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的状况。被害者居然——是在被吊起来的状态下,被发现的。」
「……这是什么意思?」
被吊起来的状态?
不了解话中之意的我反问回去。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他被缠在同一间体育仓库里的排球网上面,悬吊在半空中。我看过照片,还满惊人的呢!像这样——双手朝两旁张开,就像被黏在蜘蛛网上的蝴蝶一样。或是说,像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怎么会……」
光是靠着学姊模拟被害者的姿势,想像现场的光景,就让我感到心情阴郁。原来如此,这件猎奇杀人事件,果然不辱其名。
在杀害人的时间点上,就已经够猎奇了。
然而,犯人光是这样还不满足,居然将被害者依自己的想法给吊了起来。
这明显是对死者的冒渎。
遗体在法律上只是物品,而且我也不相信灵魂这种东西。即使如此,这仍然是绝对不能被允许的行为。糟蹋肉体的行为与糟蹋生命的行为十分类似,会引起人们的不悦感。
「而且啊……事情还不止如此呢!其实这个事件——是密室杀人哦!」
「呜哇……」
我不禁发出哀鸣。学姊虽然以「发出那种声音,是怎样啊!」的眼神看着这边,但因为是我自己擅自叫了出来,因此受到白眼也是莫可奈何的事。「密室杀人」这个词汇,可无法让我产生半点美好回忆,在这种情况下,还会有美好回忆的人才奇怪吧!话虽如此,我仍然希望学姊能稍微体谅我之所以会发出惨叫的心情。
「哎,算了。总之,第二体育仓库在发现尸体时是有上锁的状态。那个锁只是毫不稀奇的普通门锁,从外侧可以用钥匙上锁,从内侧则能用把手打开锁。这是为了避免有人被锁在仓库里的措施……」
「钥匙在哪里?」
「钥匙有两把。一把是放在职员室的备用钥匙,而另一把——则被发现放在被害者自己的口袋里。」
「…………」
我不禁感到呼吸困难。
虽然从里面要上锁开锁都很方便,但从外侧无论如何都必须使用钥匙才行。既然如此,假设犯人离开了室内,就表示他曾经使用过两把钥匙中的其中一把。不过,有一把钥匙在仓库里面,而没有被带出去。
「另一把钥匙……放在职员室的那一把有没有可能被使用过?」
「绝对没有。」
学姊立刻回答道:
「放在职员室的备用钥匙,必须经过教师的许可才能使用。因为,收纳那把备用钥匙的箱子,本身也上了其他的锁。职员室就算是上课时间也不曾空着过,而且也没有任何证词表示有人拿过仓库的钥匙。犯人偷偷潜入也是不可能的事。不管怎么说如果没有那把钥匙,根本就无法打开仓库的门。」
原来如此,这就是——密室杀人,就算要这样说也可以吧!
「这事件的……犯人呢?」
「不,还没有抓到。虽然有好几个嫌疑犯,但里面没有人是犯人。」
「怎么会这样,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耶!放任那种头脑坏掉的犯人在外头四处游走,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唉!」
「这种事我当然明白,但不知道犯人是谁也无可奈何吧!」
「呃,可是……居然不把这种事件公开……」
「我倒觉得这个作法没有错哦!如果确定谁是犯人也就算了,在完全不晓得犯人真实身份的状况下,将这件事公诸于世只会引来骚动吧!考虑到案发现场是小学,还是保持缄默方为上策。也就是说,不知道就不会害怕啰!」
这……确实是这样没错。这世上有许多不知道比较好的事情。譬如,最贴近身边的例子就是蟑螂,一旦发现那个黑色生命体的存在,就没办法将它置之不理。与这个例子相同,如果知道自己就读的学校发生了猎奇杀人事件,就没办法像以前那样自然的待在校园里了吧!更何况,如果这件事已经获得解决倒也还好,在尚未破案的情形下,势必会引起更大的骚动。不光是小学生,无论是谁听到这种事都不会感到愉快。
「哎,话虽如此,但愈想隐瞒事情就愈会泄露出去呢!在流传出去的片断情报转化成谣言不停散布的过程中,就产生了『惨杀爱丽丝』这种诡异的鬼故事。事情就是这么一回事。」
「所以,这就是所谓的根源啰!」
在大学咖啡厅里听到那段话时,虽然对「惨杀」这个词汇留下深刻的印象,但这个名称——称号并非只是用来装饰用的字眼,而是发生过的事实所残留下来的产物。
这个时候,我察觉了某件事:
「咦?可是,这个事件跟小鼎所说的『惨杀爱丽丝』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关联嘛?就连杀害的方式也完全不同。」
那事件中的被害者是头部受伤,但爱丽丝手中拿的可是菜刀。如果说是根源的话,两者间应该存有共通点才对,但根据学姊刚才所言,完全看不出跟小鼎所说的怪谈之间有任何关系。
面对产生如此疑惑的我,学姊嘴边划出一道狡猾弧线。
我不由得感到毛骨悚然。当她露出这种笑容之时,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应该这样讲吗……这简直就像是地震与鲶鱼,或是毒瓦斯跟金丝雀之间切也切不断的关系一样。不管那是什么,总之有某件极为麻烦的事正朝我不停地逼进。
而想当然尔,如果学姊会放过因害怕那种危机感而企图逃跑的我,就不叫鸿池绮罗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