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午夜的巡逻
八点半图书馆闭馆后,圣玫瑰学院的警卫詹姆士往散步道走去。一群从宿舍溜出来的少年正躲在草丛边。他们紧张地蹲伏其中,围着灵应盘(注:一种占卜用的道具,上头刻有字母,可以向亡灵提问以获得答案。)吟唱咒语:
伊怖暝 伊斯霹斯来契 哎斯姆悌咕
然后一名戴着黑面具的少年点燃两根蜡烛插在地上。每一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接着戴着面具的少年吟唱了数遍咒语,双手轻轻放到灵感盘的符号上。那一瞬间,詹姆士察觉到蜡烛的火光。
「喂,谁在那里!你们在那里做什么!」
听到詹姆士的声音,蹲踞在树丛旁的少年吓一大跳,纷纷鸟兽散。
「等等!」詹姆士抓住其中一名少年的手,对方用力甩开又迅速跑走。看见学生跑走,詹姆士不甘地朝地面吐口水。
「……受不了,这算什么贵族学校啊,全是乳臭未干的小鬼,现在小朋友真没教养,连声招呼都不打,看到我简直像看到妖怪一样,别瞧不起人了!」
他愤慨取出杂记本和胸前口袋中的香烟。点燃香烟后,他一边抽着烟,用手电筒照亮四周。附近有篱笆和樫树,而篱笆另一头是间老旧小仓库。破旧的仓库收着废弃的破铜烂铁和特殊工具,鲜少人进出。
仓库……詹姆士很清楚发生在里面的背德之事,不禁颤抖起来,「可、可怕的烂仓库,这些都不……不关我的事……」他快步经过仓库。此时风势变强了,实在是令人不舒服的夜。
詹姆士晚上巡逻的范围是从后门的警卫室开始,接下来沿着高墙巡过半圈来到正门,并在检查完前院后,确认教会大门的窗户是否关好,接着绕过剩下的半圈来到后门、穿过回廊,依序巡视中学部的校舍、教会内部及高中部的校舍,最后再巡一圈操场。
巡逻时间是下午九点、午夜十二点及凌晨三点,一天三次。日班的警卫则是从早上七点开始。詹姆士工作结束后会在警卫室用餐,然后回家睡觉,等到晚上七点和日班的警卫换班继续上工。这是完全日夜颠倒的生活。但用稀薄的薪水还掉贷款后,他剩余的存款寥寥无几,而警卫的工作提供食宿,对他而言帮了大忙,但这份工作做起来既孤独又没乐趣。
「全是阴森森的建筑……光看就倒胃口。」詹姆士沿高墙前进,检视着修女院的外墙。手电筒流泄出来的无机质光线突然映出一张在夜色中散发黑暗光泽的恶魔脸庞。那是拥有蝙蝠耳朵的恐怖面孔。蓦地,詹姆士感到宛如身后传来冰冷脚步的毛骨悚然。他不假思索地拿着手电筒,快速用光上下照着四周。在灯光下,戴着兜帽的修道士、头戴皇冠的鼠妖一一出现,净是风格怪异的石像鬼雕像。
他不悦咋舌,举目所见净是呕心的东西,虽然到职四个月习惯了,不过每天晚上的巡逻都像在参加试胆大会,令人心惊胆跳。可恶,又不能喝酒……若喝酒就能壮胆。詹姆士在心中发着牢骚,口渴地舔下嘴唇。
「不行,一想到不能喝酒就愈想喝。」他加快脚步,烦躁地用手电筒随意照射四周,确认教堂正门和窗户是否关上,接着他制式说完一声,「正常」就转身回头,这时,映入眼帘的是悬在老迈樫树上方的殷红月亮,教会的尖塔宛如撕裂月亮一般高耸参天。
真是诡异的夜……好想喝酒,好想喝啊,十杯,不,要喝一百杯……。呓语一般的抱怨盘旋在脑中,嘈杂得像满出耳朵。詹姆士用力摇头,远远抛开借酒消愁的念头。不行,不能想着喝酒,再搞砸的话,人生就完蛋了。他极力说服自己。
「詹姆士,我们是信用至上的保全公司,不会派遣任何工作给像你这样酒精中毒末期的人。」他想起上一份工作的主管用不屑的口气告诉他这件事。当时男人气得七窍生烟,满脸怒气。不过他的前主管总爱吹嘘自己有柔道五段,体格粗壮又满脸油光,甚至对下属咄咄逼人,以此为乐,是非常差劲的男人。被这种人斥责酒精中毒,詹姆士倍感屈辱,也十分气愤。
「这次发生的事,你得负起责任。」
主管一副看好戏的态度地告诉头缠着绷带、垂头丧气的詹姆士。
事情发生的当晚,詹姆士和保全公司的同事一起在办公大楼巡逻。他那时习惯把酒倒入小瓶中随身携带,一边喝酒一边巡视楼层。加上这里很少发生强盗事件,通常只要巡视到清晨就好,很清闲,小酌一些也不会造成困扰。然而……那晚真的喝多了。
当晚正值寒冷的二月时节,他希望多喝些来暖和身子,但完全想不起来到底多喝到什么地步才失去意识,只记得自己不知不觉摔下逃生梯,头部撞到铁制扶手后昏倒过去。同事发现他时,詹姆士正在痛苦呻吟,后脑勺还流血,对方忍受酒气扶他起身,却被他胡乱挥动的手脚攻击。如今詹姆士接近头顶的后脑勺部位残留着伤痕,头发也变得稀疏,每次一想到因此遭到解雇,伤口还会隐隐作痛。
老实说,他以前也因酗酒丢掉工作。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当时,他从美国犹他州的高中毕业到纽约就职,担任一般公司的员工超过十年。那是一家约三十名员工、贩售进口餐具的小型企业。詹姆士的工作是将到货的餐具送至仓库,以及将仓库的餐具拿出来陈列在店中。工作内容十分单调。
锵锵、锵锵……磁器磨擦碰撞的声响,从仓库到店面,再从店面到仓库,周而复始相同的工作。锵锵、锵锵……锵锵、锵锵……
「别弄破了!笨手笨脚的家伙!」
锵锵、锵锵……锵锵、锵锵……
「喂!搬运时要更小心!」平板的声音紧紧依附在耳中。
日复一日过着被骂和搬货的日子,詹姆士益发焦躁,因为和他同期进到公司的人受到社长爱戴,已经成为分店经理。
这间公司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只要受到社长一家人喜爱,飞黄腾达也不是梦想;然
而笨手笨脚又不懂得讨上司欢心的詹姆士风评很差,工作超过十年还是职员。因为长相阴沉,他也没机会和负责接待客人的女同事熟稔起来。
我真的很倒霉——詹姆士从那时起就常将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