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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究竟为什么我跟小诗之间会有小孩?
那当然不是送子鸟带来的,也不是上天所赐的孩子。
莉莉这孩子,应该……是个迷路的小孩。
我们是在三天前的放学途中遇见她的。由于无法置之不理,我跟小诗花了两个小时陪着她一起寻找父母……但很遗憾地没有找到,只好交给人民保母警察先生处理。依循着这样如同模范生的步骤进行处理后,我们认为问题已经解决,接下来优秀的警官一定会马上找到她的父母。如此盘算的我,在家里悠闲地休息到晚上八点钟,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电铃声而感到些许不安并产生戒心,从大门窥孔一看——出现在眼前的居然是白天那个迷路的小女孩!而且在她身旁还有一位怒气冲冲的女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我一打开门,就在闪耀着春季大三角的夜空下——被狠狠地训斥了一段时间。
这根本就莫名其妙。
而且,被骂的理由还是——怎么可以把『自己的孩子』当成迷路的小孩送去警局,到底有没有身为父母的自觉——之类的。由于被骂了很久,到最后我只记得外头真的很冷,以及女警姐姐很漂亮这两件事。
可是,大姐姐居然说『迷路小女孩是你的小孩』。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只好解释说我还只是个健全的高中生,怎么会有那征的小孩呢?更何况所谓的母亲也只是高中生啊啊啊——结果就被甩巴掌了。脸上还多了个如果是超M的小吾保证会喜极而泣的清楚巴掌痕——总之你听懂了吗?下次如果你再把自己的孩子当成迷路的小孩送来,我就要逮捕你喔。以某某罪名逮捕你喔!女警姐姐如此说完后就离开了。
留下来的是五岁的女童莉莉。据说这是我和小诗的孩子。
这就是事情的始末。
不知道为什么,从那一刻开始,除了我和小诗之外的所有人,都像是感染了流行感冒一般,把莉莉当成我们两个的小孩。
我没有生过小孩。
但我又不可能因为莉莉不是自己的孩子就把她抛弃,只好一边抚养她一边与这个谜团战斗。
至今已经是第三天。
我和小诗扮演着双亲,来到这间住家附近的百货公司,替莉莉挑选衣服。
「阿悠阿悠,你觉得这件怎么样?」
如果我是爸爸,眼前的小诗就是妈妈。看到她脸上的温和笑容,我像是受到甜美花蜜吸引一般地靠近过去。小诗身上穿着一件毛莺茸的白色针织毛衣,下摆长度直到大腿。虽然原本就是这样的设计,但那衣服对小诗而言还是太大件,使得她的袖子盖到只露出指尖的程度,而且领口的部分还不断滑落,她也只好不断重新拉起。
「欸!阿悠你有没有在听呀?」
「咦?你说什么?」
「讨厌,你要认真看啦。你觉得这件如何?」
小诗手里拿着一件小背心。尺寸非常小,上头还印着流行的动画角色。
不过,我还是——
「和小诗很搭喔!」
「阿悠你在说什么呀?这怎么看都是买给小莉莉的呀。」
「不用担心!小诗你这么瘦一定穿得下!」
「不可能啦!光是胸部就会卡住了吧!」
经小诗这么一说,我的目光很自然地移往她的胸部。虽然她本人说会卡住……但现实是很残忍的。
「你要面对现实啊。哪里有地方可以卡住。」
「我说,阿悠。说谎会被拔眼珠子喔!」
「应该是拔舌头吧!」
「那样的话人家就不能再和阿悠说话了呀。」
「好恐怖!你那根本就是病娇的想法!」
「好过分!阿悠你这么坏,小心因为恋童癖的罪名被拖去游街示众!」
「我不只会被当成有恋童癖,还得被拖到街上展览!?」
「我会在你的墓碑写上:『恋童癖患者长眠于此』的。」
「那应该是写名字的地方,不是用来记录性癖好的地方!」
「每隔三年我会去祭拜你一次的。」
「不要用那种像是※幕末参勤交代的间隔来扫墓!」(译注:德川幕府所订立的『参勤交代』制度,要求各诸侯每年必须亲自前来执行政务一段时间,形同人质。幕府末期吉宗将军因为考量到财政困难,将参勤交代的间隔改成三年一次。)
「既不会给你祭品,也不会替你打扫喔。」
「我说真的!你要尊敬死者!」
「对不起,我都忘了阿悠一直很想念去世的奶奶……对不起。」
「不要突然消沉下来!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吧?」
「既然如此,就表示阿悠不是恋童癖,而是有恋奶情结罗!」
「就不能直接说我很爱奶奶吗!」
四周的人纷纷看着我们。
……唔,看来因为我们太吵闹,开始受到周围的人注视了。
「爸爸、妈妈?」
莉莉的脸上依旧是天真无邪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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