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有个高龄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失去了意识,坐在副驾驶席上的少年操作着方向盘,总算把车停了下来。当时那个少年应该没有因无证驾驶受到处罚。这次的案例也是一样的。”
“那个少年是在明知驾驶者没有驾照的情况下,还让他开车的吗?”
“这个……”我哑口无言。
“对于本起案件,原本就判断同乘者的责任也很重。如果被告人还做出过对驾驶造成重大防碍的行为,那就不能说是帮助犯罪,而必须作为共犯来制裁了。”
裁定者冷淡地说完,把手伸到了眉间的位置,似乎是推了推眼镜。
“可、可是,鸣户他是为了紧急避难……”
“所谓的紧急避难,只有在行为产生的危害程度不超过其想要避免之危害的情况下,才能够成立。一旦超过就成了过剩避难,当然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你还真是死心眼儿咧,就记得这个了。”八十岛对我说道,“之前就说过了,这是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死伤罪。确认了这是过失行为才会这么判的咧。你仔细想想嘛,造成了九个儿童死伤才判七年有期徒刑?不觉得已经是破例的宽容了吗?”
“呜……”
我顿时无言以对。如果是杀人罪,杀死三个人就肯定是死刑了。然而因为这是过失犯罪,所以减免了刑罚。简直就像是一件商品降价了百分之七十,还要埋怨它太贵了,根本讲不通。
八十岛又进一步巩固优势。“我们整理一下吧?事故发生的瞬间,握着方向盘的就是鸣户君咧。他当时已经醒了,有意识地改变了车辆的方向。这个事实不用怀疑了。情况就是这样,大家没意见吧?”
他左右环视了一圈,没有人出声反对。
感觉这局面是令人绝望的。接下来已经没有办法反败为胜了。紧急避难的理论被堵上了,这种情况还要逆转,怎么都没有可能性……
我忽然察觉到,在极近的距离,有人投来了一道针刺般的目光。
我瞄了一眼,果然是初濑。她直直地竖起着小拇指,向我送来了某种念力的波动。就像昨天一样。
可恶,你要我怎么办啊?我都已经要投降了。
鸣户自己承认了,他是操作过方向盘。这一事实无论如何都无法抹消了。
颠倒黑白是不可能的,就算可能我也不想那么干。唯有为了胜利而歪曲事实这种事,我是绝对不愿意去做的。
只能放弃了。最终得出的这个结论,其实在五年前就确定了。
就在事故当天,鸣户转动方向盘的那一刻——
“不对。”
我的脑中闪过了一道光,视野逐渐染成了白色。
这道光芒最后留下一个尾巴,飞逝而去了。我拼命地追着看,想看清它的样子。对了,我记得鸣户应该是这么说的。
说不定这会成为突破口。我鼓动起沙哑的喉咙,张开了嘴。
“……他没说过,鸣户一句都没说过,他动过方向盘之类的话。”
“哈啊?”
八十岛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
“事到如今你还说什么咧。鸣户君不是说了嘛,我听得清清楚楚。”
“不,他没有说。鸣户只是这么说的,他说,他<按>了方向盘。”
没错,鸣户是按了方向盘。
“啊嗯?”八十岛一脸错愕的表情。“这有什么矛盾嘛。车子的方向盘是在左边的吧?副驾驶席在右边咧。从右边按方向盘车子就会向左转,然后就冲上了人行道,过程就是这样咧。这是理所当然的……”
“不是这样的!”我拍了一下桌子,向前探出了身。“鸣户!给我说清楚吧!你到底是按了方向盘的什么地方!”
“你问我什么地方……”
鸣户瞬间吃了一惊,身体颤抖了一下,随后终于以战战兢兢的语调作出了回答。
“这、这种事还用得着问吗?除了中间之外,还有什么地方能按——”
“什……”八十岛顿时失声了。
中间,果然是这样。
我沉默了一段时间,等着其余五人咀嚼这句话,然后开口说道:
“听到了吗,各位?鸣户没有转动方向盘,他只是按下了喇叭而已!”
“别傻了!”八十岛大叫了起来。“开什么玩笑咧!到了现在你使这种花招还有用吗!没有转动方向盘?只是按在上面?根本就是胡搅蛮缠吧!”
“不。”
回应他的不是我,只听见一个格外冷静的声音响起。
“喇叭好像确实是响过的。”
是初濑。她的背脊挺得笔直,以渗透着宁静之意的声音继续说了下去。
“审判影片里有提到过,那辆车是一边鸣着喇叭一边冲上人行道的。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如果是由于车子撞在墙上,冲击力导致喇叭被按响,那我倒能想得通,可是竟然在撞击前就响了。”
“正如她所说。”我表示了支持。“转动方向盘,按下喇叭,事故之前这两个动作都有进行,而时间上却根本没有那么充裕,但是关键的刹车又偏偏没能踩下。根据这些情况,我们能推导出什么呢?就是坐在副驾驶席上的人,为了避免事故,用力按下了方向盘的中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