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O 2 爱丽丝的摇篮曲 断罪-Bad days,Good bye! Ⅱ

么、为什么、为什么……

  嗯,实在搞不懂。

  果然还是不行。我不擅长做这种事。说起来,我压根儿就没兴趣解决十年前的悬案。我无法对杀人犯至今仍逍遥法外一事置之不理,更不用提志乃还在那间学校上课。老实说,我觉得感觉很差。如果可能的话,我真希望事情现在就能立刻解决。

  可是这些不是我的工作,也不是鸿池学姊的工作,更加不是志乃的工作。这是警察的工作,不是我们应该插手的事。

  只不过,有这种想法的人似乎只有我一个,学姊与志乃都不这么想。

  说不定,我正一点一滴地被她们影响?

  抱着这种不着边际的恐惧感,我重新下定要适时阻止她们的决心,同时也有这种事是不可能办到的微妙豁达想法。一边看着时钟,时间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

  「啊……糟了。已经这么晚了!」

  我慌张的套上从衣柜取出的西装。

  高中毕业后就不用穿制服,所以双亲就送了这套西装给我,并表示从今以后,西装就是正式服装要我好好珍惜。虽说是礼物,也不过就是一般大众的商品罢了。那件西装是某间有名的量贩店,一套只要一万圆出头的便宜货。

  以这种理由得到西装虽然不错,但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几乎都没有派上用场。不管怎么讲,还不是四年级生的我,穿西装的机会有限。不巧,这几个月我没有出席丧礼或是结婚典礼,只有在大学的入学典礼上穿过一次——再来,就是像现在这种场合吧!

  「穿好啰!」

  以笨拙的动作好不容易将领带打好后,再将领口整理好。这副打扮比平常的便服还要拘谨,活动起来也很不方便。但是一定要忍耐,因为总有一天要天天穿着它。趁现在,先习惯穿西装也不是一件坏事吧!

  那么,为何我要换上这种穿不惯的衣服呢?如果要解释这件事,就得先说明志乃的现况。

  志乃的双亲几乎都不在家里,从以前就是这样。他们是那种唯有不断工作,才会觉得生命有意义的人种,不分周末假日,即使天地发生异变——事实上,发生那场大地震时也是这样——仍日复一日从早工作到晚。他们常睡在公司或出差,因此年纪尚幼的她就被寄放在我家。当时的她待在我家的时间,比待在自己家里的时间还要多,我们几乎就像是兄妹似的被养大。

  之后,我搬了家,再次搬回来时已经过了四年。在这段期间内,他们家失去可以放心将志乃寄放的场所,也因此发生了许多事。但志乃也已经成长到某种程度,而且她本来就十分乖巧、不会要任性,以极正面的讲法来形容,可说是一个很成熟的孩子。因此,将她寄放在小学、补习班中,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大问题。就算独自过夜,她也不会有任何抗拒感。就这层意义来说,她是一个很棒的小孩。

  关于现况——根本用不着再次说明。

  可是,如果把话说到这里就停止,听起来似乎让人觉得伯父他们并不重视志乃的存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不,虽然我认为确实有这一面存在,也觉得正因为是志乃,才能维持这种如同走钢索般的家庭关系,但伯父他们也不是全然没考虑过她的事。

  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认真思考着志乃的事情。他们非常爱志乃,也很重视她的存在。他们充分的传达出这种情感,我想志乃自己大概也能感受到吧!虽然过着几乎碰不到面的生活,但她们仍然可以成为一个家族。

  因为上述所言,所以有时候——极少、极少、极少的时候,他们家会在双亲都能一起早归的日子里,照例边吃着晚餐边联系家人的感情。而这个外人无法介入的日子,就是今天。

  那么话又说回来,为什么我要穿着正式服装呢?因为某种不知名因素,我也受到邀请了。

  这似乎是我平常照顾志乃的谢礼。

  明明用不着这么见外的,虽然我拒绝过无数次,但伯父他们却不肯接受,甚至还说出「没理由不邀请家人一起用餐」的话。

  老实说,他们的热情让我很高兴。

  把我当作自家人的事实,真的让我十分感激。

  但是——

  问题就出在,用餐场所。

  虽然不会老是去同一个地方吃饭,但去的每一处店家都是有义务——或是礼貌上——要穿着西装这种正式服装的高级餐厅。「难得来外面吃饭,不稍微奢侈一下是不行的。」伯父总是这样讲,但我完全不认为那种排场只是「稍微」的程度,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吧!

  即使到了餐厅里,也看不到菜单——伯父他们会点好所有的菜。再说,就算看了菜单,上面写的反正也是我看不懂的外文——付帐时,当然是用信用卡,收银台也不会显示餐点的总额,因此我压根儿就不晓得花了多少钱。这大概是他们两人不想让我介意的体贴吧!不过我还是想要说,我已经成长到能猜出大概价位的程度了啦!

  端出来的各式料理当然非常美味,然而却有一种无法单纯享受的压迫感。餐桌礼仪这种看不见的压力,至今仍让我的胃部感到刺痛。对平民派大学生而言,还不如去价位梢高的吃到饱烤肉店还比较好呢!

  想到之后的数小时要绷紧神经,我就忍不住叹气。此时,叭叭叭的喇叭声传进耳中。

  与往常相同的信号。

  走出房间后,可以看见在下面的狭窄马路上,停了一辆有如昨天才刚出厂的闪亮亮纯白色的皇冠轿车(注:丰田TOYOTA于一九五五年推出的气派型(Crown轿车。)它跟这栋破烂公寓实在是太不相称了。如果它是黑色的话,说不定我还会以为是某处的讨债公司前来要钱了呢!

  最后确认有没有穿皮鞋——有一次,事后才发现忘了穿——后,上好了锁,然后跑下楼。

  我就这样慌张的打开后座车门,坐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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