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一卷全


  “那是、……可怕的话……?”

  当主战人:“怎么会。”

  “那是、悲伤的话……?”

  当主战人:“完全不是。”

  “那是、……什么样的话……?”

  当主战人:“听吧缘寿,然后自己决定就好。绝不是什么痛苦的话哟。所以听吧。”

  “嗯。战人哥哥……。”

  “那天,哥哥等人去了六轩岛。很多人呢。因为是重要的亲族会议嘛。…………先从什么说起呢。”(K:战人你就编去吧)

  这就是。

  献给缘寿的、最后的游戏。

  听吧,缘寿。

  那天,六轩岛,发生了什么。

  这不是什么悲伤、痛苦的话。

  放STAFF(无声)。

  (里茶会结束)

  补完:

  クレル

  1.手掛り全ての揃わぬ事件を禁ず。

  7.死体なき事件であることを禁ず。

  11.使用人が犯人であることを禁ずッ!!

  気の毒——kinodoku(可怜,悲惨,遗憾,过意不去)

  風呂——furo(洗澡,浴池)

  まじない——魔法,护身符,咒术

  横領——ouryou(侵占、私吞)

  縁——yosuga(凭借、依靠)

  若造——wakazou(小伙子)

  流儀——ryuugi(作风)

  プロパガンダ——propaganda(宣传)

  早計——soukei(轻率)

  范达因二十则的参考

  一、

  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

  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

  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

  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疑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到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

  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就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书后才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

  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分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地来追捕凶手。

  八、

  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创作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济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

  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deusex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络,更会不当地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

  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分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认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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