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全裸的笨蛋登场

  台版 转自 负犬小说组

  扫图:寻物侦探事务所

  录入:↑全裸的

  『搞不好你是个天才。』

  老师的这句评语,就是我的开端。

  国小二年级时,国语课本上有一篇故事,似乎是叫〈艾摩的冒险〉(注:出自露丝·史提尔斯·加内特所着的童话《艾摩与小飞龙的奇遇记》。)。名字和内容我都已经记不太清楚,只记得是描写主角跟一只小飞龙的故事。

  不过,故事本身其实不怎么重要,总之看完这个故事,老师对我们出了一项课题,就是在稿纸上创造出独一无二的「故事」。虽然我记不得这和〈艾摩的冒险〉有什么关连,但这位戴着黑框眼镜、发量有点令人担心的中年级任导师,就这么把稿纸发给我们,要我们在一周内写完。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和考试不一样,得发挥创造力才能完成的课题,所以坐在教室后面的我既觉得一头雾水,又觉得不安。

  老师最后还补充说,如果写一写发现稿纸不够,要拿几张去写都行。当然大部分学生都不打算写超过老师所发的三张稿纸,马上开始为了即将来临的营养午餐时间做准备。我盯着洁白稿纸上的咖啡色格线看了一会儿,也立刻学着其他同学,拿出放营养午餐餐具的袋子。

  这一天放学回家后,我连有作文功课这回事都忘在脑后,玩累了就睡。结果到了隔天,有人出现在教室前面,说他马上写了作文,但是稿纸不够写,所以要多拿几张。

  我本来就一直暗自不想输给这小子,纳闷地想着,昨天放学后他明明也跟我一起在运动场玩耍,真不知道他是几时写好的。看到这小子被导师夸奖,高高兴兴地领了稿纸,让我看得很不顺眼,接着拿出在自己书包里被课本挤得皱巴巴的稿纸,细心地弄平,就这么过了一天。

  直到当天晚上,我才首次面对「写故事」这回事。

  事后想想,这理由还真可笑。

  我手上那枝削得没剩多少的铅笔迟迟不往前进,连标题都决定不了,真不知道从椅子上滚下来多少次去翻《少年Jump》。我领悟到一件事,咬牙硬撑顶多只能搞定跑马拉松时超越对手之类的事,遇到这种情形根本毫无用武之地。

  好不容易弄平的稿纸放到桌上后始终一片空白,就这么过了好几天。等到导师在课堂中提到明天就是交作文功课的最后期限,我才总算想起这些稿纸,肚子立刻绞痛起来。也就是说,一般人成了国中生或高中生后才会频繁感受到的痛楚,我在国小二年级就体验过了。放学后我也没心情玩耍,立刻回家。

  我肚子还是很痛,坐下来面对扔在书桌上的稿纸,忍不住慌了手脚。这也难怪,仔细一数,发现一张稿纸的格子多达四百个,换句话说,我得写上整整四百字才行。当时我已经被逼得连换行这个想法都想不到。

  直一傻。

  过了将近一小时,我还是什么都写不出来,吃完晚餐后继续瞪着自得像晴天娃娃一样的稿纸。我连澡也不洗,左思右想,最后得出的结论,便是「参考〈艾摩的冒险〉」。说穿了,就是只要去到一个奇怪的岛,岛上有不可思议的生物,让主角进行一场冒险就好。一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轻松许多,肚子的绞痛也跟着消退。

  我立刻写下标题。虽然详细名称我忘了,但记得应该是叫做什么什么的冒险,忠实地参考了〈艾摩的冒险〉。然后,我在下一行写下自己的名字,接着开始写内文。

  我把这个岛设定成乍看之下很普通,可是岛上住了满满的昆虫。我讨厌昆虫,所以把昆虫设定成敌人。主角是个跟我很像的少年,唯一不一样的地方是他用火用得很熟练。我想到了要对抗昆虫,只要放火烧掉岛上的树木就行。真是过分,小孩子的想法果然很残忍。

  我的铅笔贪婪地填满稿纸。一旦开始动笔,铅笔再也停不下来。就跟电玩或漫画一样,有种让人一陷进去就无法自拔的乐趣。我的脑子里已经想出整个岛的样子:一个四面环海、万里无云的无人岛,岛上长着许多很高很高像是椰子树的树木。主角则是偶然漂流到岛上。

  跟他一起来到岛上的同伴,很快就被昆虫所杀。果然很过分。后来主角,也就是我,决心想办法逃出这个岛,并向昆虫报仇。写到这里,三张稿纸已全部写满了。之所以会这么容易就写完三张稿纸,应该也有一部分原因出在当时我才国小二年级,懂的汉字很少,写成平假名会占用比较多格子。

  稿纸上填满像是沾满黑色橡皮擦屑的文字,故事却断在很尴尬的地方。还记得稿纸上的最后一个字是平假名的「ME」。稿纸不够写,让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明天就是最后期限,想跟导师要稿纸也没办法。

  所以我立刻握紧钱包,跑去附近的文具用品店买稿纸。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钱买漫画、电玩与糖果以外的东西。当时我自信过剩,未免太往自己脸上贴金,如今说来实在不好意思,但当时的我觉得,再也没有别的东西像我写的故事这么有意思。第一次的创作就是这么充满刺激。先不说到底有没有写小说的才能,我想我和「小说」的波长就是很合。

  我用光钱包里剩下的所有铜板,买了一叠稿纸。虽然一叠整整有二十张,但我还是很担心不够写。当时我觉得自己要写多少都没问题,平常写功课时那么沉重的眼睑,那时却轻得像是消失了一般。

  手上的稿纸感觉比上周的《少年Jump》还沉重,我抱着这叠稿纸跑回家,然后气势惊人地继续写作。起初我的观点还像是从岛屿上空眺望,写到后来就不知不觉间和主角同化,仿佛自己用手去拨开草木。

  我完全融入角色之中。铅笔每写下一笔,都让场面目不暇给地转换。我的文章毫无情景描写可言,只叙游行动,就这么不断延续下去。可是要说描写,当时我只觉得丛林般的风景历历在目地浮现在眼前,心想这种东西有什么好写的。现在我会觉得很傻眼,当时的自己未免太自我陶醉,但当时我是认真的。

  我认真地在无人岛上抗战。

  满怀激情写下的故事,就像一部没有背景的漫画。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根本不能称之为小说,但这就是我的原点。

  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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