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就行了吗?
「你想说服鼎的母亲吗?」
「能说服我早就做了,因为那个人是有自己一套信念的教育妈妈。嗯……哎,就这层意义来讲,她也不是坏人啦!虽然,我怎么样也无法喜欢她,却也不会因此而讨厌她。」
学姊讲完后,有如确认似地继续说道:
「嗯,我并不讨厌。她身上有很多我看不顺眼的地方,而且对任何的小事都很啰嗦,又很明显瞧不起我的学历。哎,该怎么说呢,大概就是这样吧,一定没错。」
到底是哪一边啊?
意思是说,她们不合到这种程度吗?
「总之,因为如此,如果要做的话,只能从鼎身上下手才行。」
「你果然有一些想法吧?差不多该告诉我了啦!而且,你似乎也在准备一些事情,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一定会帮忙的。」
「那真是太好了——虽然,我想这样讲,但很遗憾这一次没有你出场的机会。因为,要上场的人是小乃乃。」
「是志乃……?」
为什么她要在这种时刻登场?难道学姊打算让志乃去说服小鼎吗?该怎么讲呢,就种种层面来说,我认为这是一件绝无希望的事。虽然,某些时候讲话头头是道的志乃,会让人对她能顺利完成任务这件事有所期待,但对于不以任何人都能轻松理解的方式,来说出想说的话的她而言,担任说服者大概是我所能想到最差劲的角色分配。
「哎,先把这件事搁置一旁!」学姊边说边做出将某种隐形物体移至一旁的动作,仿佛真的有东西存在似的。她的演技还真细致呢!「其实,我已经知道『惨杀爱丽丝』的真面目。」
「……啥?」
意想不到的话语让我哑然失声。知道真面目了?什么跟什么啊?是所谓的疑心生暗鬼吗?
「是相似的东西,但不是暗鬼就是了。」
「意思是说?」
「在怪谈中登场的『惨杀爱丽丝』——也就是爱丽丝娃娃,是当时学生的所有物。而主人的名字叫宫前加奈,是念六年级的女学生。」
「它是学生的所有物吗?」
「没错。哎呀,调查这件事可辛苦的咧!当时的警察完全不知道有『惨杀爱丽丝』这种事,所以完全没有调查掉落在外面的红鞋。所以我才拜托高屋敷大姊,从她那边借来一堆可以成为当时资料的东西。然后,在那些资料中,有那间学校的介绍手册。里面关于文化学习方面也投注了不少心力呢!上头刊载了各种照片,有电影监赏、绘画展与参观某处历史文物馆等照片。里头有一张照片,是在校内举办人偶展示会时拍的。从西洋人偶到日本的市松人形,展出了各式各样的人偶。在里面,有一尊被拍到的人偶——」
「就是爱丽丝娃娃吧!」
「对。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那是从学生家里拿来的东西,也知道了谁是它的主人。」
此时,学姊拿出一张纸片放在桌上。将它摊开后,出现的是三名少女的身影。与被害者木下浩二的相片一样,是用照片去影印出来的图片。
三名少女以某座山与木造小屋为背景,靠在一起开心的比着胜利手势。
「这是事件发生约一年前,在补习班举办强化合宿——当然是念书吧?——的时候,与两名朋友合照的照片。左侧的女生就是宫前加奈。」
「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弄来的?」
「咦?啊……嗯,没什么,该怎么讲呢,稍微用了一点关系啦!」
学姊发出装傻的笑声,然而我并没有漏看她额头上冒出的细微汗珠。与其这样讲,不如说就算漏看也绝对会有所察觉。因为她的笑声干哑,实在是太可疑了。
「总而言之!你有什么想法?」
「如果你不想说,我不问就是了,反正我也不是很想问。」
「真是的——不要再提了。」
「是是是。呃——嗯,老实说……她长得还满可爱的。」
照片中露出微笑,名叫宫前加奈的少女以世俗眼光来判断,可以说是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活泼俏丽的短发与灵活的大眼睛令人印象深刻。
她给人一种小大人的印象。到了这个年纪,女生在精神与肉体上往往都比男生要来得成熟,虽然不能拿我当标准就是了。那么说到要以谁为标准,因为我身边的小学生只有志乃一人,如果跟她比较,不管是谁看起来都会是一副成熟——这里指的仅仅是外貌——的样子。
可是,她的身材却是非常娇小。如果跟站在一起合照的少女们相比,更可以明显的看出差距。这十年来,小学生的平均身高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动,即使以这个角度来判断,现在的她,身材也许跟志乃相同。另外,以这个层面而言,她给人一种肉体的成熟还在遥远未来的印象。
「可是,这孩子……其实在事件发生后,就立刻转学了。」
「转校?事件发生后?」
「是的……而且,还不只这样——」
***
「那就好好用功吧!」
虽然对方这样说,其实支仓志乃早就从学校早退了。以身体不适为理由——不知道这到底能不能当成理由——追在鼎身后,前往保健室的志乃,就这样放弃了下午的课程。她并不打算上课,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志乃就这样在原本不应该的时间带跑出校园,但她并没有回家,而是在学校周围徘徊。她像是在散步似的,缓缓地在学校附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