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街灯 城市之光 City Lights

emsp; 马克•吐温(Mark Twain)所写的小说中,也有王子换穿上流浪少年脏污衣裳的情节(注12)。桐原侯爵家的千金套上贫穷少年的深蓝色和服,又穿上农家裤裙,然后蹲在地板上。听见这些话,眞有种奇妙的诡谲感。

  「——然后就在妳姑丈的面前,瓜生先生朝我走来。他将手放在坐在椅上的井关小姐肩上,与她说话。一旁的我再配合他,继续做我的事同时回应他。」

  与其说是八人艺,更象是由两人所表演的腹语术。

  如果是卖香菇的少年,应该会用低沉的嗓音说乡下方言才对。现场没有其他女性。在这种情况下,姑丈当然会以为道子小姐的声音就是由井关小姐所发出。

  漂浮至半空中,失去了主人的话语,果然相当骇人。

  「——待妳的姑丈离开之后,我又迅速换装,前往大门口。」

  至于少年的衣服,只要火速脱下揉成一团就好了吧。比起与死者互换身分,这个方法花费的时间,根本短得无法比拟。

  21

  天与地之间,彷彿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天空蔚蓝,四周静得叫人心慌。

  「也许您不方便说出来,但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询问后,道子小姐出乎意料地全盘托出。

  「——那天我驾着艾克路易,经过瓜生家的别墅前方,恰巧听见了女人的尖叫声。我心想发生什么事了吗?凑近一看,只见庭院前那位家庭教师正与瓜生先生推挤成一团。我本想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就此离开,但那名女子却倒在地上。我不由得下马走近,发现瓜生先生完全慌了手脚。四周—该怎么说才好呢,总之就是散落着美女的艺术写眞。瓜生先生等到大家都去登山之际,让那位女子看了那些照片,然后,似乎是开口请求对方让自己拍摄艺术电影。」

  这样的结果我曾隐隐约约思考过。但是眞正听见后,更让我有种难以言喻的厌恶之感。我绝不是在怀疑他拍摄所谓艺术电影的意图。瓜生先生是位热爱摄影的人。但是强迫一名心有不愿又柔弱的对象,实在不可饶恕。

  注12:指《乞丐王子》。

  亲眼见到未婚夫这一面的道子小姐,肯定是更加嫌恶吧。

  「——结果,那名女子再也没有站起来过了。探向她的鼻息,也已经没了呼吸。瓜生先生则是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

  「如果是我,——定会直接掉头就走,再也不跟他见面。」

  「倘若是其他人,我也许会采取其他的行动吧。」

  但如今两个家族之间已论及婚嫁,她很难这么做吧。

  「可是,道子小姐没有那么做,还打算袒护瓜生先生……」道子小姐摇了摇头。

  「绝非如此唷。」

  「咦?」

  「说明白一点,我觉得这个男人果然也是头劣马。而发生的这件事,就象是我捉住了劣马的尾巴。」

  「所以,我才在想,要捉着他的尾巴,将这头劣马耍得团团转。」

  「而且,我也希望那名女子的家属问及原因时,能够给他们一个更加恰当,也更能够信服的理由。即便是『不注意时就在房里晕倒了』这样的理由也无妨。如果那是眞的的话——可是,瓜生先生的内心感到歉疚。最重要的,是被我看见了眞相。所以我就跟他说,刚好在两人独处的时候,女人没了呼吸,那么无论怎么辩解,家人都会觉得古怪吧。纵然表面上接受了,但如同浓雾般的疑虑,还是会盘旋在家人及下人的心里。而且有人忽然猝死,也必须报警才行。届时瓜生先生就得待在警署里接受调査。被迫坐在硬梆梆的椅子上,被人怒吼,被人审问。」

  「听见您这番话,头脑混乱的瓜生先生也只能一口答应——之后便老老实实地遵照道子小姐的计划行动吧。」

  「没错。」

  我吁了口气。

  「的确,在看电影的途中,而且又是在检察官面前晕厥过去,任谁听了,都只会觉得是起普通的意外事故呢。」

  道子小姐不疾不徐说道:

  「——逝去的人,已经无法再复活。我要他答应我,至少对她的亲属,致上十二万分的歉意。就说都怪他给井关小姐看了蛇的电影。反正不论拿出多少钱,对瓜生家而言,都是不痛不痒吧。」

  道子小姐仰头看向白云。

  「妳还有事情想问我吗?」

  「只有一件事……」

  「什么事?」

  「即便如此,您还是打算与瓜生先生结婚吗?」

  道子小姐的语调依旧不变。

  「……这回的事,只是寻常的意外唷。没有任何可以拒绝的理由吧。」

  「只要向父亲哭嚷着说不要,那样不就成了吗?」

  间隔了一段时间后,道子小姐开口:

  「……我呀,觉得自己也是匹劣马唷。所以根本不打算等到千里马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反而觉得,已经捉住尾巴的劣马,还比较容易操控。」

  她目不转睛地望着我。

  「坦白说,其实我不讨厌由里冈先生喔——大概是把他当成一个会对他的迟钝动作感到烦躁,偶尔还会想将他摔到墙壁上的玩具吧。跟那样的由里冈先生比起来,我不认为瓜生先生有好到哪儿去。我也认为,瓜生先生是个满口谎言的人。可是,跟他结婚也无妨。因为若嫁进瓜生家,我便可以过着跟现在的桐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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