像问过我关于公仔的事情……如果是在平常的话,我一定会认为这绝对不可能,但只要加上「为了桐乃」这个条件之后,绫濑就有能够做出任何事情的倾向。

  ……这肯能是为了桐乃而准备购买妹系公仔时被拍下来的照片。

  我幻灭了!小绫濑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呢?

  我开始搔着自己的脸颊。

  「……看来部落格的主人真的很生气呢~」

  简直就像绫濑对桐乃的态度一样。不过……跟「Comike同人志洒满地事件」时的绫濑比起来,这已经温和多了。

  ——小绫濑,你要背叛粉丝吗?

  「果然会被这么认为吗~」

  我大概能理解部落格主人生气的原因。

  我差点都给忘了呢。和桐乃、黑猫和沙织等人混在一起之后,我自己也变成了御宅族,所以开始觉得御宅族其实也不错——但也有不少人无法接受这个族群。像是桐乃过去曾经说过的社会大众。

  「可是在社会上御宅族被大家以不好的眼光看待,我也很清楚的。你知道在日本最讨厌御宅族的族群是什么吗?」

  这就是妹妹所以不敢公开兴趣的理由。

  事隔一年之后,这种情形似乎也逐渐出现在绫濑身上了。

  确认了一下部落格的计数器后,发现每天大概有十个人左右会看这个网站。

  「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

  看见这篇文章的人当然是越少越好啰。

  更新的时间是凌晨十二点三十分。就在刚才而已。今天计数器上面显示的数字是3——也就是说包含部落格主人和我在内,总共有三个人目击到这篇文章。

  不过……这种小规模网站上的这点内容,目前看来应该不会引起什么问题才对。何况部落格主人也说要是反省的话就愿意原谅绫濑了。

  应该不会为了这一点小事——就再也不当绫濑的粉丝了吧。

  对我来说,如果这个网站停止更新的话还真是有点寂寞呢。

  「不过……」

  这篇文章——有一段非常值得注意的文字。

  其实我本来也想放上更夸张(如果说是和某个人的合照你应该就知道了吧?)的照片,

  和某个人的合照……别再做这种不谨慎的事情……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有比买妹系公仔还要不谨慎的行为啰……」

  …………像……像援助交际……之类的吗?

  不会的不会的!不可能不可能!我这个笨蛋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一般女孩都很难做出这种事情了,那个绫濑更是绝对不可能这么做。虽然我已经在「不谨慎」、「合照」、「女国中生」这几个字面上做了许多联想了,但那个有洁癖症的绫濑根本就无法和「不谨慎」这样的名词放在一起嘛。

  不过……嗯……从这个部落格主人的文章上来看,又好像真的是跟男性有关哪。

  如果是绫濑交了男朋友而又被她目击的话——那么这个Lovely My angel小绫濑的疯狂信徒确实很有可能会失控而写出这样的文章来。

  因为如果看见绫濑和人接吻的画面,我也一定会当场大声嘶吼的啊。我一定会忍不住大叫:「臭男朋友去死吧——————————————————————!」

  但还是不会写在部落格上啦。

  不过大家可以放心。因为绫濑她没有男朋友。

  因为绫濑她啊,这个月一直————————都到我家来,像个新婚妻子般殷勤地照顾我的生活起居唷?根本没有和男朋友约会的时间————

  「呜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这个大笨蛋!

  那不就是我吗!

  怎么到现在才发现呢!

  「这……这个部落格的主人……!难道是看到绫濑每天到我家来而有了奇怪的误会吗!」

  每天都固定到一个男人家里。有时候还会到超市去买料理的食材。

  在旁人眼里看起来,绫濑完全就是一个初尝恋爱滋味,每天跑来照顾男朋友的女孩子嘛。

  这个部落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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