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我怎么可能会忘啊。」
『那就好。』
她在电话另一端笑了笑。
「喂,你现在在哪──」
我问到一半,想起她第一句话。她怎么听得见我的来电铃声?
于是我站了起来,将窗户与窗帘一并拉开,探出身四处查看。草味弥漫的热风扑鼻而来,中午的大太阳刺得我两眼发疼。
最后,我在公寓后方那片满是沙砾和枯草的空地,发现身穿白色洋装的她站在那里。她放下耳边的电话,在草帽的小小遮荫底下对我微笑。
「好久不见。」
「爱丽丝……」
我只能叫出她的名字。
心脏彷佛直到前一刻才想起该泵出新血,注入全身各处的活力使指尖阵阵发麻。说不出一句话的我急得缩回窗里,跑到玄关穿上拖鞋冲出走廊,踉跄奔下锈斑斑的楼梯,钻过小巷绕进公寓后头。爱丽丝还在那里等我。我再加把劲赶到她面前,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近距离仔细看过她的脸后,我才终于放心。因为她害羞地噘著唇别开眼睛,真的是本人。
「是……是怎样,干嘛只是盯著我看啊?说句话来听听嘛。」
她没变,真的什么也没变。从那天后──过了几年啦?她不管怎么看,都看不出哪里不一样,细数过了多少天简直是浪费时间。
「……你怎么都没变?」
不小心就老实说出来了。爱丽丝突然脸红脖子粗地大骂:
「怎么一开口就说这种话啊!」
她摘下草帽凑了过来,近得鼻尖几乎相触:
「给我看清楚,快看!我长高六公分了耶!」
「啊……啊啊,嗯。」
这么说来,当年的她好像只到我的胸前。
「我也是会天天进化,没有当年那么弱不禁风了。我现在能拿著十七吋的笔电到处跑了喔!」
这有什么好骄傲?笔电本来就是设计给人拿著到处跑的啊。
「我也会骑脚踏车了。」
「是喔……这个就……嗯,这个就真的很厉害。」
爱丽丝怀疑地前倾上身,从下方窥视我的脸说:
「你是怎样,从刚才就怪怪的,该不会是一个人关在房里写稿的生活过了太久,忘记怎么说话吧?」
「呃,哪有那么夸张啊。」
她知道我成为小说家啦,真令人高兴。
「……我只是……有太多话想对你说……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而已。」
直白地说出心声后,爱丽丝瞪大了眼,然后害羞地撇开视线:
「这样啊……哼,可以体谅。」
接著小声补充:
「因为我也是这样。」
我眯起眼,重新从头到脚地打量爱丽丝。好担心只要稍一眨眼,她就会跟著热气消失无踪,但她人哪里也没去。
「我有好多事想问你,也有好多话想告诉你,说不定一千零一夜都说不完喔。」
「嗯,我也是。不过总而言之──」
我忍著高涨的感情,吐口气宣泄情绪。现在不是哭的时候。
「我好高兴,你终于回来了。」
爱丽丝转向一边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朵去,并以几乎听不见的细小声音回了点话。没关系,我懂,我也有一样的心情。
「不管啦,现在我有件十万火急的事要先处理!」
突然大吼的爱丽丝吓得我连忙后退。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了。先不管其他细枝末节,你对我和布偶的描述也太草率了吧!」
你看过啦?谢谢你赏脸啊。不对不对,先不谈爱丽丝的部分,布偶才是细枝末节吧?
「你不是刚写完最后一集吗?寄给出版社之前,先把我挑出来的部分改好!」
「……咦?你怎么知道──啊,你骇进我的电脑?」
「那是我应得的权利啊。我可是侦探耶,只靠你一个人的脑袋,怎么可能想得起那种案子的每个细节啊!快带我去你房间!」
爱丽丝说完就抓起我的手,半拖半拉地走向公寓楼梯口。甘甜与苦涩混成一团,填满我心中每个角落。
她还是侦探。
什么也没变,她回来了。
「对了,你房间应该有准备好冷到会头痛的冷气,和冰箱里上打的Dr. Pepper来等我吧!」
我笑著加快脚步与她并行,握起她的手。
我们就这么肩并著肩,踏出第一段路。
在前方等著的,是不曾印下任何足迹的未知沙漠。纵然是能够搜寻全世界的侦探,也无法检视未来,只能靠自己的手脚和血汗将它写下去。那是一条不会通往远方,随热气浮荡的地平线的路。一片没有任何航道,净是一片湛蓝的无垠汪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