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1-20



  没错,国中三年级的春天拒绝我的那个女生——亚弥,就站在对面。

  我最先想到的是:「为什么她会在这里?」亚弥念的高中和我的高中应该距离好几十公里才对。

  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才偶然来到这附近呢?虽然只要向她本人询问就可以得到答案,但我就是没办法开口向她搭话。

  话虽如此,当时的我对亚弥还抱着一些不甘心的怨恨情绪,觉得都是因为她没有接受我的感情,我才会变成这副德行。虽然这样说很自私,但那时如果不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我就没办法保持正常的自我了。

  但是,一旦亚弥出现在我面前,内心的某处的确产生一股喜悦的心情,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虽然我毫不掩饰地将视线投向亚弥,但她似乎没有注意到我。或许对她而言,我是不值一提的人,早在很久以前就忘了我的长相也说不定。

  因寒冷颤抖的亚弥,看起来有种寂寥的感觉。

  看起来她身边必须要有某个温暖的人。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的误会,是配合我自己个人的想像。需要温暖的人,当然是我自己,但我决定要当作是亚弥这么想的。

  那是一个幸福的误会,感觉自己被需要的错觉,实在很不错。我成功地让自己深信「这个女生果然还是需要我的」喔。而人类就是可以倚靠误会活下去的生物,宗教就是很好的例子——虽然我这么说应该会挨骂就是了。

  16

  完全丧失生存力量的我,因为这个值得庆幸的误会,而下定决心要取回过往曾有的幸福日子。

  我首先致力的,就是为了和亚弥上同一所大学而发愤用功。

  我不是拼老命地念书。要说的话,比起专注念书,不如说我停止注意其他事还比较贴切,大概可以说是删去法式的专注吧。我将念书以外的选项,全部从脑海中排除。

  这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只要稍有偏差,可能就会变成除了念书没有任何能力、兴趣,也没有生存意义的人。不过,念书时一直听的音乐,千钧一发地拉住了我。

  我本来是个对音乐没什么兴趣的人,只喜欢约翰蓝侬而已。为什么会喜欢约翰蓝侬呢?因为第一人生的女朋友只要有空就会放他的歌。神奇的是,我脑海中关于约翰蓝侬的记忆比其他记忆都清晰。嗯,我想是因为蓝侬的歌超越了时空,持续被传唱的关系,所以我会这样也不稀奇。

  我曾在某本杂志上看过,好的音乐就算一开始完全不符自己的喜好,但似乎在听了几百次的期间,绝对会越听越习惯。说到音乐,我是那种典型只听流行乐的人,但在第二人生的高中时代,有天突然听到广播里传来的〈Yer Blues〉时,我发现自己完全听惯了约翰蓝侬的音乐。从此,我念书的时候一定会听蓝侬的曲子。

  拜有明确目标之赐,我的高中生活稍征变得像样了些。在那之前,我每堂课大约会看时钟五十次,祈祷时间能早一秒度过,但在上课开始对自己有意义之后,时间变得转瞬即逝。就算在公车或电车上,我也一个劲地背书,养成在每天晚上固定时间念书的习惯后,也不会再因为烦恼无聊琐碎的事而失眠了。

  在这之前,我一定是花太多时间思考多余的事情吧。由于短时间内脑袋塞了过于大量的知识,古老的记忆全被赶到角落里,重要性也相对降低了。

  我就这样安稳地度过了高中生活的最后一年。我最常想起的,是在初冬即将迈入大考最后的准备阶段,那是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念书时的记忆。

  房间里飘着咖啡香,书桌左边深处的音响轻轻传来〈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右前方则有盏桌灯,是房里唯一的光源。椅子的右后方摆着电暖器,调整过的角度让热风不会直接吹在我身上。

  每隔两、三个小时,我会穿上大衣出门,吸进满满的冬日空气。天气好的话,还可以看到星星。就这样大约十分钟后,回到房里,用电暖器烤烤冰冷的双手后,再次投入只有参考书和自己的世界中。

  这样子的生活,意外地感觉不错,可能其中有些自我修复的疗愈效果吧。

  稍微开始提升的成绩,一直持续延伸到了最后,我奇迹似地考上了第一人生中念的大学,心情真的非常愉快。逐渐消失的自尊心那一类的东西,又再度回到我身边,当时觉得自己什么都办得到。

  这样就好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就好了。

  大学开学典礼结束后,我四处寻找过去的女友——亚弥的身影,虽然马上就看见她,不过接下来才是问题所在。

  三年的时间,对要改变什么而言,可说是绰绰有余。

  原本对于这点觉悟,我早有心理准备,但是……

  17

  开学典礼一结束,我便快步移向讲堂的入口,等待亚弥经过。

  话虽如此,但她是不是和第一人生中的她念同一所大学,我也没有什么足够的把握。从亚弥没有和我在一起,还有我跟第一人生念不同的高中这两点来看,就明白显示出,第二人生并非都会与第一人生相同。说不定因为某些差错,亚弥很有可能早就出社会工作了。

  还好讲堂的出入口只有一个,如果亚弥有来学校的话,我就不太可能错过她。而且不管怎么说,我身上可是内建了分辨出亚弥与其他人的感应器。我可不是在乱说,年轻时有过特别喜欢某人经验的人,一定可以懂我在说什么。

  和我同样是新生的同学们,全都各自在找认识的人,然后夸张地朝彼此开心大叫。旁人看来虽然像笨蛋,但身在其中的本人应该真的非常开心吧。还真令人羡慕呢!

  不巧的是,我没有认识的人考上这所学校,就算有,我也确定那不会是我想开口攀谈的对象,所以无法像其他人一样对相认这件事乐在其中。不过,如果我找到亚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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