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地里慢慢扩散开来吧。
「是啦,就像小不点大人你担心的,也有很大的可能会引来其他魔王吧。不过,应该有过成功打倒魔王的前例吧?」
黑兔是这样说明的:「只要打倒魔王,就能让对方隶属于自己旗下」。这句话证明了过去有人能够打倒魔王,同时也是拉拢强大棋子进入组织的好机会。
「现在共同体最欠缺的就是人才。我不会奢求对方得和我同等,不过起码想要跟得上我的人才。不过是成是败全看小不点少爷你。要是有其他更帅的作战,我也不会吝于协助喔?」
仁再度望向咧嘴笑着的十六夜,先前的怒气已经消失无踪。
他的作战的确合理。要投下赞成票当然不是难事,然而也不能忘记其中还有着严重的不安要素。在这个前提之下,仁提出了一个条件:
「我只有一个条件。可以请十六夜先生你一个人去参加『Thousand Eyes』下次举办的恩赐游戏吗?」
「什么?要我展现实力吗?」
「那也是原因之一,不过还有另一个理由。因为在那场游戏里,将会提供我们有义务夺回的另一项重要物品作为奖品。」
名号与旗帜。重要程度甚至与这些匹敌的共同体之宝。
「该不会是……以前的同伴吗?」
「是的,而且不是普通的同伴,是前任魔王。」
十六夜的眼中闪过一道光。轻浮的笑容看来更有魄力,开始散发出带有危险气息的气质。
「喔?前任魔王是以前的同伴吗?这件事代表的意义可不少呢。」
仁也点头回应。
「是的,你想的不错,前代共同体曾经有过和魔王交手并取胜的经验。」
「而且这世界还存在着那种……即使面对能让魔王加入的共同体,也照样能够摧毁的家伙——我想暂时就用超魔王这种超美妙的命名来称呼吧!」
「并……并没有那种命名。魔王之间也有能力优劣的差别,可以说是各有特色。例如虽然白夜叉大人也拥有『主办者权限』,但现在已经不再被称为魔王了。所谓魔王再怎么说都是指那些滥用『主办者权限』的人。」
仁解释,「主办者权限」本身只不过是让箱庭更加热闹的装置之一。
在这权限开始被滥用之后,才出现「魔王」这种称呼。
「游戏主办人是『Thousand Eyes』的干部之一。应该是和打倒我们的魔王进行某种交易才会取得同伴的所有权吧。对方是商业共同体,如果能以金钱寻求解决之道是最好,不过……」
「简单来说就是穷人命苦吧?总之,我只要夺回那个是前任魔王的同伴就行了吧?」
仁点头回应。如果十六夜能办到这件事,无论如何都想要拜托他帮忙。
「是的。如果能夺回,不但能进行对抗魔王的准备,我也会支持十六夜先生的作战。所以,麻烦先不要告诉黑兔……」
「了。」
十六夜起身,在打开会议室门扉打算回自己房间前,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对仁说道:
「明天的游戏可别输啊。」
「是的,谢谢。」
「要是输了,我可要退出共同体。」
「是的……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