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可怕的话……?”
当主战人:“怎么会。”
“那是、悲伤的话……?”
当主战人:“完全不是。”
“那是、……什么样的话……?”
当主战人:“听吧缘寿,然后自己决定就好。绝不是什么痛苦的话哟。所以听吧。”
“嗯。战人哥哥……。”
“那天,哥哥等人去了六轩岛。很多人呢。因为是重要的亲族会议嘛。…………先从什么说起呢。”(K:战人你就编去吧)
这就是。
献给缘寿的、最后的游戏。
听吧,缘寿。
那天,六轩岛,发生了什么。
这不是什么悲伤、痛苦的话。
放STAFF(无声)。
(里茶会结束)
补完:
クレル
1.手掛り全ての揃わぬ事件を禁ず。
7.死体なき事件であることを禁ず。
11.使用人が犯人であることを禁ずッ!!
気の毒——kinodoku(可怜,悲惨,遗憾,过意不去)
風呂——furo(洗澡,浴池)
まじない——魔法,护身符,咒术
横領——ouryou(侵占、私吞)
縁——yosuga(凭借、依靠)
若造——wakazou(小伙子)
流儀——ryuugi(作风)
プロパガンダ——propaganda(宣传)
早計——soukei(轻率)
范达因二十则的参考
一、
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
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
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
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疑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到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
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就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书后才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
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分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地来追捕凶手。
八、
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创作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济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
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deusex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络,更会不当地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
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分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认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