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电玩咖与全灭GAME OVER 后记

  大家好,我是作者葵せきな。感谢您这次解囊买下《GAMERS电玩咖!5 电玩咖与全灭GAME OVER》。

  那么,本系列已经来到第五集,因此差不多也可以将严肃的问候词收起来了。请容我尽快进入正题。

  这次的后记,有十二页。

  ……各位有见过总是若无其事地在写篇幅超出十页的后记的作家吗?至少我没有……照镜子的时候除外。

  提到这件事,会觉得作家「葵せきな」像个老喜欢谈自己的自恋狂,实际上大概就是因为我有「大家都来听我说故事嘛~~」的一面,才会选择作家这项职业就是了。

  即使如此,出道后只要写个两三次篇幅在四五页左右的后记,正常来讲也就心满意足了。其实我在第一部系列作就已经让后记欲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应该说,能开心地畅谈自我的阶段早就完全结束了。从这层意义来说,只要留给我向各位读者及相关人士献上谢词的最低页数(大概两页左右)也就够了……

  ……后来过了几年。

  提起现在的我,即使从责任编辑收到后记篇幅超过十页的通知,也已经培养出可以说声「哦,正常运作的回合终于到啦?」就带过的观念了。

  这是怎样?

  ……哎,虽然我一如往常地在抱怨后记太长这件事,不过以这次而言,其实算是我自作自受。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正如前面所述,这次从责任编辑那里接到后记页数的通知时,我也一并收到了「要稍微调整正篇的页数吗?」的温馨提议。

  「不,最近后记的页数不够劲,这次就保持这样吧。」

  然而,我却立刻做出这样的回答……最近我稍微能体会主动要求吃滚烫关东煮的搞笑艺人是什么心境了。

  然后呢,由于状况如此,我依然只有「想写」的意愿抢先强出头,目前完全想不出题材。

  会搞成这样的原因,我也常在发牢骚时提到就是了,因为我打从骨子里就是个室内活动派,过的是只会写小说、吃饭、玩乐与睡觉的生活。

  在这当中,我唯一涉猎到能跟别人聊一聊的兴趣就是「电玩」。

  ──写到这里,或许各位读者会觉得:「那你写电玩的事情不就好了,反正这部系列正是以此为主题啊。」

  可是,这里面藏了一个巨大的陷阱。

  讲得好。这部系列,本来就是以电玩话题来贯穿正篇的作品。

  呃~~换句话说呢……

  我总不能把宝贵的「电玩写作题材」浪费在后记嘛!

  连电玩话题都从我身上拿走,这篇后记到底还剩什么啊?

  善良的责任编辑与读者会轻松笑著说:「谈一谈葵老师的日常生活就可以啦~~」可是,这些话真的能照单全收吗?我要试著认真写一行「日常生活的话题」喽?准备好了吗?

  前阵子我最爱的T恤沾到牙膏了啦~~呜呜,超受打击的。

  …………难道世上会有人想读这种调调的「日常生活」吗!这年头连偶像明星写这种不痛不痒无色无味的日常报告都不会被接受了,你们真的想听我谈吗!话说这句报告是怎样,有够恶心的!最惊人的部分在哪里呢?其实我最近根本没有让T恤沾到牙膏啦!无聊再加上虚构,真受不了,这是什么没营养的文章!别当作家了!

  唉,还请读者们万万不要小看我平时的闲聊能力究竟低落到哪种令人绝望的地步。我属于跟半生不熟的人独处时,连天气都没办法聊的那种人耶。何止如此,连对方拋来话题,我都会不小心回答:「……原来如此。」我是个会把话题发展性完全糟蹋掉的人耶!

  对这样的人说「请随意发挥」,然后就把十二页篇幅交给他写,内容还要刊在商业出版物上面让各位读,这到底是什么生意模式啊?

  ……话虽如此……每次越是像这样在后记写到对后记的牢骚,就越会碰到「那我为什么要当作家呢?」这样的疑问,可是关于这一点连我自己都不太清楚。

  说不定在读者当中,也有人在采访报导中看过宣称「写作真快乐!」的「清新版葵せきな」,可是很抱歉,那是以社会人士来说极为表象化的葵せきな所发表的意见。尽管那绝非谎话,不过坦白讲,我在那里提到的「乐」,以电玩来说就是……

  「嘻嘻……虽然完全没有需要打倒的敌人了……白白练功的作业真快乐……嘻嘻……嘻嘻嘻……啊,游戏时间破表了……」类似这样的「快乐」要素也包含了一些喔!与其说是娱乐,还比较接近于「有病」。

  顺带一提,执笔告一段落的快感,就好比洗完三温暖出来的感觉。

  从读者那里得到正面感想时的快感,大概类似玩线上游戏帮别人补血或复活时听到「谢谢!」的那种感觉。

  ……然后,迷上那些快感的结果就像这样,连不擅长写的长篇后记,扯来扯去还是能勤快赶出来的茧居作家就此诞生了。

  ……不过,虽然我不是星之守千秋,但迷上了也没办法,往后我还是希望在正篇与后记都能继续努力。

  结束。

  …………

  明明收尾的感觉不错,却还只占整体三分之一的绝望感。

  不得已,把话题重新整理一下,来谈谈作品吧(一开始就该这样)!

  第五集的副标题耸动到极点,不知道已经读完的人作何看法呢。

  基本上我都是本著让人读到最后会觉得「哦,难怪取这个副标题」的想法在设计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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