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21-30

  21

  我的脑袋中有某条线断掉,是发生在隔年的十月底左右。

  高中毕业后,我在大学附近的公寓独自生活,当时几乎跟所谓的「茧居族」没有两样。我根本不太去学校,也没有打工,不和人碰面,也没有好好地进食,一整天就关在房间里喝着便宜的酒,然后就是一直睡觉。

  我不会去开电视或广播,也不会阅读报纸。总而言之,就是把自己和外界隔离开来。除了去便利商店买酒、烟和垃圾食物之外,几乎足不出户。就算查看手机信箱,也全都是一年级时为了分散注意力而做的短期打工仲介,以及电子邮件系统的信件,根本没有一个人名。

  在知道「分身」的存在之后,我不管做什么都会忍不住拿自己和他比较。每一次,都让我感受到,和他相比自己有多么差劲。

  如此一来,就连一直理所当然的事情也会突然变得无法忍受。例如,高中时我对一个人上下学这件事从来都没有任何疑问,但上了大学之后,只要看到几乎每天一起上学的亚弥和分身——据说是叫常叶吧——我就会无法自拔地感到自己是个多么孤独的人。之后,当我一个人往来于学校和家里时,就会意识到自己身边没有亚弥的陪伴,因而感到无尽的空虚。

  这种状况,渐渐演变成随时随地都会发生。一个人吃饭的时候、一个人看电视的时候、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一个人买东西的时候。总之,不论何时,我都深深感受到亚弥不在身边,而笼罩在失落感之中。

  走在街上看到高中生情侣的时候,心情就会变得难以言喻。一想到亚弥和常叶从前可能也经常像那样穿着制服约会,就难过得受不了。在社团活动比较晚结束的日子,一起骑脚踏车回家;下雨的日子,共撑一把伞;降雪的日子,在口袋里牵着手漫步。一切都非常容易想像。

  搞不好,我在公车站看到亚弥的那天,她就是在等常叶。

  我知道亚弥可以让我有多幸福,也知道我可以让亚弥有多幸福。正因为如此,我才感到空虚。

  所以,我的伤口始终没有痊愈。伤脑筋的是,就算我想要自己疗伤,看看美丽的景色、品尝美味的食物、看一场感人的电影,也都只有反效果。那些总会让我想到「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跟我分享这些美好的事物」。

  这下还真是糟糕。这么一来,不就真的什么事都办不到了吗?

  唉,当时的我每天处在和发狂只有一线之隔的状态。因此,我把自己和外界隔离开来,只能借由Cigarettes & Alcohol(注:烟与酒,亦为绿洲合唱团1994年发行的歌曲。)来麻痹脑袋。人类伟大的发明之一。

  22

  那一天是大学校庆,但我完全没有想从家里出门。我没有参加社团,所以这天没有要做的事,也没有人可以一起逛会场。我自己最了解,去了学校也只会难过。

  不过,严格说起来,不管我去不去参加校庆,这一天都会难过。

  会这样说呢,是因为我想起了那件事。我想起了在第一人生里,今天是怎样的日子。混帐!我几乎是以完美的型态带回了这段记忆。毕竟那是非常重要的记忆,会记得这么清楚也是无可厚非。

  在第一人生里,我和亚弥自从十五岁之后就没有一刻分开,私底下虽然总是会拥抱、亲吻彼此,但神奇的是始终都没有越过那条界线。要说为什么嘛,那是因为我们都很放心的缘故。因为深信彼此的心意都不会改变,所以觉得不用急也没关系。

  所以我们彼此都在最后的防线前努力忍耐。乐趣就在于到达忍耐极限时收手。

  越过那最后一道防线的日子,就是今天,大学校庆的夜晚。

  也就是说,亚弥和常叶今晚会越过彼此的那道防线。

  我以为我会很生气,以为我会前所未有地失去所有理智,破坏身边的物品,甚至气冲冲地前往亚弥的住处。

  然而,我实际上采取的举动可以说和上述完全相反。

  虽然我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但我躲到了桌子底下,就像防灾演习一样。

  然后我开始啜泣,像个孩子一样哭了好几个小时。

  要是生气还算好,因为那样还等于把对方当作敌人看待。但是难过的话,一切就结束了,因为那等于半接受了一切都是「无可奈何」。

  23

  等我回过神,屋子里已经暗了下来,窗外传来了蟋蟀的声响。

  我的心情已经稍微平复,也注意到自己内心深处点燃了一团小小的火花。

  奇怪的是,我很冷静。不论我如何动之以情,再怎么拼命,我都深深了解到,现在的我不适合亚弥,也赢不了常叶。

  那该怎么做呢?我问自己。

  很简单啊。我给自己回答。

  「只要让分身退场就好了。」

  我很干脆地接受了自己导出来的这个答案。

  这个判断很不正常吧?

  因为,简单来说,就是我打算杀了代替我角色的常叶。

  我认为这么一来,亚弥就会再次感到寂寞,而靠近和常叶最为接近的我喔。

  这怎么想都称不上是合理的方法,就算真的成功杀害了常叶,也很难说是根本的解决方法。不如说,如果常叶在这个时间点死去的话,他在亚弥的心中就会变成像神一般的存在,亚弥可能再也不会去看其他男人一眼了。

  不过,总之我当时是认真的,还擅自认为「这样也是为亚弥好」。明明不管怎么看,维持现状对亚弥而言才是幸福。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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