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性。仅凭这一点就能断定,卓也患有精神疾病的可能性为零。”
“原来是这样啊。”藤野检察官干脆地放弃了这个话题,“看来,卓也的死与你采访过的所有事例都不同,是一个极端离奇的特例,是吗?”
“确实与我接触过的事例都不同,但不能称之为‘特例’。”
“有与此类似的事例?”
“是的。”茂木点了点头,稍稍提高嗓门,“我认为,这和‘集体私刑’致死的情况极为类似。”
法庭上又响起一片叽叽喳唼的喧闹。连胜木惠子也抬起头看向证人茂木悦男。在此之前她可是陪审团中唯一沉浸在心事之中,对外界不闻不问的成员。
“集体私刑致死的情况有着具体的分类。说来有点话长,允许我在此作一下说明吗?”
“请讲。”藤野检察官坐了下来。茂木却站了起来,轻轻咳嗽一声,扫视着陪审团。
礼子终于恍然大悟,原来藤野检察官是将这位被城东三中视作无赖的媒体人士当成此类问题的专家传唤出庭。他的证言应该属于专家证言一类。
“首先,根据其目的是否为榨取被害学生的金钱,集体私刑可分为两大类。而对于以金钱为主要目的一类,本法庭不必关心,因此我也在此予以省略。”
作为这方面的专家,就得大刀阔斧,干净利落。
“另一类集体私刑即使会顺带榨取一些金钱,也明显存在其他动机。而根据实施私刑的团体与被害学生之间是否存在交友关系,又可分为两种类型。”
茂木悦男举起右手,竖起两根手指。
“其一,被害学生与该团体本就是一丘之貉,比如同属某个社团或活动小组。有一种情况是,被害学生想要脱离该团体,而其他成员对此感到极度不满,便对其实施暴力惩罚;另一种情况是,该团体发生内证,并发展为多数成员针对个人的暴力行为。内讧的起因常常与金钱和物品丢失,或者异性关系的矛盾有关。前者往往源于误会,或是外部人员所为,在团体内部解决的过程中引发暴力事件;后者多半是团体中年纪较小或性格较懦弱的成员勾搭上老大的交往对象,从而引发整个团体的众怒。”
陪审团中一名估计来自篮球社的高个子成员,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口若悬河的茂木悦男。
“总而言之,且不论团体本身的性质健康与否,这类集体私刑,本质上是为了惩罚违反该团体内部潜在‘纪律’或‘规则’的成员。因此,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在受学校鼓励的社团之中。我采访过的事件中,就存在这样的实例:一名一年级学生无法忍受严酷的训练,以及成员间毫无理由的上下级关系,想要退出社团,受到高年级成员的私刑并致其死亡。在这起事件中,连顾问老师也对发生过不止一次的集体私刑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事件最终发展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该教师出庭作证时仍然声称,这是为了让大家遵守社团纪律所必要的处置。”
“暴走族群殴想脱离集团的成员的情况,也属于这种类型吧?”
面对提问的井上法官,茂木用力点了点头。“是的。这是最典型的事例。”
所有在场者都听得人了神。
“其二,被害学生不属于实施私刑的团体,而只是一个局外人。比如,该团体的成员是由于某种共同的癖好鬼混在一起,而被害学生并非其中的一员,却不幸和他们同在一所学校。”
茂木用双手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然后左手握拳,右手食指竖起,高举过头,让陪审员们都能看到。大意是:在一个大圆圈的范围内,存在着一个由拳头代表的集团,和一个由食指指代的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当事人会有种种说法,可根据我的采访经验,集团对个人实施暴力的原因都能归结为两个点――嫉妒和蔑视。而两者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局外人很难认可。”
“嫉妒怎么说?”井上法官代替检察官推进议题。
“举个容易理解的事例。地方学校来了个出自大城市的转校生,公立学校来了个出自私立学校的转校生。而这些转校生成绩优秀,家境富裕,能力出众,在同学间很有人气。”茂木悦男又换了一种诙谐的口吻,“所谓‘枪打出头鸟’,这种人特别容易招人嫉恨。不过只要人际关系处理得当,也不会有不良团伙对这种人下手。这方面,学校的氛围和教师的介入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越是管理松懈的学校,教师越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类纠纷的危险性就会越大。”
“出于一种排外心理……”井上法官咕哝道。
茂木悦男笑了。“如果换个冠冕堂皇的说法,那就是这样的。不过我觉得理解成‘嫉恨’就够了。如果能把这种心思转化为‘尊敬’倒还不错。但如果不是这样,事情就麻烦了。”
“那蔑视又是怎么一回事?”
“就是字面意思。成为团体――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明确地称为不良团伙――欺凌对象的,往往是身体或社会层面上的弱者。比如有残疾、患有疑难杂症或者家境极为贫困。”
“残疾和疾病的情况很容易理解,可同学之间能看得出对方家境是否贫困吗?”
“难道在城东三中是看不出来的吗?”茂木悦男的反问带着几分嘲讽,“法官,恕我失礼,我认为你不具备能够察觉这些细节的性格。在同一所学校内,学生之间经济差距明显的情况可谓比比皆是。有人付不起伙食费和集体活动的筹款,甚至连学费也拖欠着。在我采访过的事例中,就有班主任将某学生家庭接受生活补助的情况讲给同学们听,结果导致该学生遭受严重欺凌的情况。并且……”
茂木停顿一拍,扫视了一遍陪审员们。
“我刚才曾多次使用‘欺凌’一词。事实上,由嫉妒和蔑视引发的针对个人的迫害,在最终发展为死亡或人身伤害事件之前,往往会伴随欺凌行为。换言之,这种状况下的集体私刑都是在欺凌行为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升级,最终导致悲剧。而在之前说过的‘惩罚违规者’的情况